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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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799
事件名称: 2015年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0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5年3月19日
结束时间: 2015年3月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2015年3月19日,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敏成林分别主持。副主任吴玉林、汪芝芬及委员梁文耀、苟立民、马志仁、杨志平、王继雄、郑国栋、卢遇春、赵祥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查武堂,长川乡人大主席张国华,羊永乡人大主席周玉屏,县人大代表康建明、朵海云、王户保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〇一五年工作要点》; 2.审查批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旗乡羊永乡撤乡建镇的议案,并通过批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旗乡羊永乡撤乡建镇的决定; 3.人事任免; 免去: 闫清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德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宋景平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姜春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秦隆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永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林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马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李永红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尔仁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德忠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培明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建业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峰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罗平雄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4.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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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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