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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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88
事件名称: 1998年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2月24日
结束时间: 1998年2月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8年2月24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及委员陈富忠、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李笠、王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主任周恒亮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马志援参加。 1.学习《地方组织法》第三、四章节; 2.人事任免。 免去: 李维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生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振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职务; 王国杰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职务; 邓兰玉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职务; 秦尚德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职务; 王正民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恒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生荣县劳动人事局局长职务; 马建毅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于旻县农林局局长职务; 临潭县历届人大常委会 马光援县水利水电局局长职务; 祁生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润田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鹃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希贤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玉唐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房玉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黎永忠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建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文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王国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秦尚徳县人大常委主任; 李笠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马德明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陈成生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何秀芳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 敏卫东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林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 王润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生才为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 周恒亮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何海青为县公安局局长; 马建毅为县审计局局长; 陈明德为县监察局局长; 朱元广为县统计局局长; 周炳文为县农林局局长; 禹耀安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李维忠为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春生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张仲良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俞尊贤为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李克俊为县地质矿产局局长; 张继为县商业局局长; 屈玉平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祥为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凤岐为县教育局局长; 张银保为县民政局局长; 黎林禄为县土地管理局局长; 赵玉长为县畜牧局局长; 马国栋为县粮食局局长; 徐守义为县交通局局长; 武靖强为县卫生局局长; 宁海成为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德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骏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克勤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 文绍忠为县物资局局长; 杨森林为县档案管理局局长; 余建业为县物价委员会主任; 李富有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庭仁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候世祥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李文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潭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康加德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源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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