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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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1342
颗粒名称: 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
分类号: F810.5
摘要: 我国除国债发行需经国务院审批外,各类证券的发行统一由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部门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
关键词: 债券发行 审批

内容

我国除国债发行需经国务院审批外,各类证券的发行统一由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部门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证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条件、发行时间、还本付息方式等。在审批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财政等部门拟定全国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年控制额度,然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公司(企业)发行债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一个企业一次发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人民银行总行审批;3000万元以下的,由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本辖区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审批权限,并报总行备案。公司(企业)发行债券要公布章程或者方法,并应向人民银行提交有关申请文件。

知识出处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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