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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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7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族工作
分类号: D633.43
页数: 4
页码: 1471-14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1978年至2013年民族工作的发展历史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民族工作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委、政府加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地区的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对回族聚居乡镇的经济建设给予大力帮助。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后,平罗县委、政府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作为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对回族聚居的宝丰、灵沙、高庄、通伏、惠北、渠口、二闸7个回族聚居乡镇,政策上给予优惠,经济上予以扶持。1985年,做出《关于帮助少数民族聚居边远乡镇发展经济、治穷致富、尽快改变面貌的若干规定》,1989年,制定实施《关于发展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经济的三年规划》,对民族乡镇实行倾斜政策。3年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用于民族乡镇水利建设,安排小型水利配套建筑物2132个、大型水利设施建设11项,为通伏、灵沙建电排站3座。在国土开发项目中,对除二闸外的6个回族聚居乡镇投入开发资金占全县总投资32.6%,开发土地2160公顷,占全县总开发面积的58.3%。投入支农资金12.4万元,为通伏、渠口、灵沙乡建设高压线路8千米。全县3年动用扶贫资金12万元,大部分用于回族聚居乡镇扶贫中。1989~1991年,农业银行对7个回族聚居乡镇发放各项贷款4500多万元。采取财政收入倾斜的扶持政策,按二八分成,80%留乡镇,支持农业生产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517.60元,平均年递增6%,比1984年前翻一番。加快回族聚居乡镇的公路建设,建成黄宝公路17千米和姚通公路5千米的等级公路。
  1993~1997年,全县用于农业投入4759万元,其中投入回族聚居乡镇2109万元,占总投资的44%。向回族聚居乡镇发放各类贷款3.93亿元,占全县放款总量40%。争取自治区民委各项资金23万元,全部用于回族聚居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县上每年拨出1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用于解决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重点问题。5年县上多渠道筹资3046.9万元,修建五通、头灵、礼宝、高惠、灵宝、沿黄等县级主干柏油路。
  1995年,为灵沙中学争取解决师生饮水打井资金2万元,为高庄乡高庄村办耐火砖厂争取资金1.5万元,为乡镇企业局外贸公司争取贴息资金2.7万元,为惠北乡西润村辣酱厂争取借款5万元。解决在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教育等方面所存在的困难。帮助回族聚居乡镇向自治区民委申办国家民委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促进回族聚居乡村企业的发展。
  1999年,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思想。
  2000年5月,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民族乡镇经济、文化、教育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争取上海卢湾区民委为平罗县7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每学年捐助300~500元到高中毕业,
  2000~2006年,利用“民族团结月”座谈会,县委分管领导做专题电视讲话,广场文艺演出,举办培训班,组织宗教人士观摩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教育群众树立“只有民族团结,共同协作求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的思想。自治区民委投资15万元,建设灵沙乡先锋村道路。在回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县领导分头到清真寺,向穆斯林群众贺节,看望部分伊斯兰教界人士,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慰问。自2000年起,宝马化工集团公司每年拿出10万元资助20名少数民族大学新生步入大学。2005年,大地化工捐资10万元资助20名贫困大学新生,这些助学行为为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县委、政府把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当作县域经济的重点来抓,鼓励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发展畜牧养殖业,开发清真肉、禽、蛋、奶制品加工经营。投资3000万元为6个民族聚居乡镇扩建八大贸易市场,使经商做买卖的回族有用武之地,促进全县畜牧业和市场流通业旺盛的发展活力。争取民族项目11个,资金225万元,支持民族聚居乡镇新农村建设,争取国家财政、国家民委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品民贸”品牌企业5家,贴息近千万元,为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后劲。为通伏、渠口乡争取国家级农田示范项目和韩援投资项目1500万元,实现田成方、林成网、沟渠通、路平整,乡乡通柏油路和95%以上的村通油路的目标。
  全县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经济发展各具特色,比翼齐飞。宝丰镇形成商贸流通、牛羊养殖、屠宰、销售,高庄乡形成特色种植、加工、畜禽养殖、劳务输出,灵沙乡形成商贸流通、特色种植、牛羊养殖,通伏乡形成特色种植、水稻加工,渠口乡形成牛羊养殖、特色种植,黄渠桥镇形成清真爆炒羊羔肉、清真老豆腐、牛羊养殖等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链,推动民族乡镇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末,全县6个民族聚居乡镇牛存栏3万头,占全县4.45万头的68.53%;羊只存栏19.57万只,占全县37万只的52.7%;粮食作物产量15.7万吨,占全县30万吨的52.19%;蔬菜种植面积5963公顷,占全县1万公顷的57.33%;枸杞种植面积27.87公顷,占全县55.33公顷的50.3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9787万元,占全县117002.4万元的42.55%。通伏、宝丰、高庄、黄渠桥、渠口、灵沙6个民族聚居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087.3元、4028元、3885.5元、3849.1元、3801元和3783.4元。通伏、宝丰两个乡镇超过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957.08元的平均数,其余4个民族聚居乡镇接近全县平均数,均比1991年增加3000元以上。
  2008~2013年,平罗县委、政府重点对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进行扶持,发展商贸流通、牛羊养殖、屠宰、销售、特色种植、加工、畜禽养殖、劳务输出、水稻加工、清真爆炒羊羔肉、清真老豆腐等龙头和支柱产业,推动民族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2013年,在宗教界开展“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确定1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采取“军警民共建文明清真寺”“回汉一家亲”“邻里要互助”“民情链接大走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活动。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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