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出游必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1731
颗粒名称: “十一”黄金周出游必读
分类号: C913.3
摘要: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全国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建立以来协调指挥的第十二个黄金周。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长假,在此, 我们为即将出行的旅游者作些提示,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这些提示都是有参考价值的。 第一,报名时确认旅行社资质。
关键词: 旅游消费 黄金周

内容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全国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建立以来协调指挥的第十二个黄金周。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长假,在此, 我们为即将出行的旅游者作些提示,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这些提示都是有参考价值的。 第一,报名时确认旅行社资质。参加组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注意査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含港澳)须由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 第二,签好合同并保留好发票合同。 发票或收据和行程计划都是重要证据,请妥善保存。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就是处理的凭证。 第三,平和心态对待客流高峰。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许多地方的交通和接待设施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要做到每一个游客在行、游、 住、吃、购、娱诸方面事事顺心、样样满意是很难很难的。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情况,旅游者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因此烦躁,影响游兴。 第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个黄金周都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事故发生。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万一遇到风险也有利益保障,建议大家在出行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购物和自费项目在合同中要明确。针对以往投诉较多的自费、购物次数多、占用游览时间多的问题,请在出发前确认好行程中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第六,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如协商不成,在黄金周期间可向各级假日办投诉,也可在回到报名地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在此也特别提醒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在出现问题后,要对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的合理补救措施予以配合。动辄就以不登机、不退房等过激行为来扩大事态的做法,不但会给其他旅游者和经济利益带来损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损失。(欣易)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欣易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