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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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参议会
分类号: D691 .1
页数: 1
页码: 1015
摘要: 本记述了平罗县民国元年(1912),平罗县实行议会制,设议长、议员,为法定官员,议长为全县人民代表。
关键词: 平罗县 参议会 情况

内容

民国元年(1912),平罗县实行议会制,设议长、议员,为法定官员,议长为全县人民代表。
  民国24年(1935),县政府设县政会议,是决定全县大事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县长任主席,县长、县府助理、秘书、各科长、议长为县政会议组成人员。
  平罗县参议会于民国34年(1945)12月1日成立。参议会人选,由县长任建勋召集工商界人士、学校、乡镇及地方士绅磋商选定。高尚仁为议长,姚耀先为副议长,参议员15人。是年进行改选,议长李凤起,副议长阎廷栋,参议员11人,候补参议员5人。民国36年(1947)3月至民国38年(1949)县参议会改组,阎廷栋任议长,征克美为副议长,议员15人。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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