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石嘴山市境内地方国营工交企业全面实行按国拨资金征收月率2‰~8‰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1908
事件名称: 1983年石嘴山市境内地方国营工交企业全面实行按国拨资金征收月率2‰~8‰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办法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25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83年石嘴山市境内地方国营工交企业全面实行按国拨资金征收月率2‰~8‰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办法。国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实行全额信贷制。每月按月初国拨账面余额计算交纳流动资金占用费,并按月息二厘一由开户银行计收利息。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阅读

相关地名

石嘴山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