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性生活权力就值5.5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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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1769
颗粒名称: 18年性生活权力就值5.5万吗
分类号: C913
摘要: 海,现年50岁的叶伯宁(男)和现年45岁的冯锦华(叶之妻子),因上海闸北区中心医院医生20年前的工作疏忽,将一枚手术针丢在冯的会阴部,竟使这对夫妻18年中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当时男的30岁,女的25岁。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内容

现年50岁的叶伯宁(男)和现年45岁的冯锦华(叶之妻子),因上海闸北区中心医院医生20年前的工作疏忽,将一枚手术针丢在冯的会阴部,竟使这对夫妻18年中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当时男的30岁,女的25岁。为此这对夫妻几度想离婚,几度想去死。至今,医院拿出一张5.5万元的支票就一了百了,在法庭上连人也不来,也没见到过一个公开的道歉,太傲慢了!1978年11月17日,叶伯宁妻子冯锦华分娩,产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她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一枚断裂的弯头针留在会阴部。此后,26岁的冯锦华常常以会阴部“疼痛”拒绝丈夫的性生活。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叶伯宁实在搞不懂,妻子究竟怎么了?生了儿子,怎么会性冷淡到一点不要,还不时以疼痛来“搪塞”,去医院检查,又查不出什么。于是,叶伯宁怀疑妻子冯锦华外面有“花头”。她长得漂亮,当时就有不少人追求,会否变心?叶伯宁无奈之下,开始盯梢。一次,两次,冯锦华“两点一线”,上班下班,有时为省两个钱,连公交车也不坐,步行回家。叶伯宁的盯梢被冯锦华察觉,顿起口角。冯锦华一气之下回娘家。叶伯宁继续盯梢,依然没有发现妻子有半点不贞。她还是“两点一线”,上班下班回娘家。于此,叶伯宁放弃盯梢,向妻子赔礼道歉,将她请回家。那时,冯锦华的会阴部时时作痛,原骑自行车上下班早就不骑了,有时站着走路。那年头,叶伯宁30没有了正常夫妻性生活,说不来出岁的苦。年代社会公众依旧“谈性色变”,他哪敢启齿向人诉说?何况他还是个党员。叶伯宁到了晚上受“煎熬”时,就拼命抽烟,有时干脆到街上溜达,深更半夜毫无目的地晃荡,以排泄心中的郁闷。冯锦华也苦不堪言。原来夫妻恩爱,身体健康,却不料生了儿子后,下部常感疼痛。那部位又是非常的尴尬,不但正常的夫妻生活,没了,且又四肢乏力,连家务也做不动,全部担子都落在丈夫身上。她看着叶伯宁受煎熬,日渐消瘦苍老,且又沉默寡言,也心痛如绞,常是蒙着被子偷偷流泪。叶伯宁当时想,夫妻间连正常的性生活也封闭了,还有什么恩爱感情可言,还不如早点分手吧。他|曾提出过离婚,不料,冯锦华大怒,说:“你离婚,我就;银川晚报跳楼去死。其实,冯锦华也在压抑性的痛苦。她何不想亲热,可疼痛折磨她又怎么受得了。她曾想一死了之,再一想病情尚未査出,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去死。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吵架,一次又一次地搬家。叶伯宁始终没有向单位吐露夫妻不和的原因。1995年,叶伯宁过47岁生日时,苦水又从胆边生出,名为18年夫妻,可真正有夫妻生活的时间段,连一年也不到。也许,压抑太久,酒后的叶伯宁终于向朋友同事诉说了18年来的痛苦。朋友同事们都大为惊讶,他们既同情,又尊敬,一个中年男子竟然苦苦熬了18年,这需要何等毅力于是,朋友为他联系了上海医科大学妇产科医院,约定9月14日让叶伯宁、冯锦华去査个明白。
  直到1995年9月14日,叶伯宁通过朋友关系带冯锦华去上海医科大学妇产科作X光透视检查,才揭开了“谜底”。从X光片上清晰地看到一枚断裂的半圆形手术缝合针,埋在会阴部位肌肉组织内。
  “针”相大白之后,叶伯宁、冯锦华夫妇同当年实施引产术的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进行了交涉,夫妇俩本着大事化小的精神,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51250元,及1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夫妇俩当时的想法是,要求一年补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并不为过,18年累计为18000元。但六七次交锋之后,医院仍坚持认为“不会影响性生活,住进来,给你开刀取出来!”1996年4月3日,叶伯宁、冯锦华夫妇正式向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但如预料的一般:未果!1997年3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来有关妇产科专家对冯锦华作了检查,沪高法医检(1997)37号的检验结论是:被检验人冯锦华分娩会阴切开处上方软组织中留有一弯针,影响夫妻的性生活,对日常生活及工作有一定影响。
  叶伯宁说:“这一天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经医院拍片检查,冯锦华的会阴部里竟然有一枚弯头手术针。事情真相大白那一刻,我们悲喜交加,热泪盈眶。冯锦华一次又一次地失声痛哭。随后,冯锦华做了手术,取出了断针,妇产科医院一一作了记录,并保存着断针和X光片子。当我们告到法院,是法院里的法官到妇产科医院取证的。”证据在手的叶伯宁、冯锦华夫妇决定同案起诉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请求判处被告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陪伴费、司法鉴定费共51250元经济损失,及性功能损害的精神赔偿费15万元。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根据法律给予赔偿。根据“损害结果与赔偿相一致”的原则,侵害人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相一致的赔偿。该案中不仅应该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及其他补助费,亦应赔偿受害人因性功能伤害“影响夫妻正常性生活”导致的精神损害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健康是身体精神与社会的完美状态,不仅仅是无疾病和无伤弱”。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故对其健康的定义是认同的。本案主要的是涉及18年来对受害人造成强制性性生活障碍的伤害,该伤害的后果,已经司法鉴定得以证实。正常的性生活乃是夫妻的基衣需要,是维系婚姻、家庭的重要因素,因而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性功能的伤害亦对人体基本健康(包括精神)的伤害,根据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责任方给被害人作出必要的精神赔偿和其他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讲,对精神伤害案给予赔偿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本案当事人是1978年迸行手术的,手术后因“不明原因”伤痛曾多次求医,从未间断过,直至1995年9月,方被上医大妇产科医院X光片确诊为手术缝合针在体内断留。故其知道权利被侵害应从当年9月份算起。自此当事人就向该医院频繁交涉,但是无果,至1996年4月3日,当事人便正式向该区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又未果。依“民法通则”第140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亦即1996年4月3日起,当事人的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
  今年3月16日,这对夫妇到闸北法院接受调解,医院竟然无一人到场,法院全权代理,一问一答作了笔录,叶伯宁最后在笔录上签字。
  法院给了他一张5.5万元的支票为赔偿款,诉讼费4535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叶伯宁说:“我当天就持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这5.5万元远不是我们诉讼赔偿标的(叶要求赔偿15万元),但我知道这还是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后获得的赔偿,这就是我们的国情。但我想不通的是为何还要承担一半诉讼费?好像我们有什么过错似的。
  说真的,这场官司历时两年,打得我精疲力尽,也总算有了个说法。”一张5.5万元的支票就把叶伯宁“打倒了”。18年的性生活的权利就这样被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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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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