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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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兵役
分类号: E296.2
页数: 3
页码: 1142-11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新中国成立前兵役、唐代兵役、西夏兵役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新中国成立前兵役 情况

内容

一、唐代兵役
  唐初有兵募之称,兵指府兵,募指征人。《旧唐书·刘仁轨传》:“州县发遣兵募,人身少壮,家有钱财,参逐官府者,东西藏避,并即得脱。无钱参逐者,虽是老弱,推背即来。”从此可知“募兵制”实有征招办法。永昌元年(689),新堡(今银川北部)招募健兵2500人。先天二年(713),定远城招募健兵5500人。
  二、西夏兵役
  西夏实行军政合一的体制,兵役制主要实行普遍征兵制。由部落与地区相结合的地方部队,在普通士兵中遴选矫健善斗者和由部落酋帅、贵族送子入伍,组成警卫皇城、宿卫皇宫、戍守京师及要害之处的“待卫军”“铁鹞军”“卫戍军”等,为国家常备的、机动作战的主力军和特种部队。在境内汉民或从俘获汉、吐蕃、回鹘等族人口中拣选壮勇者,编成族外军。种落兵或地方兵,用“征兵法”征集;常备兵,即各类特种兵用“募选法”“拣选法”选拔。
  “征兵法”征集,男年满十五为丁,每二丁取正军一人,每四丁为二抄,每一正军配二抄,正军专门从事战斗,“抄”随军担负杂役。西夏实行兵民合一的军事制度,全民皆兵为西夏兵役制度之一。《西夏战事》记载:“西夏地方部队中甚至有女兵,谓之‘麻魁’。”
  三、元代兵役
  元代,在蒙建元之前,实行“军民一体”的全民皆兵制。家有男子,15岁以上,70岁以下,无众寡尽为兵。只有蒙古贵族和平民才有资格当兵,奴隶则只能在军中充当杂役。蒙古灭西夏后,西夏败军被收编,一部分被编入蒙古军籍,调往各地征戍服役。
  元至元九年(1272),今宁夏地区在移民屯田的同时,境内以军屯为主,驻军有十之七从事屯垦,军籍世袭,子弟称余丁或军余,也随军垦田,并随时顶补父兄军役。
  元至元十六年(1279),在征兵制的基础上实行世兵制。一旦征发为军人,即为军户。家口、财产皆注明军籍中,并加盖官印,不得更改。蒙古族实行兵民一体制,回回大多编入探马赤军,军户不以财产做标准。只有汉军“抽中户这家为兵”。
  元代,还实行正、贴军制,即“以两户或三户并正军一名”,或“三户、五户并一军”。三户或五户中“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故有正军、贴户之籍”。元代后期,在部分地区实行募兵的办法。将招募的士兵多编入炮军、弩军、水手军、匠军中。还从汉人中招募亡命有罪之徒为兵。
  四、明清时期兵役
  明朝,在边塞要镇设卫、所,主管军事防御和屯垦。实行军屯世袭制。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命天下卫所军卒以十之七屯田,十之三守城”,从事军屯者均为戍边兵士,编入军籍,终身服役。所有屯田兵士和在役军士的子弟都称为军余或余丁。当屯田兵士或在役军士死亡,或老、病不能劳动服役时,就有他们的子弟军余来顶补,军籍代代世袭,不得自由流动。在边镇除实行军屯世袭兵制外,还实行过募兵制。
  清朝,经制兵(即正规军)分八旗兵和绿营兵两种。八旗兵是在入关前的满洲部落兵的基础上扩建的,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族八旗三类。全国仅有13处设有八旗的将军衙门,宁夏是其中之一。绿营兵是明朝归附来的军队和陆续招募来的汉民组建成的,后来的兵员来源,实行募兵制度,招雇兵员。
  五、民国时期兵役
  (一)募兵制
  民国初,宁夏总兵马福祥、宁夏护军使马鸿宾沿袭清末新军的募兵制。其办法是以“拔兵委官”扩充军队,即委任地方绅士以官职,招来一营,委以营长,招来一团,委以团长。其后实行雇佣招收办法募集兵员,即募兵制。给从军者以薪饷,使其长期服役。宁夏建省初,门致中、吉鸿昌任省主席时仍实行募兵制。民国15年(1926)十一月,国民革命联军总司令冯玉祥率军赴甘援陕。路过平罗时,招募当地青年100余名入伍。
  (二)征兵制
  马鸿逵主政宁夏初期,按照国民党法令实行征兵。民国26年(1937),马鸿逵以抗日为名,扩充实力,实行抓兵暴政。将征兵年龄由18~25岁扩展为18~35岁,又扩展为16~45岁,再后扩展为15~50岁。征兵办法:开始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后变为二丁抽一(包括父子合格)、三丁抽二、五丁抽三。到民国34年(1945)之后,兵员匮乏,征兵上升为“大抬小”“小抬大”的办法。即父子二人,一人合格,一人不合格,征合格者。在征兵时,采用强行抽签集征的办法,穷人中签即入营,有钱人中签不愿入营,可出钱雇人顶替。自民国26年(1937)至36年(1947),平罗实有壮丁13413人,抓兵5712人。
  民国36年(1947),马鸿逵因战伤亡过多,采取逃1兵罚3兵,逃1官罚5兵。还规定缉获1逃兵赏法币100万~300万元,缉获1逃官赏法币500万~1000万元。用抓来的兵恢复保安团,老百叫该团为“讹兵团。”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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