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870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普初” “普九” |
分类号: | G512.3 |
页数: | 2 |
页码: | 562-563 |
摘要: | “普初”是指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95年3月起全面启动“普初”工作,并制定了《临潭县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通过全县人民5年的艰苦努力,临潭县“普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类指标基本达到省定验收标准,并于1999年9月,顺利通过了省、州政府的全面评估验收。全县少数民族适龄儿童5586人,已入学5378人,入学率96.3%。小学毕业会考双科合格率84.39%,毕业率99.6%。在“普初”期间全县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工,累计折价150多万元,无偿征用土地35亩。2002年至2005年“普九”期间,全县共投入4752万元,总建筑面积32715平方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捐款40多万元,群众捐献土地23亩。 |
关键词: | 义务教育 普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