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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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71
事件名称: 1995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7月18日
结束时间: 1995年7月19日

事件描述

1995年7月18日至19日,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单秉忠和副主任徐丽英、李志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良及委员李维忠、李笠、贺崇洲、杨世华、李志毅、夏承忠、刘光远、昔普昌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登福,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维统,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法制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流顺、古战、城关一镇两乡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法》和《甘肃省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十八次会议议题的决定(草案); 4.人事任免。 免去: 冯正璧县土地局局长职务; 陈晓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黎林禄为县土地局局长; 王晓潭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振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毅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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