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经委恢复焦化生产的报告并成立宁夏焦化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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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1832
事件名称: 1983年3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经委恢复焦化生产的报告并成立宁夏焦化厂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24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3月5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83年3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经委恢复焦化生产的报告,并成立宁夏焦化厂,性质为石嘴山钢厂厂办集体所有制企业。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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