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者用电不再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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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2411
颗粒名称: 农村消费者用电不再愁
分类号: F810.43
摘要: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针对目前农村电价过高,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于近日向全国发出《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村电价的构成,并要求各地物价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努力减轻农民电费负担。
关键词: 收费 收费制度

内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针对目前农村电价过高,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于近日向全国发出《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村电价的构成,并要求各地物价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努力减轻农民电费负担。
  《通知》规定,农村电价由县及县以上供电企业销售给乡电管站的电价和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两部分构成。其中,供电企业对农村电管站的销售价格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省级物价部门统一规定;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逐县核定,主要用于补偿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运行维护费用、乡村电工的报酬和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电能损耗费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 通知》中规定了不同地区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最高限价。其中华东、广东地区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25元;东北、华北、华中地区不得超过第千瓦时0.20元;西南、西北地区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5元。除上述国家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外,其他各种加价和收费都是非法的,应予坚决取消。此外,各级电力企业不得代任何单位向农民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管理司司长毕井泉在解释《通知》有关要求时强调:农村电价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目前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使有的农村地区办得起电,用不起电,有的地区甚至重新点起了煤油灯。为此,《通知》强调,对农民收取电费要做到“五统一、三公开”。即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以及公开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坚决杜绝“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乡、镇电管站要对农村电工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负责统一发放农村电工工资,逐步取消自然村抄表收费人员。坚决取缔任何形的农村电费承包。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物价主管部门要结合春耕农业生产,认真做好农村电价的监督检査。对超过政府规定价格向农民乱收费,违反规定不向农民公布电量、电价、电费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现象,要依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査办。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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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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