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刘锦平辞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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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6882
颗粒名称: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接受刘锦平辞职的决定
其他题名: (2007年1月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D624
摘要: 中卫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同意接受刘锦平辞去中卫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键词: 地方人代会 辞职

内容

中卫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同意接受刘锦平辞去中卫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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