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和单位对公民的违法行为予以双重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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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9581
颗粒名称: 公安机关和单位对公民的违法行为予以双重处罚是否合法
分类号: C913
摘要: 对犯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人,根据上述条例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者是国家执法机关对公民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作出的处罚,后者是单位对职工的违纪行为作出的行政处分。也就是说,此种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种行为规范,应当受到两种行为规范的分别制裁。即应根据该条例所规定处分种类、幅度和程序进行。超过的,是超过部分为不合法;未超过的,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般来说,这种处分是普遍采用的,是合理的。这在条例修改时应予考虑。
关键词: 公民 违法 处罚

内容

某厂几位职工因偶尔娱乐性麻将赌博(每局几角或上元),被公安派出所罚款500元。该单位又根据厂规对他们作出了罚款300元,取消年终奖的处罚。请问:公安派出所和单位的处罚是否合法?李大鹏同志:赌博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严厉禁止的行为。对犯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人,根据上述条例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你来信中所提到的几位进行赌博的职工,公安机关仅对其单处了三千元以下罚款。从罚款500元的数额来看,在法律规定的罚款幅度范围以内,应该说是合法的,但是,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只有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权(对每个人来说),因此,本案公安派出所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裁决,显然超越了其处罚权限。罚款50元以上的,应当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二级的公安机关裁决。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以后,并不妨碍受处罚人所在单位根据厂规对其再行行政处分。前者是国家执法机关对公民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作出的处罚,后者是单位对职工的违纪行为作出的行政处分。也就是说,此种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种行为规范,应当受到两种行为规范的分别制裁。但是,单位对其职工的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虽然可以根据厂规进行,但也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即应根据该条例所规定处分种类、幅度和程序进行。一般来说,职工的赌博行为,可以归人该条例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七种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罚款的行为中的第六种,即“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可以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因此,本案单位所进行的罚款是否合适,主要看是否超过了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是超过部分为不合法;未超过的,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至于单位同时给予取消年终奖的处分.此种处分虽然在条例中没有规定,但属于企业有权决定的一种企业管理措施。一般来说,这种处分是普遍采用的,是合理的。条例制定时1982年终奖的形式还不多见,因此,该条例未涉及此问题。这在条例修改时应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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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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