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众文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4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群众文化
分类号: G247.43
页数: 10
页码: 1333-134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的群众文化,文化馆(站)、文艺活动、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群众文化

内容

第一节 文化馆(站)
  一、文化馆
  民国24年(1935)十一月,平罗民众教育馆成立,因经费拮据,于民国26年(1937)三月停办。群众文化活动多由商会等民间组织发起。
  1949年10月,在县城鼓楼西南侧利用两间平房建立军民阅览室,图书不上千册,供民众和驻军阅览。1950年8月,军民阅览室更名为平罗县人民文化教育馆,馆内有图书1264本,有乒乓球桌等娱乐设备,工作人员1名。1952年,正式更名为平罗县文化馆,配备工作人员3名,由鼓楼西街搬到南街的5间平房内。1958年,文化馆搬到鼓楼北街的16间平房内,工作人员增加到6人。
  1979年,县人民政府给文化馆拨款8.1万元,修建有画廊平房27间,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工作人员增加到11人。文化馆经常举办业余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摄影等学习班,为寒暑假期间的中小学及高考落榜生提供学习平台,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和县领导重视。1983年,拨款24万元,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1400平方米3层文化馆大楼,内设展览厅、舞厅、电视厅、电子游艺室、棋牌室、练功室、摄影、暗房等。翌年春,平罗县政府投资2.26万元,建成面积400平方米的旱冰场。
  20世纪90年代,“以文补文”解决文化馆活动经费不足问题。1993年8月,县文化馆荣获全国以文补文先进单位,文化部颁发“金马奖杯”和两万元奖金。1995年,文化馆馆长靳宗伟被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1999年12月,文化馆二楼录像厅承包后营业不慎发生火灾,损失2.53万元。2002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文化馆原址划拨建设县中医院。是年9月,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委,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和县人民政府投资480万元,在县体育公园建起5层3400平方米框架结构大楼,建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由县文化馆管理使用。
  2004年,陶乐县撤销,县文化馆并入平罗县文化馆。从2005年起,县文化馆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经深入调查论证,上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其中北武当庙佛教音乐“渣渣子”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平罗民间绘画、黄渠桥爆炒羊羔肉制作工艺等3个项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8年,文化馆内少儿艺术团(1997年成立)正式挂牌,少儿艺术团除原办的舞蹈班外,增加声乐、美术、器乐(含二胡、笛子、巴乌、钢琴、电子琴、萨克斯、架子鼓、葫芦丝等)24个艺术培训班,聘请专职老师26人,参加学员600余人。是年,文化馆举办各种大型文艺演出20余场次、广场文艺演出50多场次。
  2010年,县文化馆主办、承办、协办各类文化活动80场次,其中基层文化活动29场次,送戏下乡15场次。在全县各乡镇、部门、企业演出新编现代眉户剧《笑看夕阳红》赢得广泛好评。“两节”期间开展社火展演、元宵节焰火晚会等活动。专业人员下基层辅导,协助民间艺术团体及社区举办演出活动260场次,开展广场演出活动36场次。
  2013年,坚持“三下乡”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啤酒节、平罗好声音、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等各类文艺演出活动近300场次;举办百姓健康舞推广培训班,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市中老年健身体育大会;参加“欢乐宁夏”全区农民书画展,4幅作品获奖;举办平罗县关心下一代首届师生书画展暨法律进校园书画展,展出作品495件;筹办银川展览馆平罗新八景书画作品展;举办“幸福平罗”社火展演、“富裕平罗”元宵焰火晚会、“文明平罗”元宵花灯展、“和谐平罗”文艺志愿者活动和灯谜竞猜会等“两节”系统文化惠民活动与“关爱老人、关注幸福、多彩夕阳、健康生活”九九重阳系列文化旅游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文化需求。开展平罗文化精品奖、特色文化(体育)之乡、特色文化社区、民间艺术团评星定级等评定工作,评选平罗精品文化作品24个,评定特色文化乡镇、社区,星级民间艺术团12个。2013年,县文化馆被评为全国二级文化馆。
  二、文化站
  1955年,莫如信、戴玉玺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组建合作社俱乐部,备有图书、锣鼓、胡琴等乐器,供社员阅览及搞文化娱乐活动。翌年,全县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建立20个俱乐部,是全县农民文化娱乐的场所。1958年公社化后,以生产大队成立文化室。
  1975年,建起头闸和黄渠桥2个文化站,建筑面积均为145平方米;1976年,姚伏文化站建成,面积200平方米;1981~1984年,建起通伏、高庄、渠口、宝丰、周城、灵沙、五香、六中、下庙等9个文化站,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至此,全县建农村文化站12个,各文化站均配备1~2名专职人员管理。各文化站均设有图书室、阅览室、电视放映室,配备文化娱乐器材和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材,成为农民文化活动中心。1985年,县上将各文化站移交给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经费也由乡镇财政支出。县文化馆仅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1990年,全县12乡、9镇建文化站21个。县煤矿、铁合金厂、化肥厂、造纸厂、亚麻厂、水泥厂等11个企业单位办起文化室,备有图书及文化娱乐、体育器材等。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因乡镇行政建制调整,农村文化站减少到10个。
  2004年,陶乐县撤并后,该县3个乡镇文化站划归平罗。至此,全县文化站设置为13个。各文化站增加篮球场、羽毛球场及社火道具和卡拉OK音响等设备。到2010年底,各站其他文化娱乐器材相应更新,活动场地均扩大到300平方米以上。
  2011~2013年,争取区、市文化站建设项目资金,实施黄渠桥、崇岗镇、陶乐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为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民文化示范户、优秀民间艺术团、移民点等28个单位配送图书、服装、乐器、音响、电脑、桌椅等设施设备,价值200余万元。在全县形成“县有中心、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队有文化大户”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黄渠桥镇文化站被自治区命名为红色教育基地。
  第二节 文艺活动
  一、社火
  社火活动历史悠久,逢年过节社火活动成为群众性的娱乐形式,史料载:“居人迎春于初一、观灯于元宵,其间竹马、秧歌,观者如堵,张灯结彩,锣鼓溢巷”。民国年间社火表演形式发展为高跷、旱船、榔头车、狮子、龙灯、霸王鞭、大头娃娃等,多由工商会等民间自发组织。姚伏镇的樊家庄子和黄渠桥原庆丰村(今黄渠桥村)的社火在平罗和石嘴山地区小有名气。
  旧时的社火高跷队,突出的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蛇传中的白娘子、青蛇和许官人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庆翻身、搞土改,宣传抗美援朝,各区、乡、学校及驻军均组织社火队,除沿袭过去唐僧、白蛇等人物外,出现工、农、兵、学、商的人物造型和歌唱共产党、毛主席及颂扬劳动人民的新词、新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城乡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迫切,社火活动成为城乡各种喜庆、盛典等庆祝活动必不可少的助兴娱乐形式。1982年春节,举行全县各乡镇参加的社火表演,姚伏、黄渠桥、宝丰3镇的社火表演受到观众赞扬。1984年和1994年,全县举行两次规模最大的社火比赛活动。特别是1994年,各乡镇和较大的厂矿企业都派社火队到县城进行比赛,每个社火队少则80人左右,多则120余人,全县1500多人参加社火比赛表演。宝丰镇回族男女青年在社火表演中伴以自编颂扬共产党和歌唱幸福生活的歌曲;黄渠桥镇的舞龙、县焦化厂的舞狮,翻滚跳跃变化异常,表演到位,引来观众喝彩;县造纸厂60多人的安塞腰鼓和管乐队及县铁合金厂的管乐队铜管乐器的演奏,使平罗人民耳目一新,被邀请到石嘴山市和银川进行表演;县轴承厂50多人参加太平鼓演奏为平罗社火队增添新内容。
  2005年春节期间,汝箕沟镇、灵沙乡、县农牧场、黄渠桥等单位的8个社火队相继在县城表演,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城关镇由和平村七队村民王治业自己设计,采用废纸浸泡后制作的铁拐李等八仙的面具及道具,形象逼真,并配以新曲排演的“八仙过海”,栩栩如生。
  2008年,社区社火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每个居委会都有一支秧歌队、业余文艺宣传队。傍晚时分,体育公园、社区广场、社区空地均可看到三五成群、大小不一的群众自发组织的秧歌、腰鼓、健身操等多种形式的健身娱乐队伍,队伍人员参与面广,年龄跨度大,从10多岁到70多岁,不论职业、不分年龄都积极参与,其乐融融,形成别具一格社区社火文化氛围。
  2010年,社火表演获2010年“新春乐”暨第六届全区社火大赛金奖、铜奖。
  2011~2013年,举办平罗县迎新春社火大赛,全县13个乡镇和5个民间艺术团参加。在2012年石嘴山市“新春乐”社火展赛中,平罗县情缘、沙湖民间艺术团分获第一、二名。
  社火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城关镇、黄渠桥镇、灵沙乡、红崖子乡等乡镇民间艺术团,分别组织成立狮子队、旱船队、腰鼓队、钱鞭队等各种社火队伍。在传承老社火表演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时代要求,新建韵律操健身队、业余文艺宣传队等,主要展现百姓生活祥和喜庆的美好情景,象征着和谐社会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现实生活的歌颂和相互祝福,对美好未来的期盼和畅想。杂耍表演主要以八仙过海、大头和尚戏柳翠、旱船、榔头车为主。
  二、文艺演出
  (一)县内文艺会(调)演
  1937~1938年,县城一小和黄渠桥二完小组成抗日救亡后方服务宣传团,首次在县城和农村演出话剧《放下你的鞭子》《捉汉奸》及演唱《大刀进行曲》等进步歌曲,宣传抗日。
  1953年,县文化馆和二、三、四区各组织1个业余剧团,自编自演。翌年,在县城联合演出《回组》《新路》和《李大妈参加选举》等歌剧。1956年2月3日,首次在县城举办全县农村业余文化会演,有17个业余文艺宣传队、223名演员演出35个文艺节目。是年秋,全县业余剧团发展到21个,演出251场文艺节目,观众11.8万多人次。1974年,大搞农田建设,全县有13个公社的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成立业余文艺宣传队,在县城举行会演,黄渠桥、姚伏和灵沙公社获奖。1976年,全县13个公社和县属5个厂(场)矿及19所中学与部分生产大队、小学也都成立业余文艺宣传队。在崇岗、姚伏、黄渠桥及县城内分四片进行会演后,各片选拔的优秀节目集中在县城会演。1979年6月,在县城举办全县中小学文艺会演。1984年2月,举办全县农民演出队调演,评出优秀演出队6个、优秀演员40名。1985年9月,在县城举办纪念红军长征50周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40周年歌咏比赛。1986年12月1~7日,举办平罗县首届业余声乐、器乐、舞蹈及曲艺大奖赛,参加演出180余人,有37人获不同项目的一、二、三等奖。1993年春节,全县举办文明单位文艺会演,有41个单位参加,演出7场次。1994、1996、1999、2000年,举办第一届到第四届“小康赞”文艺会演,参加演出单位近100个,演出文艺节目300多个。2001年,举办庆五一“祥和杯”卡拉OK大奖赛,分设美声、民族和通俗3个组进行比赛。
  从2001年开始,每年均举办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文艺会演或卡拉OK歌手大赛:2002年1月1日,举办平罗县农民“北冰洋杯”卡拉OK大奖赛,全县20个乡镇的47名歌手参加比赛。2月3日,全县20个乡镇自编自演的56个小品参加平罗县“金丰杯”小戏、小品大奖赛;举办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会演,各乡镇自编自演的31个文艺节目参加演出;12月15~18日,举办“中国移动杯”全县文明单位歌咏比赛。2005年春节,承办“石嘴山——你是最美的地方”平罗赛区文明单位文艺会演,演出4场;举办全县“三惠杯”、颂歌献给党暨庆五一卡拉OK歌手大赛3场和县计生局举办平罗县纪念计划生育协会成立25周年文化会演。
  2007年元旦,举办“唱响平罗”大型歌咏比赛,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均组织歌唱队参加比赛。12月16日,举办平罗县“财政杯”歌颂十七大唱响石嘴山·平罗的大型歌咏比赛,全县组织9个比赛赛区,其中县委、政府、教育局和城关镇代表队,代表平罗参加全市歌咏赛。
  2008年,举办庆元旦“歌颂十七大·唱响石嘴山”平罗赛区大型歌咏决赛,举办迎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全县乡村文艺会演。
  2010年,举办“红歌嘹亮·激情飞扬”万人红歌会活动,全县12个歌唱方队、30多位歌手互动演出。
  2011年,开展“党旗飘扬·和谐平罗”等广场文化专题文艺演出23场次。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万名职工唱红歌暨青春红歌汇比赛,党政机关、驻平部队、企事业单位、乡镇、医院、学校、社区共13支方队与5000名群众上下互动,引吭高歌。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党旗飘扬·红歌嘹亮”大型歌咏比赛,全县机关单位和各乡镇21支参赛队、2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红歌演唱活动。组织平罗县300人方队参加全市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
  (二)县外文艺会演
  1956年秋,参加银川地区第一届民族民间音乐舞蹈会演。1960年4月,县建工队工人坚宜正、王自荣和县被服厂工人孙玉兰3人参加北京举行的全国职工业余文艺会演,演出小歌剧《探亲》受到好评。
  1964年11月,平罗县黄渠桥公社回族社员王明星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大会,演唱的自编民歌《回族人民得解放》受到好评。1979年10月,王明星赴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民间歌手、民间诗人座谈会,出席“宁夏数花”全国第四次文代会。
  1966年6月,组织业余文艺宣传队参加自治区第二届群众文艺观摩演出会,回族女社员王秀琴表演的快板书《全家学毛选》获奖。
  1970年,组织业余文艺宣传队参加自治区在中卫县举办的学习革命样板戏会演,演出京剧《智取威虎山》和《红灯记》选段。1976年3月,参加全区曲艺调演,女演员郝小琴和梁燕被选入自治区曲艺代表队,参加6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曲艺调演大会。7月,县文艺宣传队创作的独幕话剧《朝阳花开》参加全区农业学大寨文艺调演。1982年3月,秦腔剧团排演朱经武创作的新编历史剧《抗逆孤忠》,参加全区文艺创作调演,获创作、演出两项大奖。8月,组织业余民歌演唱队参加全区民歌调演,李兴琳获优秀歌手奖。1984年6月,业余歌手靳宗伟和李兴琳参加全区民歌调演,获优秀民歌手奖。8月,靳宗伟获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宁夏赛区二等奖。1985年11月,平罗业余演员参加全区中青年大奖赛,黄云凤、余安业、李兴琳、庞瑞云分别获一、二、三等奖。1986~1987年,县文化馆职工李万奇参加区文艺会演,获笛子独奏表演三等奖。1992年8月,选送的舞蹈《欣喜》及乐器小合奏《回乡晨曲》在全国民族民间器乐、舞蹈大赛中获荣誉奖。1995年11月,自治区第二届“群星杯”皎妮奖中的戏剧、小品、曲艺比赛在平罗举办,靳宗志、高敏、李国忠合演的小品《众星争愿》获银奖,马永庆创作的小品《村长插曲》获二等奖。1996年12月,组织参加自治区“广夏杯”群众文化专业岗位技能大赛,李万奇器乐独奏获金奖,陈守莲、高敏、靳宗伟的声乐及创作获银奖,余安业板胡独奏《山乡春来早》获银奖,高敏的小品获铜奖。1999年9月,余安业板胡独奏《闹新春》获全区第二届群众文化专业岗位技能大赛器乐类银奖。2000年,靳宗志获第一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手赛二等奖。2002年10月,第五届全区“群星奖”文艺会演暨第三届群众文化专业岗位技能大赛,王兆福、余安业参赛并获铜奖。2001年9月,由祁燕创作的舞蹈《小太阳》及《春到草原》分别获得全区第六届“希望杯”少儿舞蹈大赛二等奖和优秀奖。2004年8月,余安业被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等评为优秀指导教师。9月,余安业的器乐独奏获全区“四进社区”暨第五届“群星奖”金奖,陈守莲的舞蹈获铜奖。翌年9月,在全区“群星奖”暨第三届群众文艺专业岗位技能大赛上,余安业器乐伴舞《西部情怀》获金奖,王燕声乐获银奖;金桂霞、祁燕、马亚玲的舞蹈分别获银、铜奖,陈守莲、海涛、刘海峰、祁敏声乐获铜奖。
  2006年10月,余安业、祁燕编排的《秦腔牌子曲》参加全国第五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获铜奖。2008年10月,余安业被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2009年,“好人丁丽萍”编创剧组成立,创作小品、歌曲等文艺作品12件,其中大型现代眉户剧《笑看夕阳红》,作为平罗文艺创作经典作品,推向全区、全国;8月,余安业参加文化部等四单位联合举办的“奏响2009全国二胡古筝群英会”比赛,获总决赛器乐合奏类一等奖,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2010年,由县文化馆组织编排的安全生产小品《头等大事》获国家六部委组织的会演三等奖。文广、教育两支合唱代表队参加全市“放歌石嘴山,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
  三、“三下乡”活动
  1996年,平罗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领导小组成立。利用每年冬闲时间,开展以为农村送戏、送书、送电影、送医药、送科技知识及致富信息为主要内容“三下乡”活动。每年冬季组织18~20人的文艺演出队,精心编排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各乡镇为农民演出。为表彰县敬老院全国劳动模范丁丽萍,2009年,根据其先进事迹,编排大型眉户戏《笑看夕阳红》,到各乡镇为群众演出,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全区“三下乡”活动开幕式和全区“三下乡”现场观摩会连续数次在平罗县召开。《光明日报》《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报道、转播平罗县“三下乡”活动盛况。1996年5月,文化部授予平罗县全国先进文化县;1997年10月,平罗县文化局被评为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受到文化部表彰。至2013年,送戏下乡已形成制度,每年送戏下乡30多场次。
  四、广场文化
  平罗县广场文化活动始于1997年7月1日,时值香港回归大庆。至2013年,连续举办17年。广场文化活动采用“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方式,根据不同年度节庆及重大事件,安排全年活动内容,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有关单位,由文化部门组织实施,落实到一个承办部门做专场演出或几个承办部门联合组台演出。这种名副其实“文化搭台、社会唱戏”办文化方式,既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又调动全社会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性。
  广场文化活动以文艺演出为主,同时举办书画展、广场集体舞、社火表演活动。17年中,开展活动300多场次,最多时一年活动38场次。演出的节目小型多样,丰富多彩,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每场观众达数千人,有时达万人以上。县城七一广场的文化活动带动乡镇社区的文化活动,崇岗等一些乡镇也办起广场文化,每年选送几台节目参加石嘴山市广场文化活动。2005年,平罗县广场文化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授予全区先进文化广场称号。2010~2013年,县文化馆及县城各单位每年在七一广场演出30多场次。
  五、校园文化
  平罗县各中小学历来重视校园文化,各有特色。每年秋季举办“金秋硕果”中小学生文艺会演。平罗中学每年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在推广校园歌、校园集体舞的活动中,各学校行动早、工作扎实,推广普及范围广,使校园歌、校园集体舞成为各学校校园文化的亮点。1995年12月,全区校园歌、校园舞推广观摩暨表彰会在平罗举办,全县11个学校1000余学生做汇报表演。平罗县被评为全国校园歌、校园集体舞先进县,城关一小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受到文化部社文司、国家教委基教司、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儿艺委会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表彰。2011年,开展万名中小学生“童心向党”校园歌咏比赛、红色经典诗歌诵读等活动。2013年,县教育局获得全区第三届学生合唱艺术节暨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六、庙会演出
  历史上唯有庙会才是群众文化娱乐的主要场所。到清代已基本行成传统的庙会文化娱乐活动习惯,据《平罗记略》载:观剧于掩骨寺(北门玉皇阁南侧200米处)。庙会日期为每年农历七月七日“牛郎会织女”、九月九重阳节、十月三十日“平年药王”、正月十五元宵节。在节日,不论大小庙宇,每年最少选择1个节气,举行1次庙会,有条件的邀请戏班唱3~6天大戏,没条件的也要组织社火队或邀请皮影戏演出。不仅善男信女观看,临近各民族男女老少,熙熙攘攘簇拥围观。
  新中国成立后,庙会仍然是城乡文化活动的场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庙会被禁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宗教政策落实,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
  全县有30多座庙宇每年至少都要举办1次庙会,有请外地或本地戏班唱大戏,有自
  己组织社火队自唱、自演自乐。平罗县城玉皇阁,每年除举办庙会唱大戏外,还在县城
  召开物资交流会期间,请剧团唱戏10~15天。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