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扶持发展民族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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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9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扶持发展民族经济
分类号: D633
页数: 2
页码: 663-664
摘要: 县民族宗教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从国家民委、省民委、州民族宗教局等上级民族工作部门争取到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补助款、少数民族地区新增发展资金、温饱基金、援藏资金、民族贸易企业贴息资金、加拿大项目等多种资金项目,支持了临潭民族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从州民族宗教局争取少数民族补助费2万元,发放给长川乡塔那村15户群众,用于发展畜牧业,共购置牲畜40头。30万元用于青石山电站建设,用于基础设施的购置补助。同时为修建中的鹿台水电站、新农村建设、羊永乡太平学校争取了一定资金。
关键词: 民族工作 民族经济

内容

县民族宗教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从国家民委、省民委、州民族宗教局等上级民族工作部门争取到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补助款、少数民族地区新增发展资金、温饱基金、援藏资金、民族贸易企业贴息资金、加拿大项目等多种资金项目,支持了临潭民族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1991年,从州民族宗教局争取少数民族补助费2万元,发放给长川乡塔那村15户群众,用于发展畜牧业,共购置牲畜40头。给新城镇南门河村争取了引水项目,投资50000元,解决了200户回、汉群众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给羊永乡毫路村投资5000元,解决了40多户藏、回、汉群众长期吃水困难的问题。给筹建中的临潭县回民中学争取修建款10000元,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1993年,争取到加拿大基金项目——古战乡达尕村引水工程,加拿大基金项目官员马仪芳女士亲临达尕村,考查论证了项目的可行性,援助49190元,解决达尕村吃水问题。1999年,县民族宗教局加大了项目争取的力度,协调争取落实民族地区补助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新增发展资金、民贸网点建设和民族用品定点企业技术改造国家财政专项贴息贷款共计105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青石山电站建设,30万元用于县二院建设,20万元用于文化馆修建,5万元用于“红星月”医院扩建,2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同时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下拨临潭县的“重点贫困县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共计40万元,分别用于冶海旅游区道路建设,改建冶力关牙扎坎公路8公里,修建涵洞2个。30万元用于青石山电站建设,用于基础设施的购置补助。2001年,争取到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专项贷款2个、贷款贴息金额7.3万元,分别按州民宗局、财政局、乡镇企业局文件安排给临潭县城关皮革厂和新城淀粉厂。同时为修建中的鹿台水电站、新农村建设、羊永乡太平学校争取了一定资金。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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