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夏河县第三区森林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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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0605
事件名称: 1957年夏河县第三区森林火灾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86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1月
结束时间: 1957年4月

事件描述

夏河县第三区森林火灾1957年1-4月间,夏河县三区连续发生森林火灾27起,发生火灾的乡村有清水、桥沟、沙沟、隆哇和牙首,连烧41日,蔓延9条沟,烧毁森林327.7公顷,烧毁林木614.7株(毛梢、灌木未计),救火投入劳动工日3325个,合计损失约67462.5元。1957年12月1日,州人民委员会第三十六次行政会议对这次森林火灾有关失职人员进行了政纪处理:一是同意对三区区长王龙布加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森林经营所负责人黄树荣以撤职处分,给清水乡副乡长韩扎喜行政记大过处分,给李文芳以警告处分;二是责成州农林处将此事件在全州通报,以教育干部、教育群众。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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