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共临潭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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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共临潭县委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5
页码: 411-435
摘要: 中共临潭县委解放初隶属中共岷县地委,1950年5月后归属中共甘南(工委)州委,1953年8月随同县政府从新城迁驻旧城。2006年,县委工作机构共11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机关党委、机要室、文明办、综治办、保密委。
关键词: 县委组织 中共临潭县委

内容

一、中共临潭县委
  中共临潭县委解放初隶属中共岷县地委,1950年5月后归属中共甘南(工委)州委,1953年8月随同县政府从新城迁驻旧城。
  二、中共临潭县委工作机构
  1991年县委设工作机构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委、党校、老干科、保密委办公室、机要室、党史办、调研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开始后,保密委办公室、机要室划归县委办公室管理,机关党委、党史办、老干科划归组织部管理,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划归宣传部,调研室撤销。2006年,县委工作机构共11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机关党委、机要室、文明办、综治办、保密委。中共临潭县委工作机构沿革表
  第二节重大决策
  一、《关于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决定》
  1999年11月24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指导思想是:要立足农区畜牧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化畜种、调整产业结构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动力,以“公司+农户”为突破口,以群众增收为目的,坚持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稳中求进的原则,从规模养殖、加工储运、市场营销三个方面重点突破,发展区域性规模生产,推进畜牧产业化、商品化的发展进程,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决定》确定的奋斗目标是:1实现主要生产指标持续增长。到2005年,肉类总产量达到5730吨,奶产量达到124万公斤,皮毛产量达到195万元的收入,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700万元,每年以6%的幅度增长。2.畜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到2005年,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由1998年的32%上升到40%。3.畜牧业人均占有量有所增加,为增加财政收入作出新贡献。到2005年,户均养牛达到2头、养羊5只、养猪2口、养鸡5只,人均牧业收入达到3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0%,依牧脱贫7300户,以牧稳定解决温饱9700户,为牧业税、畜牧特产税、屠宰税增长作出新贡献。《决定》在确定奋斗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大力引导、扶持、发展规模养殖,走专业化经营的路子;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畜牧经济;四是高度重视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五是把畜产品的加工增值与市场营销作为畜牧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六是抓好饲草料建设,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条件;七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大畜牧业资金投入,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 八是各级组织要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全县畜牧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
  2002年5月25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确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三个小区”为依托,以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土特产品、中药材、民族特需用品、建筑建材、商贸批发、旅游资源开发及服务业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拓宽发展领域,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在总量规模、质量信誉和持续发展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使其真正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十五”期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0%,到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私营企业户数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容量明显扩大,城镇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不断增加,精加工、深加工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决定》提出了今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措施:1.进一步放宽政策,大力兴办个体、私营企业。用足用活省、州出台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大力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镇待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2.积极探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立足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优化产权制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成熟的产权制度过渡,实现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有效结合,使企业长远、长效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投资导向结合起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民族特色产业和能源、交通、水利、社会公益事业等基础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加强企业管理,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3.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建立稳定金融投入渠道,打破所有制界限,把非公有制经济所需资金纳入供给计划,进行重点扶持;努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的问题;财政、扶贫要尽力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私营企业发展。4.加强法制观念,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的资产和产权,不得非法改变业主财产的权属关系;坚决治理“三乱”;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都要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5.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服务。6.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依法经营。
  三、《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事业的决定》
  2004年2月29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事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指导思想是: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按照“依托资源、开拓市场、突出特色、扩大宣传、打牢基础、培育龙头”的发展思路,全力实施“旅游带县”战略,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突出生态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上下联动,左右呼应,形成合力,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全县支柱产业,逐步把全县建成全省、全州的旅游大县、旅游强县,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决定》提出了如下目标任务: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全民参与,使旅游资源得到全面开发,把临潭县建成特色鲜明,设施良好,功能齐全,吸引力强,“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配套齐全的旅游胜地,全力打造“山水冶力关、兰州后花园”旅游品牌。总体目标是:一年迈大步,三年大发展,五年建成支柱产业。《决定》提出了发展旅游业所要坚持的原则: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全方位开发的原则;坚持资源共享、邻县联合、地企携手、联合开发的原则;坚持项目带动原则;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坚持强县与富民并重的原则;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2005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临潭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确定了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任务,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追赶与跨越并举,速度与效益并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按照“64422”发展思路,即全力实施六大战略(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旅游带县、项目立县、非公活县、科教兴县),实现四大跨越(农区畜牧业、工业、旅游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力争建成四大基地(把临潭建成全州的中药材基地、建材基地、农区畜牧业基地、生态旅游基地);努力做到两个增加、两个提高(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和财政收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发展的速度高于全州平均发展水平。《决定》提出了今后工作的主要措施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调整结构,突岀重点,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狠抓落实,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依法治县,维护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
  五、《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2006年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拓宽劳务市场为重点,创新劳务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能人带动、流动有序的劳务就业体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使劳务经济逐步成为推进全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新型产业。目标任务:从2006年起,经过五年努力,逐步构建起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就业市场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劳务培训体系,覆盖全县、连接省内外的劳务中介服务体系,管理规范、措施有力的劳动保障体系,培育出2~3个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劳务品牌。“十一五”期间,力争年均输转农村劳动力4万人次,年均劳务创收达到8000万元以上,劳务人员年均劳务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意见》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措施是:一是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大力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三是抓好劳务基地建设;四是建立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五是积极做好发展劳务经济的宣传工作;六是确保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投入;七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的准入条件;八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就业的合法权益;九是健全劳务组织体制;十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十一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节重要会议
  党代会1991年至2006年,中共临潭县委共召开了四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12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3人,列席代表34人,无党派知名人士8人,代表全县4479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杜培林和王录贤分别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及纪委工作报告。大会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各项措施,坚持农牧结合,农、牧、林、工、商综合发展,实施“五点连线”战略和“12345”工程。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3人。在十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县委常委8人,杜培林任县委书记,刘登福、刘志民、尹建国、朱发祥、赵宏才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9人、纪委常委5人,王录贤任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997年12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44人,列席代表65人,特邀代表16人,各界知名人士15人,代表全县4921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刘志民和宫永祯分别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各项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依靠科技兴农兴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发展。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3人。在第十一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委员会常委9名,刘志民任县委书记(在第十一届县委期间,县委书记刘志民于1998年9月离职,调任赵敏学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李钰、张明民、丁云青、洪渊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9人、纪委常委5人,宫永祯任纪委书记。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28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63人,列席代表61人,代表全县5625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钟建龙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审议了李志勇作的纪委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今后5年工作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全县上下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5人。在十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12人,钟建龙任县委书记,王勇、马进英、牛汝霖、高晓东、鲜鹏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13人、常委5人,李志勇任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83人,列席代表73人,代表全县6124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王勇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审议了何子彪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县委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5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大措施。报告指出要继续实施“64422”发展思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旅游带县、非公活县、科教兴县”六大战略,为实现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39人、候补委员7人。在第十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出县委常委11人,王勇任县委书记,王建军、张志红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19人、常委7人,何子彪任纪委书记。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副书记任职更迭表续表中共临潭县委常委更迭表续表续表
  第四节组织工作
  一、基层组织建设
  在乡村两级组织普遍建立了学习、工作、议事、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至2000年,100%的乡镇推行了政务公开,100%的村推行了村务公开,使乡村工作逐步走上了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7年启动了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庭(调解组织)、村文化娱乐室、村医疗服务室、村计生服务室为一体的村级“六位一体”活动室建设工程。2005年全县具备五间以上砖混、砖木结构房子,院子、围墙、大门、厕所等条件的较高标准活动室达到了51个。为了实现村级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临潭县村级阵地建设和管理使用办法》,对财产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了阵地管护和正常办公。2006年,临潭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共投入资金3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8万元,部门帮扶70万元,全县新建7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至此,全县141个村都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上墙,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2002年,开展了乡镇村干部“1+1≥”培训活动。州直各门和县(市)直各部门与全州107个乡镇结成帮助培训对子(即1+1),形成长期结对培训包干制;州县 (市)直部门在与乡镇结成对子的基础上,还要帮助所帮乡镇与地理、气候等各方面条件相似或相近,有学习借鉴经验的州内外乡镇再结对子(即等于3);通过州、县(市)直部门多方结对帮助,培养乡镇村基层干部、科技带头人、明白人和致富能人,使培训学习取得明显效益,乡镇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即大于3)。共有9个州直部门、12个县直部门与19个乡镇结成了帮助培训对子。19个乡镇与27个州内外乡镇结成了友好乡镇,积极组织带领村干部、致富带头人赴友好乡镇参观考察学习农牧业产业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及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做法。主动邀请省内外乡镇村干部传经送宝,交流工作经验。
  2006年,县委通过了《临潭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办法》,为116名离任健在的、任村干部正职连续或累计20年以上的老村干部发放了生活补贴,标准为任村干部正职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任村干部正职20~29年的每人每月60元,任村干部副职和正职累计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元,任村干部副职和正职累计20~29年的每人每月30元。
  二、发展党员工作
  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132名,共发展党员3273名。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2350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72%;发展农民党员2224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68%;发展妇女党员494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5%;发展少数民族党员986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发展中专以上文化的党员1126名,占新发展党员的34%;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的2309名,占发展党员数的71%。
  三、干部工作
  1991年以来,对新提拔的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应示尽示。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入口、程序、交流、监督、培养”五关,保证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0年,首次进行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县有13名干部报考了县二中副校长职位,8名干部报考了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10名干部报考了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县检察院有9名干部报名竞争上岗,其中3名竞争反贪局局长职位,3名竞争反贪局副局长职位,3名竞争民刑科科长职位。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5名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2003年以后,执行了凡用必推的原则。县委在班子的配备上实行区域回避,县、乡交流,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新老干部之间的合理搭配,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班子成员性格诸方面的互补,尽力使班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发挥好整体功能。同时,还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定期交流,一般对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周岁以上的科级干部改任为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年龄50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工作5~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影响班子团结的干部进行适时交流。
  县委先后建立和实施了《中共临潭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临潭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临潭县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临潭县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暂行规定》、《临潭县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干部诫勉谈话》、《临潭县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细则(试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同志组成检査组进行专题检査,对工作散漫、到岗到位差的科级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帮助教育。2001年以来,先后对19个乡镇和18个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91年以来,通过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受训各级干部近5000人次。按1:2的比例建立了后备干部人才库。
  2003-2006年临潭县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
  临潭县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续表
  注:2003年以后仅统计国家公务员。
  第五节思想政治工作
  1991年至1992年,在全县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从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等方面对村级组织进行建设。县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干部组成了工作队。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宣传了马列主义、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群众团体组织活动日等制度。根据稳定好的、提高中间的、调整后进的原则,对部分后进班子作了调整充实。全县共调整充实班子15个,调整29人。
  1995年,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了“学理论、学经济、争当合格领导者”的“两学一争”活动。在换届人事安排中,坚持了以中青年干部为主,配好党政一把手为主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的“三为主”要求,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增配了10名科技副乡镇长,并从村干部中选拔了4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领导。1996年,县委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双学”活动的安排意见》,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章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集中学习活动安排了四个阶段:即理论学习阶段,对照检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制定整改措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为检査学习成果,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 “双学”知识考试,参与面达95%以上。
  2000年,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教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和干部纪律整顿工作,开展了西部大开发的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同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在县级四大班子和六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县委成立了 “三讲”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3月25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历时60多天,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临潭县“三讲”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三讲”集中教育结束后,每个领导干部都静下心来,沉下身子,投入到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深入”工作中,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六部门领导分别深入乡镇和村组,联系农户337户,与群众同吃同住309天,与村组干部、老党员、农民群众召开各类座谈会173次,走访了57所中小学校、16家企业,与学校教师、企业职工召开座谈会73次,为群众办实事109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123个。县四大班子提出132条整改措施,当年落实111条,落实率84%。六部门班子提出89条整改措施,当年落实74条,落实率83.15%。
  2001年,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县直部门和乡镇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抽调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县委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了工作人员,组建了29个督査组,进驻乡镇、部门开展工作。参加这次“学教”活动的单位共92个,其中,县直部门61个,乡镇19个,省州驻临潭单位12个;参学的干部职工共1930名,其中科级干部322名,工人251名,党员1101名。从“学教”活动一开始,县委就提出把解决实际问题,讲求实效作为“学教”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提出了“555”和“1244”工程,要求干部进村入户,想办法、送温暖、办实事。针对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飘浮、深入群众不够、联系群众不紧的实际,扎实开展了“三査”、“三问”活动,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难的问题入手,集中解决了一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修桥补路、改善办学条件、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积极兴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为群众办实事741件,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基层干部树立了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005年1月开始,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活动分三批进行,共涉及各级党组织299个,其中党委23个,党组8个,党支部268个,党员5920名。2006年6月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批次的工作基本结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0580余件,群众反映强烈的321件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针对部分乡镇、机关党组织和部分村“两委”班子工作中存在散、懒、软、穷、弱的实际,从调、促、选、扶、育的角度进行了全面调整,配齐了班子。全县调整充实乡镇领导干部18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班子3个,撤并企业党组织12个,重建企业党组织6个。调整村级班子19个,发展611名干部职工和农村进步青年加入中共预备党员。各级党组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限期整改制、挂牌消号制、整改结果公示制、服务承诺制等措施,全力解决群众各类急、难办的事情,开展了“321”党员联系贫困户活动(县级党员干部联系3户贫困户,科级党员干部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联系1户贫困户)。全县共联系帮扶贫困户1200余户,捐款9万元、面粉2400余袋、各类书本2000册,组织广大党员整修村道35公里,修便民桥3座,整修人饮管道3800米。
  第六节统一战线
  2006年,临潭县委统战部有职工8人,其中部长1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长),副部长2人,藏胞办公室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主任科员2人),内设对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2005年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职能由县宗教局划归统战部管理)。
  1991年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战略转移和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统一战线的对象、范围、任务也有了新的扩大和界定。截至1993年底,对一些在反“右”、“左”倾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冤假错案的人士进行平反后,逐步把统一战线工作重点界定在了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党外干部、非党知识分子、台属、侨属、国外藏胞等领域,同时把新社会阶层作为统一战线的对象,在每次州、县、乡三级人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中,给予积极推荐,吸收到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当中。至2006年,全县共安排各族各界民主人士65人(其中知名人士14名,工商界代表23人,民族宗教界人士28人,科技文教界人士20人)担任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
  一、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与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的各项制度,对大政方针、重要人事安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及时协商,重要情况及时通报,从1992年开始到2006年,县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谈心会就达30多次。县政府有关部门与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县上聘请了部分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管理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民族领域统战工作
  2006年,县级人大代表148名中,少数民族代表44名,占代表总数的30%;县政协105名委员中,少数民族委员55名,占委员总数的54%。
  近几年,省州在项目资金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加工业、养殖业和解决少数民族乡村人畜饮水、农电线路、校舍修缮等。
  三、宗教领域统战工作
  从1998年开始,针对达赖集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在江可寺、玛奴寺、侯家寺三座藏传佛教寺院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活动,为各寺建立健全了《寺管会职责》、《僧人管理制度》、《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等。在全县38座清真寺和三座基督教堂开展了思想政治好、宗教管理好、日常遵行好、团结互助好和群众评价好为内容的“五好”阿訇和宗教职业人员教育活动,开展以“四个维护”好(民主管理好、开展教务好、生产自养好、环境美化好)为内容的“五好”清真寺、教堂评比活动。规范了宗教职业人员的宗教活动,使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逐步纳入法律政策轨道。1991年以来,成功解决了西道堂要求落实原宗教场地问题和城关清真上寺内部矛盾问题,以及一些突发性矛盾问题,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
  四、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领域统战工作
  自落实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有关政策以来,全县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安排也逐年有所突破,逐渐形成了由党委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共同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政策机制。截至2001年底,全县共有党外知识分子113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275人,占全县知识分子总数的74.4%。至2006年,通过县委的建议和州委的安排,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中安排并当选副县级领导干部4名,县人大政协及政府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共安排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17名,乡镇政府班子中共安排并当选乡镇长副职5名。同时,建立健全了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档案,使一部分优秀的党外干部进入人才库。至2005年,一部分党外干部提拔任用后,对党外干部人才库进一步进行了充实。并对政协委员中的64名生活困难的党外人士落实了每月300~4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解决了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台侨属、国外藏胞领域统战工作
  截至1994年,全县有在台人员8名,在大陆共有亲友63户、288人,其中男145人,女143人。1997年对登记在册的63户288名台属发放台属证33份。至2006年登记在册的全县国外藏胞4户,目前都在印度定居。回国探亲期间,县上都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其国内的亲属,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扶持,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第七节精神文明建设
  
  一、组织机构
  临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28个单位为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办公室下设在县委宣传部,并有一名主办干事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党委、各部门支部配备了兼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
  二、文明单位创建情况
  1996年以来,全县共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个、州级文明单位10个、州级文明行业1个、州级文明乡镇5个、州级文明村11个、州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5个、县级文明单位45个、先进个人20个、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61个、文明农户2891户。
  全县共建有141个文化活动室、2个宣传文化站(新城镇和冶力关镇宣传文化站),其中冶力关镇宣传文化站在2005年受到甘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奖励。同年冶力关乡被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奖励为“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先进站点乡镇宣传文化站。建成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新城苏维埃旧址),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肋巴佛起义纪念馆)。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精神文明办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2000年以来,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实践活动600多次,参加6000多人(次),观看爱国主义、共产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图片、影片760场,8000多人 (次)。
  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999年以来配合团县委、妇联、文体局举办了“临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城关地区青少年卡拉OK大奖赛”,“旅游杯”、“电信杯”篮球赛,“树文明、讲新风”、“知荣辱、树新风”演讲和“移民通信杯”知识竞赛。在全县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公民道德建设,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临潭县第二届洮州风情旅游书画摄影展,首届冶力关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农民“花儿”歌手大奖赛,洮州万人拔河,“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万人签名,“扫黄打非”活动。2003年冶力关镇发生特大暴雨洪水灾害之后,组织临潭县冶力关艺术团,为灾区进行募捐演出,募捐救灾资金近11万元。2003年在全县开展向冶力关和陈旗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收到县内外各界捐款15.4万元。2004年6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诚信临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直33个单位为成员的“诚信临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三大系列”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活动。在全县各村制定《村民道德公约》、《村规民约》。2004年在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
  五、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2006年10月实施“电视进万家工程”,为城关、新城、流顺3乡镇红军遗属、老英雄、老房东、红军长征经过沿线的贫困群众,免费赠送了21寸彩色电视机300台。自2002年开始,积极贯彻落实“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共有12名贫困生受到资助。
  第八节政法
  一、机构设置
  1982年,中共临潭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成立。1991年5月,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6月27日,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并下设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法委书记由1名县委副书记兼任,并配有2名正科级专职副书记,其中1名兼综治办主任,1名主持政法委工作。1991年,政法委、综治办机关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政法委专职副书记1名,综治办主任1名,综治办副主任1名,一般干事2名。2006年10月底,政法委、综治办机关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政法委专职副书记2名,综治办副主任1名,一般干事3名,司机1名。
  二、政法工作
  综治工作1991-2006年,全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原则,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严打”和重点整治为首要环节,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创建安全活动为载体,依靠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的工作思路,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打、防、管、建”多头并举,加大执法督导检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使全县各类刑事案件从1991年度的80起大幅度降低后,多年一直保持在平稳状态,2006年度控制到了29起,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局面,为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的环境,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1992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先进县;1997年,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会治安模范县”,并给予6万元的经济奖励。
  严打斗争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的变化情况,适时不间断地开展了不同重点的“严打”专项斗争。在2000年全省部署的“三年严打”战役和“严打”集中统一行动中,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严重犯罪分子,打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2005年5月,在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了一次认真细致的督査督办活动。这次督査督办活动的重点为检査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这次督査督办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严打”斗争成果,推进了 “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03年5月,按照省州《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县上相继出台了《临潭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在县城建立以管理社会治安为侧重的党支部、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分站四位一体的城北、城中、城南三个社区的方案。至年底,三个社区成立并配齐了办公设施,挂起了牌子,调配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居委会主任还配备了专职的副科级干部。在冶力关城区、新城城区和洮州商城各建立了警务室,在县公安局设立了 “110”报警中心。在全县商贸较集中的地区,以10户左右为一片,组建了一批工商治安联防小组,并推选了组长。各乡(镇)重新组建了乡(镇)综治委及综治办,各村社农户一般以10~
  20户为一个治安联防小组,并推选了治安中心户长。各公安派出所民警具体划分明确了自己的治安防控责任区。乡村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及治安联防队组织不断得到调整、充实和加强,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步形成。
  社会治安直点治理1989年至1992年上半年,流顺乡共发生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28起、民事纠纷86起。在这一时期,全县农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居高不下。流氓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牛盗马、破坏林木、乱挖草山、强占耕地、私占宅基、早婚私婚、抗缴税费、拦路侮辱调戏妇女、围攻乡干部等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1992年6月下旬,从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抽调10余名得力干警和干部,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县政府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带队,首先在流顺乡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治理。通过治理,解决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收到了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良好效果。之后,在总结流顺乡重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把重点治理纳入了工作目标,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多就集中重点治理哪里的原则,逐年深入开展全县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民事纠纷调处全县把及时调处民事纠纷看成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及时排査、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和“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要求,及时排査调处和妥善平稳解决了1992年8月16日陈旗乡部分群众聚众围攻、殴打、游斗、侮辱县法院干警的事件;2002年城关镇清真上寺内部矛盾纠纷问题;2004年4月15日、16日城关镇范家嘴村部分群众冲击公安局及县政府机关的事件;2006年3月12日羊永乡太平村部分群众和卓尼县申藏乡出麻滩部分群众因采矿引发的矛盾纠纷;2006年5月术布乡部分群众扰乱鹿儿台子河堤工程建设问题等多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涉法上访案件排査2004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对所有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査,共排查清理出涉法上访案件24起。对这24起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就由那个部门处理,并由政法委跟踪督办。涉案的政法部门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逐渐落实责任。政法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办案责任人因人因案而定,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其中,县法院承办的6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县公安局承办的18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了12件,有6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未办结。
  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1999年10月,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发布后,全县迅速成立了由政法部门、组织、人事、纪检、宣传、广电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取缔和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领导小组,并设立“610”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主要措施有:一、分别在城关、新城、扁都举办多期“法轮功”修炼人员法治教育学习班,促使其认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脱离“法轮功”修炼等活动,改过自新。二、采取家访、个别谈话、亲属劝说、典型教育等方式来感化教育。三、乡、村及辖区派出所都具体确定了帮教转化责任人,建立了档案,开展近距离和经常性地帮教转化和监控。四、建立了“法轮功”修炼人员外出时需向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请的制度,有效防止了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失控。五、把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纳入了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县“610”办公室又同时与有“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乡(镇)、单位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六、凡有“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乡.(镇)和单位,坚持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国、省、州、县召开的“两会”期间,由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建立了重点防范制度和信息畅通、快速上报等制度。通过这些有力有效措施,严格防范了“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上访、串联、反弹和境外“法轮功”分子秘密潜入搞犹乱破坏的活动,使“法轮功”修炼人员的思想不断转化或基本转化。
  禁毒1991年以来;县上成立了禁毒领导小组和禁毒办公室。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的方针,持之以恒地大力开展了禁毒斗争。对制贩毒品案件,加强了明察暗访和顺藤摸瓜力度,并始终坚持严打态势,侦破了多起制贩毒品案件。对吸毒人员采取家庭劝戒、组织责任帮戒和定期尿检、严格监控、强制戒除等相结合的办法,使一部分人彻底戒掉毒瘾,重新做人,一部分自然消亡,原有吸毒人员大数额减少。由于全县持之以恒,花大力气不断加大禁毒力度,并不断完善禁毒责任书,加强领导责任制,使全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或基本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硬性任务指标。2003年省禁毒办通过检査验收,命名临潭县为”三级无毒县”。
  队伍建设2003年,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组织程序,一次就解决了24名政法干警的政治待遇。其中,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被提升为正科级侦査员,一名刑侦队队长被提升为公安局副局长,15名一般干警被提升为副科级侦査员。县法院和检察院有7名干警分别被提升为副科级检察员和审判员。2005年,县政府从贫困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25名学生,吸收为协警员,充实到公安部门的派岀所和警务室,进一步加强了公安力量。2006年政法部门在岗人数由1991年的151人增至180人。
  第九节离休干部管理
  1991年全县共有离休干部55名,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6名,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49名。至2007年底,健在的共17名。
  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委老干科具体负责。县委老干科是1984年3月根据中共甘南州委(1983)75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业务归属县委组织部领导。2003年,在机构改革中,将县委老干科的职能划入县委组织部,保留老干科牌子和印章。
  县上每年为老干部订阅书报杂志,寄送学习材料,落实老干部的学习计划。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对全县重点工作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县政府制定了《临潭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潭政发[2005]79号),按现有政策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离休金和各项经费。1996年,经县委研究,将药材公司、供销社、食品公司等亏损企业的8名离休干部的工资转由县财政供给。2000年,粮食企业的3名离休干部的工资也转由县财政供给。从2001年以来,国家给离休干部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都能够及时兑现,离休费及医药费都能够及时落实,没有产生新的拖欠。仅2001年至2006年,共落实离休干部医药费101.44万元。从2005年起实行离休干部健康奖金制度,为年内没有产生住院费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奖励1500元,两年累计发放奖金10500元。离休干部去世后,及时落实丧葬费、抚恤费、遗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等手续。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调整提高特殊护理费标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由县委领导带队,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科的同志对安置在省内的离休干部逐户拜访,对安置在外省的离休干部通过打电话、寄礼品等方式进行慰问。
  县委组织部每年解决一定的经费,为县城、新城和冶力关三个老干部活动室订阅了《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甘南日报》、《老年博览》、《金秋》和《党的建设》等报刊,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干部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没有出现老干部群体越级重复上访现象,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从不积压。
  第十节保密工作
  机构设置临潭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00年3月,隶属中共临潭县委管理, 正科级建制。1990年5月临潭县人民政府保密局移交县委管理,与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2003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划归县委办公室管理。
  保密工作1991年至2006年,县委保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从夯实常规工作抓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落实职能,严格管理,在《保密法》宣传、保密技术防护、督促检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有力地发挥了“保安全、保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调整充实了县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县国家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加强了对《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了《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保密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三是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检査,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审批、决定、检査、处罚、建议等保密行政职责,建立健全保密检査、泄密事件报告、泄密案件査处、泄密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泄密事件发现能力,加大泄密事件査处力度。
  第十一节信访工作
  机构设量1991年至2003年信访室隶属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在2003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业务划归县委办和政府办管理。2005年3月,县委、县政府将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信访室更名为临潭县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核定行政编制3名,属于部门管理的机构。
  信访工作1992年至2006年,全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从夯实基础抓常规工作,强化一把手工程抓包案、深化长效机制抓稳定、完善目标管理抓考核入手,积极预防和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化解纠纷、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推进“构筑大信访、开展大调处、促进大穩定”活动,为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重点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指标和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临潭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潭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下设五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复退军人安置等五个工作小组,并出台了《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四前四早”的要求,县上采取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口径、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办法,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査和调处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营造信访工作新格局。为配合宣传《信访条例》,出台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临潭县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告》、《临潭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临潭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临潭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关于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及限期办结重点信访案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开通了 “县长热线电话(12355)”,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
  1992年至2006年,县信访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48件(次)。群众个人来信“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2.9%,其中重复信115件(次),占来信总量的9.2%;联名信19件次385人次,件次占来信总量的1.52%。群众来访568批次1323人(次),占信访总量的45.5%,其中:集体访36批次572人(次),批次占来访总批次的6.33%,人次占来访总人次的43.2%。上级转来来信217件,来访7次;省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7件,来访2次;地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64件,来访14次;县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320件,来访169次。去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2批36人(次);到省上上访9批105人(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工程建设引发的问题;企业改制引发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级财务管理和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部门行政作为问题;退役军人安置问题;移民遗留和农村看病难问题;老访户和历史积案问题。
  第十二节党校教育
  县委党校坐落于县城西南角西庄子村,2006年有教职工11人,其中专职教师3人(讲师2人,助理讲师1人),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教室1个,学员宿舍10间,办公室5间,库房2幢。
  1993年,临潭县委党校被州委组织部确定为全州党校工作改革试点党校。从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后勤管理、发展第三产业7个方面进行了试点。
  干部短训1994年4月,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会议。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141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1991年至2007年,共举办了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18期,培训1196人(次);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15期,培训973人(次);举办公务员培训班8期,培训5306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5期,培训825人(次)。
  函授教育2003年开始,县委党校设立了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临潭辅导站,开办函授教育。函授站坚持总院“社会效益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从严办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按照“掌握基本理论,充实专业知识,增强党性素养,提高实际能力”的培训质量要求。5年来,累计招生151名,其中2003年招收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24人,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44人;2004年招收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13人,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21人;2005年至2006年招收学员49人。
  流动党校流动党校成立于1991年8月,采用巡回讲课和办培训班的形式,每年到各乡镇进行一次巡回讲课。流动党校的校长由县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教员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土地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流动党校的培训内容贴近临潭实际、贴近群众需要,讲稿根据自情自编,通俗易懂。流动党校授课方式灵活多样,深入村组,使农村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及时学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农林、畜牧技术,学习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特别是一些交通不便、文化落后地区的党员群众通过举办流动党校的形式,受到了比较系统的培训。
  1991年至2006年,流动党校共举办13次,培训29050人(次
  乡镇党校乡镇党校是1991年8月全州党校工作座谈会后成立的。根据要求,条件成熟的新城乡、冶力关乡、店子乡、总寨乡、陈旗乡率先建立了乡镇党校。1992年,扁都乡、八角乡、石门乡成立了乡镇党校,1993年羊沙乡、流顺乡、羊永乡创办了乡镇党校。17年来,乡镇党校累计培训14560人(次)。2000年以来,扁都、陈旗、总寨等乡镇党校组织乡村干部赴邻近地区参观考察基层组织建设、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开辟了培训工作的新路子。
  临潭县党校教育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次)
  第十三节党史研究
  临潭县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3年4月设立。
  1986年7月,根据全州组织史编纂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了搞好全县征集、整理和编纂《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工作,县委1986年7月17日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编纂领导小组。1989年,基本完成了《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初稿的编写工作,收录了从1949年9月至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期间全县党委、政权、军事、统战、群众团体五大系统的组织沿革和历届领导名录。全书约15万字。
  1991年,完成了《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送审稿的打印、装订工作。
  1995年,搜集整理了新发现的红四方面军战史的有关史料1万余字,部分填补了临潭历史的空白。
  1997年,捜集了新中国成立党在临潭建立甘南临时革命根据地资料1万多字。继续收集了全县解放后的相关资料约万余字。
  1999年1月,县委对《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的出版进行了批复。同年底,《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
  1986年至2007年,县委党史资料办公室分三次向州委党史研究室提供了《中国共产党甘南藏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临潭部分的资料。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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