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保甲制度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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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0897
专题名称: 甘南保甲制度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370.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1934年,民国政府颁布保甲法,在全国推行保甲制度。1941年6月25日,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胡公冕在黑错(今合作)召集3县(局)党、政、军首脑及各地寺院住持和重要土官、总管、头人参加的行政保安会议。会议决定在今甘南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规定7条变通实施办法:1.编组保甲时,关于乡镇之划分,以不变更该地域旧有之范围原则;2.乡镇保甲人选,就各地土官、寺僧、总管头人等,除声名恶籍者不予录用外,应择其优秀分子,比照原有职数,加以录用;3.编组保甲以地域为单位(不分汉回蒙藏,混合编组),但有特殊情形者,于必要时,亦的分别编定之;4.保甲门牌,印汉藏两种文字;5.凡一切编查保甲之经费,应由各县(局)造具预算书,呈请省府核发;6.凡乡镇保甲经费,于分期编查完竣后,亦均由县(局)造具预算书,呈请省府按月发给;7.编组保甲时限,于开始编查之时起,限3月内完成,惟边远地区,得延长期限,但至多不得逾6个月。由于诸多原因,上述办法未能如期完成。因此,3县(局)编查藏区保甲会议再次于临潭旧城召开。会议对编查经费、应用表册、起讫时期、人员训练及消除障碍等问题进行详尽的讨论,并决定于1943年5月7日完成。同时,国民政府向3县(局)派驻军队,希图以武力推进保甲制度的实施。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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