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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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7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60-461
摘要: 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438人,其中接收安置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163人,回乡安置275人。
关键词: 优抚安置 烈属

内容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临潭县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临潭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役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工作。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438人,其中接收安置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163人,回乡安置275人。1991-2006年临潭县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情况统计表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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