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石嘴山市与平罗县进行区划调整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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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唯一号: 310332020220001522
事件名称: 1963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石嘴山市与平罗县进行区划调整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1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92.pdf
事件类型: 地理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6月11日
发生地点: 平罗县

事件描述

1963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石嘴山市与平罗县进行区划调整,将平罗县属的石炭井镇(时称大武口镇)和大武口公社的新联、简泉两个大队划归石嘴山市;将石嘴山市的黄渠桥、宝丰两个公社划入平罗县。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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