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81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设置和人员 |
分类号: | D916.3 |
页数: | 1 |
页码: | 513 |
摘要: | 1991年,临潭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科、监所检察科、办公室、信访室、法警队。政治工作由办公室代理和管理。常设领导机构为院党组和检察委员会,党组成员5名,检察委员会委员7名。1997年,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刑事检察科分设为审查批捕科和审査起诉科,为副科级建制,各设科长1名。1999年,反贪污贿赂检察科升格为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建制,设局长、副局长各1名,人员自行调整。同时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划归反贪污贿赂局一并负责,兼职开展工作。2000年后,科室名称发生了改变,审査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审查逮捕科更名为侦査监督科,法纪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检察局。 |
关键词: | 检察制度 检察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