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灭非法传销的野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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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4861
颗粒名称: 扑灭非法传销的野火
分类号: DF611
摘要: 陕西省公平交易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在陕西省范围内只有两家公司可在西安进行传销。但实际情况是有一些经国家工商局批准可在外省进行传销的企业,拿着国家工商局批准的文件糊弄陕西消费者,在陕西进行非法传销,其中还有许多将范围扩及到咸阳、宝鸡、渭南等市甚至一些偏远贫困地区。
关键词: 传销 非法团伙

内容

去年至今,一度沉寂的传销在西部地区死灰复燃。《银川晚报》在一篇题为《编织一夜暴富的梦想》中的文章中说,在银川,正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传销的大军中;《青海日报》报道,传销已“着陆”西宁,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新疆经济报》称,目前,在新疆进行非法营销活动的传销公司多达十几家,参与传销的人员达数万人,活动区域已由城市延伸到一些偏远小县城和农牧场;《重庆日报》、《陕西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也都有类似报道。非法传销无孔不入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处介绍,目前,新疆没有一家多层次传销企业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没有批准设立任何一家传销企业。在宁夏,情况也是如此,也就是说,迄今为止,所有在这两地区从事多层次传销的行为均属违法。然而,冠以“雅丽”、“开来”、“御诺”、“露莎莲妮”、“佳达”等名称的传销企业地下活动却进行得异常红火。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各地从事非法传销的产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如各种化妆品、各种健身器及各种药品。工商部门告诫说,这些产品不仅价格较正常售价翻了几番,而且,有些还是“三无”产品。陕西省公平交易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在陕西省范围内只有两家公司可在西安进行传销。但实际情况是有一些经国家工商局批准可在外省进行传销的企业,拿着国家工商局批准的文件糊弄陕西消费者,在陕西进行非法传销,其中还有许多将范围扩及到咸阳、宝鸡、渭南等市甚至一些偏远贫困地区。传销发财是个梦新疆某大学一位教师误信传销商的话,花了4000元买了一台“引水器”,“下线”没有发展上,找“上线”退货又不给退,而“引水器”的实际售价仅500元,况且,他目前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引水器”。这是一个误信非法传销能发财而上当受骗的典型案例。传销所以发展壮大的主要条件是建立传销网络,并不断地充实入网传销员,在这一网络中,处于金字塔尖的是既有资金实力,又有庞大传销网络的传销商们,处于塔底的是广大的传销员,传销商抛出商品,逐层加码、逐层“扒皮”,最后到达传销员手中,传销员只有不断发展“下线”,才有可能获利;不能发展“下线”的传销员,就只能作为最终消费者,付出比正常价格高数倍、甚至几十倍的代价“自食其果”,因此,真正能够通过传销发财的人微乎其微。在重庆,有一种传销中的所谓钻戒,市价只需1000余元,传销价高达7230元,在万县市,长寿摇摆机产地市场价为每台450元,而传销价为1980元,这些非法传销的产品减少了中间环节,又非法偷漏税收,价格反而比市价高,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传销网络在传销过程中的层层加码。合法非法有准绳由于传销中存在着牟取暴利、偷税偷税、侵犯消费者权益、不公平竞争等诸多问题,国家工商局曾先后多次发文,整顿传销活动。去年4月29日,在对50余家传销公司进行全面审査后,国家工商局对41家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今年1月10日,国家工商局又公布实施《传销管理办法》。1月22日,出台《关于传销企业审批和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目前在西部地区的传销活动,仍然屡禁不止,价格欺诈、越区传销、无合法手续、不办理退货、发展法规禁止的有关人员及有关商品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屡见不鲜,査处难度极大。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除传销商宣称的巨额回报以及刻意营造的神秘氛围吸引消费者外,法规本身在执行中也有一些难度。根据国家工商局有关法规,国家并不禁止多层次传销,只禁止其中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局还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这些企业目前已有不少进入西部地区,如仙妮雷德等。当地工商部门只能以“跨区传销”为由予以査处,无法根本禁绝非法传销活动。另外,在西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这样的认识:既然国家允许在其它地区可以进行传销,那么也应允许西部引进传销,哪怕仅仅作为试验也未尝不可。还有人认为,不是传销本身有问题,而是“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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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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