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斑手术失败官司打了一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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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6250
颗粒名称: 去斑手术失败官司打了一年
分类号: C913.3
摘要: 美容伤害严重。《消法》对美容造成的伤害界定、处理尚不明确。
关键词: 消费 社会生活

内容

我市的美容业作为第三产业自90年代得以飞速发展,但与此速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消费者的投诉逐日增多。1996年12月2日,城区消费者协会受理的一起美容不成反遭毁容的投诉,再次为美容业敲响了警钟。1996年8月15日,陕西省定边县农机学校职工李某在我市解放西街一家美容诊所进行美容,意欲除掉自己脸上的斑点。手术前,李某一再询问该店负责人陈某有无把握时,得到的回答是没问题。在陈某的一番花言巧语之后,李某接受了削术手术,并付给陈某所谓优惠价的400元手术费。术后,李某按要求面蒙纱布在家整整呆了3个月。3个月后,当她揭去纱布一看,脸部的皮肤变成了黑红色,并有许多红斑点、黑斑点,而且奇痒无比。李某就再次来到该诊所找到陈某,陈却说,痒是正常现象,过些日子就会好的。李某只好忍着痛痒回家,过了些日子仍不见好转,她就又去该诊所,这次陈的态度与前两次大不一样,并且威胁说,前些日子给一个北京的女记者搞削术后和你脸上差不多,她告了我多次也未告成。听陈这么一说,李某想,这下可完了,自己又没门路,只能自认倒霉了。后来,她听说城区消费者协会可以处理,就来到消协进行投诉,要求为她解决问题。城区消协马秘书长受理了投诉后,经过调査,12月5日召开了调解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达成了以下协议:1、美容诊所每月付给李某200元补偿费;2、美容诊所退还李某削术美容费400元;3、6个月后,若再不好,美容诊所按照李某的要求到医院治疗,费用由诊所承担。然而到了今年6月份,投诉人的脸部仍未恢复原来的肤色,要求继续治疗,消协于近日再次召开调解会。在调解会上,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消协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1条调解后,又重新达成协议:诊所每月付给李某200元的补偿费停止;李某想去区内任何一家医院治疗,诊所负责人需同去,费用由诊所承付,直至医好为止。诚然,李某的权益最终受到了保护,但因此给她心理和肉体上带来的痛苦却是难以消除的。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美容顺理成章地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社会的需要,利益的驱动,美容业出现了过热发展的势头,目前已成为仅次于餐饮业的第二大服务业,但由于在微观上没有详细的管理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一行业的管理空白,加之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美容界限含混,因而因美容而造成的悲剧屡有发生。另外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目前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美容师造成的后果进行界定和处理尚不明确,处理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笔者希望爱美者需到正规的美容机构,切不可随意到街头小巷的所谓“美容诊所”去美容,以免造成终生的遗憾。

知识出处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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