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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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64
事件名称: 1994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8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5月11日
结束时间: 1994年5月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4年5月11日,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钟瑛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6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登福,县人民法院院长苏文学,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负责人,古战、新城、城关两乡一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学习《代表法》; 2.传达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要精神; 3.补选杨忠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讨论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十一次会议议题的决定(草案); 5.人事任免。 免去: 马立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兼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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