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定期定量救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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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422
专题名称: 临潭县定期定量救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557.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截至2006年底,全县纳入农村“五保”范围,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农村“五保”户共889户993人,他们每人每年都可享受到国家拨给的865元农村“五保”户供养金。 2006年,临潭县民政局启动并开始实施临潭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根据《临潭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对凡持有临潭县农村户口的贫困家庭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给予医疗救助。重点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因残致贫、缺劳致贫、因病致贫或因灾致贫的农村特困户;三等甲级以下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中的贫困户等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户中的贫困户;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户。截至2006年底,全县共救助农村患重特大疾病特困家庭病人55人,共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20万元,救助 .疾病范围涉及白血病、肝硬化等。 2006年10月份,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部署,临潭县民政局在全县16个乡镇首次启动并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据《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和《甘南州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村、社干部深入到农村居民家中进行了入户调査,经过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审批、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根据乡镇政府上报低保人员情况,组成工作组再次深入到乡镇、村、社及农户家中进行复审抽査。在经过县、乡、村、社四级评议、审核和公示后,确定出2007年全县16个乡镇首批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16386人,发放2007年第一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316万元。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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