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地税局关于统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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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7832
颗粒名称: 银川市地税局关于统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通告
分类号: F810.42
摘要: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合理划分征管区域,规范税收秩序,经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统一由银川市地方税务局集中管理。
关键词: 税收政策 税收制度

内容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合理划分征管区域,规范税收秩序,经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统一由银川市地方税务局集中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凡属银川市区(不包括永宁、贺兰县)新办的国有、集体、私营、合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银川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地方税务登记。
  二、企业办证需提供资料如下:r.营业执照;21.企业章程;3;企业验资报告;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5场地证明或租赁合同;6企业统一标识代码;7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证》;8银行开户许可证。
  企业注册分支机构还需提供主管企业或部门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批文。
  三、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仍在所属分(区)局办理。
  四、企业变更税务登登记需携带企业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购买本到所属主管分(区)局签署意见后,到市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本《通告》自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起执行。
  .七、办证地点:银川城区中山北街一号,银川市地方税务局二楼联系电话:60166476016645特此通告银川市地方税务局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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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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