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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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924
颗粒名称: 农业经营体制
分类号: F321
页数: 4
页码: 464-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嘴山市自1949年9月以来农业经营体制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农业 经营 体制

内容

自1949年9月石嘴山解放到1952年4月,全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没收、征收了地主阶级占有的大量多余土地、房屋、粮食、耕畜、农具五大财产,分配给贫雇农及少地的中农,消灭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了生产力和农业经济的大发展。
  1951年3月,平罗县一区三乡戴玉玺动员12户农民创办了宁夏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在依靠集体力量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开办磨坊、轧花坊等副业生产,使组员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平罗县一区四乡莫如信,惠农县马彦礼、牛存义等,也相继组织常年固定性农业互助组,为带动市境乃至宁夏全省农民走上互助合作化道路起了模范带头作用。到1953年秋,平罗、惠农2县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分别达到全县总农户的42%和38.7%。1952年1月31日,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戴玉玺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成为宁夏农村诞生的第一个农业初级合作社。3月,莫如信农业合作社成立,与同时成立的银川郊区罗家庄农业合作社,成为宁夏农村最早成立的3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12月,平罗县率先成立了以土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和实行按劳取酬为标志的龚家庄、前进、新民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1955年11月到1956年3月,平罗县、惠农县各成立高级社31个,入社农户分别达到了总农户的98.06%和98%。同期,陶乐县成立高级社3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9.51%。至此,市境实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
  1958年9~10月,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的形势下,平罗、惠农、陶乐3县在1个月内共建立了10个“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农村人民公社,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1961年后经全面调整,平罗县4个公社调整为15个,惠农县3个公社调整为8个,陶乐县3个公社调整为6个,全市29个公社均实行了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1979年春,全市有3个生产队率先冲破“左”的思想影响,实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取得显著成效。到1983年,全市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生产责任制,改变了实行20多年的人民公社“平均主义”分配制及吃“大锅饭”的弊端。1984年,全市完成“政社分离”的体制改革,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1987年全市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承包责任制,积极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组织”,促进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转化,各种类型的专业户以及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产供销经济联合体、专业协会等组织应运而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全面迅速发展。
  石嘴山市成立50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坚持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富民惠农的方针政策,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加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力度,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为全市农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奠定了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知识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出版者: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石嘴山市的历史与现状、自然与社会,从先秦南北朝始,至2009年底,反映了它的变迁历程,市建设发展的社会全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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