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耍掉煤堆半身被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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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8503
颗粒名称: 玩耍掉煤堆半身被烧残
分类号: C913
摘要: 1996年7月21日下午3 时许,6岁女孩左雪的恶梦从此开始。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安全意识

内容

1996年7月21日下午3时许,6岁女孩左雪的恶梦从此开始。那天,左雪的父亲左金成带她从吴忠赶到银川,探望在市医院肿瘤科住院治疗的母亲。医院告知病人没有交够医疗费,已停止治疗。左雪的父亲一听非常着急,声称钱已交(事实也是如此),并将左雪留在母亲病房,匆匆去亲戚家取缴费收据。当时,银川市市政管理处正在肿瘤科住院部门前埋下水管道,挖出的土大量堆在市医院锅炉房煤场院墙一侧,几乎与墙等高。而墙的另一侧,则是已自燃多日的煤堆。下午3点多钟,左雪下楼本记者―赵冰爬上土堆玩耍,不慎掉进煤场。煤场的煤因自燃多日,底部已烧空,左雪便如同掉进了火窟,加之她年幼无力挣扎,造成严重烧伤。后经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烧伤面积54%,其中深II度7%,深DI度47%,已属一级伤残。时隔两小时之后,11岁的男孩郝亮也经历了同样惨痛的一幕,幸亏他爬出得快,只是双脚被烧坏,后经诊断为二级伤残。°左雪被烧伤后转到西安第四军医大治疗,专家诊断因烧伤严重需要做6次整形手术,但还是永远无法恢复到以前的模样。因小左雪体质太差,第一次手术后便回到银川休养。事情发生后,左雪的家人希望与市医院、市政管理处协商解决此事,但三方对赔偿意见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1996年9月,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左雪状告市医院、市政管理处人身损害赔偿一案。1996年12月6日,城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今后继续治疗等费用总计121374.43元。被告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84962元,被告银川市市政管理处承担24275元。原告的父母对原告监护不周,也应承担12137.40元的责任。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判决书下后,市医院和市政管理处均以左雪的烧伤是因其父母的疏忽造成的为由拒付赔偿,并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在一审的公开审理中,就引起市民极大关注。各方舆论都将同情的目光投向左雪。作为左雪监护人的左金成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的离去也是因市医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况且市医院煤场的煤已自燃多日,院方并未采取任何消防措施来消除隐患,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银川市市政管理处施工时,虽留有3.20米宽的路面供人行走,但防护措施不完善,并无明显的提醒标志,几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左雪的严重烧伤。目前,此案二审正在进行中,左雪究竟能否获得赔偿,继续进行治疗,稍后本报将作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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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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