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试行企业年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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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6097
颗粒名称: 沈阳将试行企业年金制
分类号: D632.1
摘要: 沈阳市日前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从 5月1日起开始试行企业年金制。这意味着沈阳市部分职工除现有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之外,退休后将增添一项新收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 沈阳 保障体系

内容

沈阳市日前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从 5月1日起开始试行企业年金制。这意味着沈阳市部分职工除现有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之外,退休后将增添一项新收入。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收益3部分组成,采用个人账户管理。企业缴费部分,每年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总和,一般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职工退休时, 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到退休年龄的,则不能提前提取。
  沈阳市规定,企业和职工不能因为缴纳年金而影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企业和职工当月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和职工必须停止缴纳年金。
  专家分析说,企业可以借助年金制留住人才。沈阳市规定,企业缴费向职工个人账户分配资金时,可综合考虑职工的岗位、贡献、在企业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拉开档次, 每年最多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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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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