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资质管理与许可证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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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9688
颗粒名称: 第二章资质管理与许可证制度
分类号: D9
摘要: 第六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管理。 第七条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经国家、自治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申请营业执照: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 建筑业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单位)
关键词: 条例 建筑

内容

第六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管理。第七条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经国家、自治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申请营业执照: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二) 建筑业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单位);(三)建筑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等企业;(四)建设工程监理、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第八条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应接受培训,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经考试合格按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的岗位证书。第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资质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活动,不得出卖、转让、出借、涂改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合并、分立、歇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解散等,须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第十条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自治区境外单位和个人,须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宁许可证和有关证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验证和登记手续;自治区境内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书和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函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资质验证后办理进银许可证。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和开工审批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经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向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开工前,须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向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相应的资金;(二)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 实行招标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第(二)、(三)项条件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第十三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并已列入年度计划;(三)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四) 有全套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五) 已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确定施工企业并已签订合同;(六) 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七) 已按规定交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期满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逾期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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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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