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的粮食政策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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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358
专题名称: 甘南州的粮食政策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81.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甘南的历代统治者在粮食分配和流通方面,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典章制度。随着社会的变革发展,粮油分配形式也发生了变化,除国家统一的田赋外,各地采用不同形式的集市贸易,以物易物,进行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甘南实行粮食自由贸易政策。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产品一律纳入国家计划,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1955年国家对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1961至1963年经济调整时期,国家对粮食征购实行了加价奖励办法。1965年全州实行“一定三年”的征收政策,确定三年内不变征购基数。1971年改为粮食征购“一定五年”的政策,并全面实行“超产、超购、超奖”的办法。自1978年12月以后,国家较大幅度地逐渐提高粮油收购价格,开放粮食集市贸易,开展粮油议购、议销,形成粮食购销的双轨制。1983年开始调整粮食流通政策,实行多渠道经营,并在农村全面推行粮食购销包干的办法。从1985年起,全州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制度,由基层粮食收购部门与农户签订粮食定购合同,农民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种交售粮食。1987年实行合同定购“三挂钩”政策,即对签订粮食合同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实行奖售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的政策。1988年全州实行粮食产、购、销、调、财务“五包干”的办法,一包三年。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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