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宗教政策及事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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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9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宗教政策及事务管理
分类号: D635
页数: 2
页码: 666-667
摘要: 临潭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符合临潭的宗教政策和制度。1992年,潭政发35号县政府文件批复下发了县宗教局的5个管理办法和制度:《临潭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临潭县关于清真寺辞聘阿匍的有关规定》、《临潭县清真寺满拉管理办法》、《临潭县佛教寺院和尚管理办法》、《临潭县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临潭县基督教宗教活动场所及发展教徒的管理办法》。甘南州民族宗教局将临潭的5个制度和办法向全州各县进行了转发,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参照执行。县宗教部门认真审核同意后,下达批准通知书,明确批准事项。同时向县公安、交通、安全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关键词: 宗教工作 宗教政策

内容

临潭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符合临潭的宗教政策和制度。1992年,潭政发(1992)35号县政府文件批复下发了县宗教局的5个管理办法和制度:《临潭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临潭县关于清真寺辞聘阿匍的有关规定》、《临潭县清真寺满拉管理办法》、《临潭县佛教寺院和尚管理办法》、《临潭县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临潭县基督教宗教活动场所及发展教徒的管理办法》。甘南州民族宗教局将临潭的5个制度和办法向全州各县进行了转发,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参照执行。
  1994年,临潭县委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具体研究布置了宗教问题。要求:一要加强民族团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教育,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教育;二要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从思想上和工作上解决好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民族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出现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要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去解决。恢复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严格审批,对要求新设宗教活动点的要慎重掌握。严格审批程序,统战部、民宗局从严掌握,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国家干部不论是否党员,不准参与宗教纠纷,更不准当幕后策划。任何人不准私设宗教活动点,已设立的一般不再重设。
  1995年,县宗教局根据各宗教活动场所规模大小不同的实际情况,规定在各场所寺管会换届时,除城关地区清真上寺、下寺、西大寺、南大寺、老南寺、基督教堂和江可河寺院等7个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由信教群众民主选举,乡(镇)加注意见,报县民族宗教局审批外,其余37个活动场所的管委会均由各乡(镇)审批,报县宗教局备案。1996年4月16日,县宗教局下发了《清真寺聘辞开学阿訇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了聘辞开学阿訇的有关政策规定,聘请开学阿訇必须履行有关程序,由寺管会提出申请,同时将拟聘阿匍的籍贯、姓名、年龄、所居教派或门宦、学资、以往开学情况等如实向所在乡(镇)和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经考核同意后方可聘请,聘任书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颁发。阿訇任期一般2-3年,届满后表现好的,经大多数群众挽留,可以连任。开学期间,阿訇因事需要回家时,必须向管委会请假,未经准假擅离职守达3个月以上者,视为自行辞学,寺管会应将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后,即可另行聘请开学阿訇,原来自行辞学的阿訇,不得逗留清真寺,个别人也不得再行挽留。清真寺聘请的二阿訇(即二学)和开学阿訇之间要有明确分工,二学的职责是协助开学阿訇办好教务和经堂教学,二学与开学阿訇要互相尊重,各负其责,二学的聘任方式和任期参照聘任开学阿訇的有关条款执行。
  从1998年开始,根据省州的安排,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度检査。是年6月,首次对全县56名阿訇,其中开学阿訇37名,未开学的阿訇9名,满拉10名,进行了考核发证工作,使阿訇能够持证上岗。2000年,对寺院进行了定编定员工作,具体为江可河寺院115人(其中活佛2人),玛奴寺院4人,侯家寺院12人,并于12月25日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带领,赴3座寺院进行了“僧人证”发放仪式。对宗教工作和宗教活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选配中,坚持政治标准的同时,重视候选人的管理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从2002年,开始实行了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宗教活动场所举办跨地区的大型宗教活动必须提前申报,将活动时间、内容、规模、参加的主要人员、接待条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上报县宗教部门审批。县宗教部门认真审核同意后,下达批准通知书,明确批准事项。宗教活动场所接到批准通知书后,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要求组织宗教活动。同时向县公安、交通、安全等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在伊斯兰教界开展了“双五好”活动和新编“卧尔兹”推广活动。这些活动有效调动了宗教界,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清真寺和品学兼优的阿訇。经县宗教部门及宗教团体的层层评选推荐,1998年城关清真上寺、清真西大寺,2001年城关清真下寺被省宗教局、省伊协评选为“五好”清真寺。1998年长川乡敏家嘴寺敏成智、古战乡拉直寺刘光祖、城关下寺韩亥三、羊永太平西寺丁琳阿訇被省伊协评为“五好”阿匍。2001年拉宜寺刘光祖、城关西大寺丁福林、城关老南寺槐宗礼阿訇被省宗教局评为“五好”阿訇。2006年城关西大寺、下寺被评为“五好”清真寺,下寺敏义龙、新城南门河寺丁维忠、城关西寺丁福林阿訇被评为“五好”阿訇。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职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给他们安排岗位,让他们有机会主持教务。同时还将少部分教职人员输送到北京经学院、兰州经学院、甘肃佛学院及圣经学院进行深造,先后输送出的学员达20多名,大部分学成回寺后担任重要教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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