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民族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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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1020220000141
机构名称: 甘南民族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389.pdf

机构描述

民族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有关的各部门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监督检查民族、法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安排部署和实施工作;负责提出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常委会审议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起草和修改;承办州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负责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族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草拟与民族、法制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和所属民族事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人民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事务部门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岀报告;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人大民侨委、法制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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