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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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3000
颗粒名称: 回族自治
分类号: K281.13
页数: 2
页码: 615-61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嘴山市回族自治区辖区成立与撤销情况。
关键词: 石嘴山市 民族 回族自治区

内容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遭受歧视,地位低下,生活贫困。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不但受到尊重,而且在政治上享有民族平等和当家做主的权利。
  1954年2月,宁夏省人民政府根据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批准惠农县(今惠农区)成立宝丰、灵沙两个回族自治区。当时惠农县辖5个区、34个乡,宝丰回族自治区是在惠农县第二区的基础上成立的,自治区下辖宝丰、渠羊、五渠、礼和、永屏、庙台、省嵬7个乡,首任自治区主席马文祥(回族),区党委书记李荫南;灵沙回族自治区是在惠农县第五区的基础上成立的,自治区下辖上甲、下甲、东润、二闸、双渠、惠北6个乡,首任自治区主席马生祥(回族),区党委书记高树桂。1954年10月,宁夏省并入甘肃省后,根据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撤区并乡的通知》,惠农县将石嘴山、黄渠桥、西永固3个区的建制撤销,原隶属于3个区的21个乡合并为11个。宝丰、灵沙两个回族自治区的建制仍予保留。1956年2月7日,惠农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宝丰回族自治区所辖的7个乡合并为3个乡,即:宝丰、渠羊、五渠合并为宝丰乡;庙台、省嵬合并为庙台乡;礼和、永屏合并为礼和乡。灵沙回族自治区6个乡合并为2个乡,即:下甲、上甲、东润合并为灵沙乡;二闸、双渠、惠北合并为惠北乡,撤销北长渠乡,其辖地分别划归高庄和惠北乡。同年8月19日,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惠农县将宝丰、灵沙两个回族自治区的建制撤销,改设宝丰、灵沙、礼和、惠北4个回族自治乡。1958年10月,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及乡级建制的改革,宝丰、灵沙、礼和、惠北4个回族自治乡建制被撤销。至此,石嘴山历史上建立的几个县级以下回族自治政府,在完成了它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使命后,过渡为人民公社。

知识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出版者: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石嘴山市的历史与现状、自然与社会,从先秦南北朝始,至2009年底,反映了它的变迁历程,市建设发展的社会全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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