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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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6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24
页码: 261-284
摘要: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在2002年12月9日至24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到2006年10月的任期中,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24次,主任会议75次,做出《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和《关于批准临潭县城改造方案的决议》等各项决定决议1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畜牧局、卫生局、民政局4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办理各类代表意见建议340件,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33件。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内容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在2002年12月9日至24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到2006年10月的任期中,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24次,主任会议75次,做出《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和《关于批准临潭县城改造方案的决议》等各项决定决议1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畜牧局、卫生局、民政局4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办理各类代表意见建议340件,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33件。
  第一节工作机构
  一、常委会(2002.12—2006.10)
  主任:张维统(2002.12—2006.10)
  副主任:徐丽英(女,藏族,2002.12—2006.10)
  张尊荣(2002.12—2006.10)
  宋圭琳(2002.12—2006.10)
  冯正璧(2002.12—2006.10)
  王庭仁(2002.12—2006.10)
  丁目迪(回族,2002.12—2006.10)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德昌(藏族)李尚祖马德明(回族)李忠何玉忠(藏族)
  马荣(回族)刘英菊(女)邓贵忠(藏族)敏义仁(回族)牟保全
  二、常委会机构设置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下设“一室四委”,即: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信访室、财务室、通讯室、值班室、打字室。
  办公室
  主任:李尚祖(2003.3—2006.10)
  财经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马德明(2003.3—2006.10)
  副主任:金福禄(2003.3—2006.10)
  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忠(2003.3—2006.10)
  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天云(2003.3—2006.10)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唐佐智(2003.3—2006.10)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李天云
  委员:马荣李尚祖何玉忠
  第二节常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3年3月17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牟保全、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委办主任吴玉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小鹏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书记钟建龙,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主席团日程、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截止日期、选举办法七个草案;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三年工作要点(草案)》;
  3.人事任免。
  任命:
  李尚祖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天云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德明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忠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佐智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福禄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世华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弓淑晋为县公安局局长;
  苏志龙为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屈玉平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祥为县人事劳动局局长;
  范长毅为县农林局局长;
  徐进为县畜牧局局长;
  马永祥为县教育局局长;
  王俊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吴建政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黎林禄为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进宝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禹耀安为县卫生局局长;
  王云昭为县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新华为县民政局局长;
  苟尚仁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袁建业为县监察局局长;
  唐佐国为县交通局局长;
  宋景平为县司法局局长;
  宁世禄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元广为县统计局局长;
  范学智为县审计局局长;李学智为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李文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潭玲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源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锦琪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03年4月10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王德昌、何玉忠、邓贵忠、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列席会议。
  人事任免。
  任命:
  张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
  2003年4月26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王德昌、牟保全、何玉忠、邓贵忠、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委办主任吴玉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县水务水电局、县电力公司、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建立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
  3.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第四次会议
  2003年6月4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王德昌、何玉忠、邓贵忠、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补选卫甚祖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五次会议
  2003年7月18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冶力关莲花山大酒店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锦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小鹏,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国土资源环保局、县人事劳动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人事任免。
  免去:
  陈振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宋新献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文华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潭玲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牛继元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方耀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义荣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旦正才让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袁锦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毅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爱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赵秀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鲜景刚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六次会议
  2003年9月18日至19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尊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宋圭琳、冯正璧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王德昌、何玉忠、敏义仁、马荣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小鹏,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苏志龙、副主任马林,县财政局局长屈玉平,县农林局局长范长毅,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畜牧局副局长王真杰,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张继,县扶贫办副主任陈全胜,王旗乡人大主席武兴国,羊沙乡人大主席曹宏林,长川乡人大主席汪生辉,店子乡人大主席武建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有关指标变动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4.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第七次会议
  2004年2月20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冯正璧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牟保全、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忠,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主席团日程、议案截止日期11个(草案);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四年工作要点(草案)》;
  3.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办法》《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和《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两联系”办法》8个工作制度(审议稿);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八次会议
  2004年3月25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会议。
  人事任免。
  任命:
  柯有群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九次会议
  2004年4月16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人事任免。
  任命:
  丁志远为县招商合作局局长。
  第十次会议
  2004年8月6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办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和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吴煜,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副院长何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锦琪,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弓淑晋、副局长梁永华及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文体旅游局的主要负责人,冶力关镇党委书记、陈旗乡和新城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4年全县国民经济部分计划指标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
  3.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
  4.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
  5.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临潭县人民法院任命张永辉为新城法庭副庭长决定”的决定(草案);
  6.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7.人事任免。
  免去:
  闫培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齐德忠为陈旗法庭庭长;
  闫树平为店子法庭庭长;
  杨潭龙为冶力关法庭庭长。
  第十一次会议
  2004年9月24日至25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正璧和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刘英菊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柯有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锦琪及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龙元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会议。1.听取县民政局局长吴新华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2.听取县卫生局局长禹耀安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数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7.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8.人事任免。
  免去:
  王俊县水务水电局局长职务。
  第十二次会议
  2004年11月25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正璧和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煜,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及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水务水电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畜牧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卓洛乡、新城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免去:
  李文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文华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十三次会议
  2005年2月25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李忠、马德明、何玉忠、王德昌、邓贵忠、敏义仁、刘英菊、马荣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议案截止日期、列席人员名单、副秘书长名单10个(草案);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五年工作要点(草案)》;
  3.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4.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四次会议
  2005年5月26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和主任张维统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张尊荣、冯正璧、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刘英菊、邓贵忠、李忠、李天云、唐佐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忠,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政府办主任李世华,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城建局局长吴建政,县计划生育局局长王云昭,县司法局局长宋景平,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孝,县教育局副局长马廷义,县民政局副局长牛喜林,县扶贫办副主任陈全胜,龙元乡党委书记李文增,八角乡人大主席冯英彪,术布乡人大主席马志仁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两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3.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临潭县县城改造实施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4.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5.人事任免。
  免去:
  苏志龙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云昭县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李永祥县人事劳动局局长职务;
  丁志远县招商合作局局长职务;
  袁锦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苏志龙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云昭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永祥为县人事局局长;
  李林春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喇雪莲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第十五次会议
  2005年7月26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和主任张维统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丁目迪及委员李尚祖、刘英菊、王德昌、邓贵忠、李天云、唐佐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煜,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 县政府办主任李世华,县交通局局长唐佐国,县扶贫办主任丁汝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林,县财政局副局长汪芝芬,县农技站站长马玉文,流顺乡人大主席苟立民,羊永乡人大主席赵维新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纪委副书记范立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五小”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修改《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报告;
  3.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冶力关景区旅游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4.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5.人事任免。
  任命:
  方耀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峰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王玮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龚国武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永祥为县新城法庭庭长。
  第十六次会议
  2005年9月12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马荣、王德昌、邓贵忠、李天云、李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政府办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书记钟建龙,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
  人事任免。
  任命:
  虎占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十七次会议
  2005年9月12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柯有群,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发改委主任苏志龙,县财政局局长屈玉平,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农林局局长范长毅,县经贸委主任王进宝,县畜牧局副局长毛卫国,县政府办副主任李永红,城关镇人大主席张涛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5.人事任免。
  任命:
  杨玲芳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第十八次会议
  2005年11月21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和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潭岭,县畜牧局局长徐进,副局长毛卫国、王真杰,县财政局局长屈玉平,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公安局局长弓淑晋,县农林局局长范长毅,县经贸委主任王进宝,县扶贫办副主任陈全胜,县农技站站长马玉文,县政府办副主任李永红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县纪委副书记袁建业、范立平参加。
  1.听取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2.听取县畜牧局局长徐进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第十九次会议
  2006年2月19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正璧和主任张维统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金福禄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主席团日程、议案截止日期9个(草案)和《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3.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六年工作要点(草案)》;
  4.人事任免。
  任命:
  丁绍彬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第二十次会议
  2006年7月5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
  人事任免。
  审议通过了接受王勇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议案。
  免去:
  王亚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润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屈玉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苏志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王建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王建军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6年7月31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张尊荣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水务水电局、华新奶牛养殖基地、鹿儿台水电站、术布水电站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6年8月22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宋圭琳、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世华,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
  为充分做好换届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政府部门班子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的通知》,本次会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按照填写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本届政府部门班子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民主测评。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分别讲话。
  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6年10月29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高晓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李林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范长毅县农林局局长职务;
  李学智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宁世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吴新华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徐进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唐佐国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禹耀安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吴建政县城建局局长职务;
  王云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徐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佐国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云昭为县农林局局长;
  丁志远为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姜毅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丁汝霖为县教育局局长;临潭县历届人大常委会
  秦尚德为县民政局局长;
  吴建政为县畜牧局局长;
  高瑞麟为县卫生局局长;
  李学智为县城建局局长;
  陈生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6年11月30日,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冯正璧、张尊荣、王庭仁及委员李尚祖、唐佐智、刘英菊、马荣、王德昌、李天云、李忠、邓贵忠、牟保全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议案截止日期、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11个(草案);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第三节主要工作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2002年底选举产生的。四年中,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了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省委59号文件精神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9号文件),中共甘肃省委批转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59号文件),临潭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及其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这两个文件精神和相关理论文章,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和规则,促进了人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在工作实践中,按照中央9号、省委59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工作的首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从法律上支持和保证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人民当家做主有机地统一起来,修订和完善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充实了“两联系”工作的措施办法,修改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使中央9号文件、省委59号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二、深入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2005年,县委召开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时期全县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贯彻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和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全县人大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正确处理与县“一府两院”的工作关系,依法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工作
  四年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5次县人民代表大会,24次常委会会议,75次常委会主任会议,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法律监督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协同省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科技进步条例》等19法5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查。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对临潭县国有企业改革情况、退耕还林(草)情况、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在调查检查中,一方面积极为省州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检查做好配合,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报告,另一方面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深入了解上述法律法规在临潭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工作监督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3次委员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产生意见建议24条;3次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每次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产生意见建议16条。同时,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抓大事,议大事,对全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全县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创建计划生育省级优质服务县工作进展情况,“两基”达标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农村“五小工程”建设情况等8个议题专题听取报告并进行了审议,产生意见建议40条,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另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议案和关于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临潭县城改造方案的议案》,并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使各项建设有法可依。为了使每一议题和调查工作深入实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抓重点、求深入的要求,着重抓了会前调研、会上审议和会后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建议等工作。每次调研活动前,都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仔细研究安排议题调查工作的每一环节,每次调查均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报告、实地查看、召开各种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等形式,了解实情,听取意见、反映,然后由调查组提出书面调查报告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再提交常委会结合“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开展审议。会议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增强会议的透明度和广泛性,有效提高了会议质量。
  四、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提请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进了常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6名,县政府代理县长1名,县政府部门负责人41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6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8名,法庭庭长7名,人民陪审员1名;任命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8名,检察员1名。免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3名,县政府部门负责人12名;免去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副庭长1名;免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制定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院长、县畜牧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五、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两联系”为纽带,采取多种措施,密切同各级代表联系。一是按照就近,便于组织的原则,对全县1030名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为163个代表活动小组,为代表活动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二是制定了代表中的县级干部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每位县级干部联系2—3名县人大代表,采取电话、信函、走访等形式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基层代表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倾听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把“两联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为代表学习、行使职权提供服务。为了帮助代表加强学习,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时事政情、兄弟县市人大代表的活动情况,常委会为乡镇人大和省、州人大代表征订了《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等报刊,常委会办公室编辑下发了《人大代表基本知识选编》一书。同时不定期地向他们寄送有关学习资料和常委会办公室编印的《人大工作》。四是为了丰富代表生活,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常委会组织州县100多名农牧民代表对冶力关旅游景区、冶力关小城镇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对鹿儿台电站、术布电站、华新奶牛养殖基地、新城镇仿古一条街四个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视察,并向县委提交了视察报告。
  六、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一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377件。县人民政府对代表意见建议每年都进行了答复,答复率为100%,办结率也在逐步上升,年度内办理落实的达到50%左右,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40%左右,受条件所限在本届内不能解决的10%左右。对这些意见建议的办理,一是重点突出,对关系全局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优先转办。二是突出及时早办,每年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三是突出跟踪督办’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四是进行现场办理,对列入重点范围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现场办理。
  七、重视信访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届中,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33件,其中来信155件,来访178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转有关部门办理。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信访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示,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加强了对重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有效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
  八、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支部根据中央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政治理论的学习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人大工作。通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同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的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修改和完善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临潭县人大常委会议事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两联系”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
  九、参与县委中心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县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一是积极参与包乡联系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所包乡镇,指导和帮助乡镇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乡镇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及时反映到县委决策中去。二是根据每年发生的不同的自然灾害,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深入第一线,组织群众开展救灾和自救工作,并多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帮助群众渡过难关。三是按照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的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承担了华新奶牛养殖基地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冶力关小城镇建设拆迁、新城镇牛羊育肥示范园区建设、企业改制、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全县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编撰《洮州民俗风情大观》等工作任务。在第二届、第三届洮州风情旅游节期间开展了各项筹备工作及接待工作。
  十、开展全县第一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州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06年下半年全县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该为五年后进行的第一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对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向县委提交有关换届工作的请示、报告和安排意见等,及时解决乡镇、机关选区提出的各类问题,有效开展工作督查和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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