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银川晚报》 报纸 |
| 唯一号: | 310120020220001151 |
| 颗粒名称: | 股份制知识(47) |
| 分类号: | F830.91 |
| 摘要: | 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以下程序:1.董事会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决议应按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进行。决议应对公司债券的内容及发行事项加以决定。由董事、监事约定第三人为全体公司债权人的受托人,与其缔结信托契约。受托人的资格以金融或信托业者为限。董事、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及证券管理机关申请进行发行债券的审核,经批准后才能发行。该受托人代表应募人的利益,有査核和监督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的权利。 公司债招募结束后,董事会应在15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申请应由半数以上董事和至少一位监事提出,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申请登记期限和在登记中作虚假记载 |
| 关键词: | 公司债券 股份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