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学校卫生和安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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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33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学校卫生和安全
分类号: G467.2
页数: 4
页码: 1315-1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罗县学校卫生和安全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关键词: 平罗县 学校卫生 学校安全

内容

一、学校卫生
  1954年,高教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发布《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指示》。自1958年自治区成立后,在各中学相继成立卫生室,配备保健箱。1963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平罗县卫生、教育部门逐渐把学校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作重点是近视预防、常见病预防、个人卫生、学校公共卫生设施以及计划免疫工作等。1979年,教育部、卫生部下发关于试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是年对平罗中学、城关第二小学、老户小学3所中小学的2001名学生进行生长发育和常见病及学校环境条件调查。1980年,对全县139所中小学学生32359人进行视力调查。1981年,为全县各中小学发放眼保健操挂图,在各中小学校全面推广课间眼保健操,是年7月,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举办2期保健教师学习班,给保健教师配备出诊包、听诊器、血压计等常用医疗器械,开展中小学校建筑和设备卫生监督。
  1991年后,平罗县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构和网络基本建成;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有关条例、规章得到贯彻落实;提高卫生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学校卫生工作物质条件改善;增强中小学生健康意识,体质明显提高。平罗中学、平罗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立医疗保健室,均配齐卫生保健人员。保健人员上岗前后多次进行培训。其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现科学化、档案化管理,建立《幼儿卫生档案》《幼儿体质健康档案》。各校卫生工作都建有学生伤害事故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高危疾病登记本、预防接种登记本、教育卫生监督记录本、环境卫生检查记录本等档案资料,为评价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提供依据。全县各中小学均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五有”: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有教案、有评价。坚持每天5分钟眼保健操。为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监测,县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每年多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卫生、周边小卖部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饮食从业人员体检,定期组织饮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
  全县有两所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卫生先进单位,有4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有44所学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1所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绿色学校,9所学校被评为市级花园式学校。2007年年底,全县中小学全部通过网络将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进行上报,坚持晨检制度。
  2008~2013年,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重视师生常见病、多发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坚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学校晨检制度及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008年,针对手足口病传染较快的趋势,实行严密监控,会同县疾控中心及时举办全县小学、幼儿园预防手足口病培训班,深入到每个幼儿园开展肠道传染病与食物中毒防控安全检查工作,使全县境内手足口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针对全国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对照国家奶粉及液态奶安全目录,逐校排查;对各学校液态奶供销商进行登记备案,要求各学校严把进货渠道,确保学生饮用液态奶安全合格,举办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报告管理培训班,为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配备生活配套设施。
  2011~2013年,县教育部门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春、夏期间发生风疹、水痘、腮腺炎等学生传染病的学校和幼儿园,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对接,按照卫生部门建议,通知发病学校年级、班级及时停课,切断传播,预防蔓延。不定期会同工商、卫生、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及时进行清理,打击危害学生人身安全行为,杜绝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学校安全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等8部委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8年,平罗县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安全事故紧急预案、一票否决等制度,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各学校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校园安全管理网络机制和预警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召开全县地震应急演练现场会,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009年,制定《平罗县教体系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关于加强中小学冬季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把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校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和指导,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等教育。全县有1所学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平安模范校园,8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平安模范校园,15所学校被命名为县级平安模范校园,37所学校被命名为县级平安达标校园。
  2010年,印发《2010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平罗县中小学专职保安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为全县45所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监控设备,为72所学校配备警用防护器材,为52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106名。召开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举办有2000多名师生参加的全县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有4万余人参加的“安全应急演练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学校安全。县教育部门获平罗县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
  2011~2013年,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与各校(园)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安全工作行事制度、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告制、重大校外集体活动申报批准制度、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机制。根据季节、时段等安全工作重点,定期向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发布学校安全预警。加强学校门卫、学生途中安全,开展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举办全县学校保安人员培训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师生应急避险大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建立放学前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加强家校沟通、实行“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组织学生志愿者及教师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和在各学校巡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新建校园警务室32个,为全县各校(园)配备专职保安190名,为22所学校安装红外线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110”警务平台对接,实现校校有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械、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以政府购买服务、校车公司运营模式,投资2000余万元,全县共购置校车52辆,解决全县农村中小学5000余名学生、农村幼儿园2000名幼儿上学、放学乘车安全问题,实现农村学生、幼儿乘车全覆盖。全县共创建五星级平安校园12所、四星级平安校园22所、三星级平安校园36所。2013年,县教育体育局被评为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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