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泥厂工会加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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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5039
颗粒名称: 宁夏水泥厂工会加强法制建设
分类号: D412.61
摘要: 宁夏水泥厂工会认真贯彻《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主动加强法制建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协调好劳动关系,调动了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积极性。
关键词: 宁夏水泥厂工会 法制建设

内容

宁夏水泥厂工会认真贯彻《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主动加强法制建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协调好劳动关系,调动了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积极性。 为了让职工学习掌握《劳动法》,厂工会共举办各类学习班30余期,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对宣传贯彻《劳动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工会积极督促公司行政依照《劳动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先后制定实施了《四十小时工作制》、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并继续延用企业原有对女工产期、哺乳期的优惠待遇,如怀孕7个月的女工不上夜班,可提前休假,哺乳期女工可休假1至2年等,受到职工的普遍欢迎。 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工会先后起草了“宁夏水泥厂集体合同”、“宁夏水泥厂集体协商制度”、“宁夏水泥厂集体合同监督检査制度”等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正式以书面形式签订,实施一年多来, 双方依法认真进行集体协商、 履行集体合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1995年初,工会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在分厂、车间设立调解小组和班组调解员,依法调解发生的每起劳动争议,通过化解矛盾,为职工排忧解难,达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5月,一位17年工龄的女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造成长达17天的旷工事件,按照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事发后,女工找厂工会申诉,希望能有改过机会。经工会多方调査核实,认为厂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合法的。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认为这女工是初犯,又是老职工,还有悔改之意,遂建议给女工以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理意见,厂行政领导采纳了工会的意见。通过这次争议的处理,不仅严明了厂纪厂规,也体现了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教育了职工,调动了大家劳动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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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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