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政党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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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84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二 政党社团
分类号: D691.74
页数: 42
页码: 411-452
摘要: 中共临潭县委解放初隶属中共岷县地委,1950年5月后归属中共甘南(工委)州委,1953年8月随同县政府从新城迁驻旧城。2006年,县委工作机构共11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机关党委、机要室、文明办、综治办、保密委。
关键词: 政党社团 政党组织

内容

一、中共临潭县委
  中共临潭县委解放初隶属中共岷县地委,1950年5月后归属中共甘南(工委)州委,1953年8月随同县政府从新城迁驻旧城。
  二、中共临潭县委工作机构
  1991年县委设工作机构1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委、党校、老干科、保密委办公室、机要室、党史办、调研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开始后,保密委办公室、机要室划归县委办公室管理,机关党委、党史办、老干科划归组织部管理,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划归宣传部,调研室撤销。2006年,县委工作机构共11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机关党委、机要室、文明办、综治办、保密委。中共临潭县委工作机构沿革表
  第二节重大决策
  一、《关于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决定》
  1999年11月24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指导思想是:要立足农区畜牧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化畜种、调整产业结构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动力,以“公司+农户”为突破口,以群众增收为目的,坚持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稳中求进的原则,从规模养殖、加工储运、市场营销三个方面重点突破,发展区域性规模生产,推进畜牧产业化、商品化的发展进程,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决定》确定的奋斗目标是:1实现主要生产指标持续增长。到2005年,肉类总产量达到5730吨,奶产量达到124万公斤,皮毛产量达到195万元的收入,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700万元,每年以6%的幅度增长。2.畜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到2005年,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由1998年的32%上升到40%。3.畜牧业人均占有量有所增加,为增加财政收入作出新贡献。到2005年,户均养牛达到2头、养羊5只、养猪2口、养鸡5只,人均牧业收入达到3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0%,依牧脱贫7300户,以牧稳定解决温饱9700户,为牧业税、畜牧特产税、屠宰税增长作出新贡献。《决定》在确定奋斗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大力引导、扶持、发展规模养殖,走专业化经营的路子;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畜牧经济;四是高度重视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五是把畜产品的加工增值与市场营销作为畜牧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六是抓好饲草料建设,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条件;七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大畜牧业资金投入,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八是各级组织要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全县畜牧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
  2002年5月25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确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三个小区”为依托,以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土特产品、中药材、民族特需用品、建筑建材、商贸批发、旅游资源开发及服务业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拓宽发展领域,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在总量规模、质量信誉和持续发展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使其真正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十五”期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0%,到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私营企业户数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容量明显扩大,城镇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不断增加,精加工、深加工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决定》提出了今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措施:1.进一步放宽政策,大力兴办个体、私营企业。用足用活省、州出台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大力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镇待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2.积极探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立足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优化产权制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成熟的产权制度过渡,实现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有效结合,使企业长远、长效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投资导向结合起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民族特色产业和能源、交通、水利、社会公益事业等基础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加强企业管理,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3.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建立稳定金融投入渠道,打破所有制界限,把非公有制经济所需资金纳入供给计划,进行重点扶持;努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的问题;财政、扶贫要尽力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私营企业发展。4.加强法制观念,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的资产和产权,不得非法改变业主财产的权属关系;坚决治理“三乱”;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都要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5.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服务。6.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依法经营。
  三、《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事业的决定》
  2004年2月29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事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指导思想是: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按照“依托资源、开拓市场、突出特色、扩大宣传、打牢基础、培育龙头”的发展思路,全力实施“旅游带县”战略,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举措,突出生态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上下联动,左右呼应,形成合力,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全县支柱产业,逐步把全县建成全省、全州的旅游大县、旅游强县,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决定》提出了如下目标任务: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全民参与,使旅游资源得到全面开发,把临潭县建成特色鲜明,设施良好,功能齐全,吸引力强,“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配套齐全的旅游胜地,全力打造“山水冶力关、兰州后花园”旅游品牌。总体目标是:一年迈大步,三年大发展,五年建成支柱产业。《决定》提出了发展旅游业所要坚持的原则: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全方位开发的原则;坚持资源共享、邻县联合、地企携手、联合开发的原则;坚持项目带动原则;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坚持强县与富民并重的原则;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2005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临潭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确定了加快临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任务,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追赶与跨越并举,速度与效益并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按照“64422”发展思路,即全力实施六大战略(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旅游带县、项目立县、非公活县、科教兴县),实现四大跨越(农区畜牧业、工业、旅游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力争建成四大基地(把临潭建成全州的中药材基地、建材基地、农区畜牧业基地、生态旅游基地);努力做到两个增加、两个提高(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和财政收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发展的速度高于全州平均发展水平。《决定》提出了今后工作的主要措施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调整结构,突岀重点,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狠抓落实,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依法治县,维护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
  五、《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2006年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拓宽劳务市场为重点,创新劳务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能人带动、流动有序的劳务就业体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使劳务经济逐步成为推进全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的新型产业。目标任务:从2006年起,经过五年努力,逐步构建起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就业市场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劳务培训体系,覆盖全县、连接省内外的劳务中介服务体系,管理规范、措施有力的劳动保障体系,培育出2~3个特色鲜明、竞争有力的劳务品牌。“十一五”期间,力争年均输转农村劳动力4万人次,年均劳务创收达到8000万元以上,劳务人员年均劳务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意见》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措施是:一是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大力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三是抓好劳务基地建设;四是建立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五是积极做好发展劳务经济的宣传工作;六是确保发展劳务产业的资金投入;七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的准入条件;八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就业的合法权益;九是健全劳务组织体制;十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十一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节重要会议
  党代会1991年至2006年,中共临潭县委共召开了四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12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3人,列席代表34人,无党派知名人士8人,代表全县4479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杜培林和王录贤分别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及纪委工作报告。大会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各项措施,坚持农牧结合,农、牧、林、工、商综合发展,实施“五点连线”战略和“12345”工程。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3人。在十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县委常委8人,杜培林任县委书记,刘登福、刘志民、尹建国、朱发祥、赵宏才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9人、纪委常委5人,王录贤任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997年12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44人,列席代表65人,特邀代表16人,各界知名人士15人,代表全县4921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刘志民和宫永祯分别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各项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依靠科技兴农兴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发展。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3人。在第十一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十一届委员会常委9名,刘志民任县委书记(在第十一届县委期间,县委书记刘志民于1998年9月离职,调任赵敏学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李钰、张明民、丁云青、洪渊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9人、纪委常委5人,宫永祯任纪委书记。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28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63人,列席代表61人,代表全县5625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由钟建龙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审议了李志勇作的纪委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今后5年工作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全县上下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5人。在十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12人,钟建龙任县委书记,王勇、马进英、牛汝霖、高晓东、鲜鹏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13人、常委5人,李志勇任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1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83人,列席代表73人,代表全县6124名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王勇作的县委工作报告,审议了何子彪作的纪委工作报告。县委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5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大措施。报告指出要继续实施“64422”发展思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旅游带县、非公活县、科教兴县”六大战略,为实现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39人、候补委员7人。在第十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出县委常委11人,王勇任县委书记,王建军、张志红任县委副书记。选出纪委委员19人、常委7人,何子彪任纪委书记。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副书记任职更迭表续表中共临潭县委常委更迭表续表续表
  第四节组织工作
  一、基层组织建设
  在乡村两级组织普遍建立了学习、工作、议事、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至2000年,100%的乡镇推行了政务公开,100%的村推行了村务公开,使乡村工作逐步走上了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7年启动了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庭(调解组织)、村文化娱乐室、村医疗服务室、村计生服务室为一体的村级“六位一体”活动室建设工程。2005年全县具备五间以上砖混、砖木结构房子,院子、围墙、大门、厕所等条件的较高标准活动室达到了51个。为了实现村级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临潭县村级阵地建设和管理使用办法》,对财产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了阵地管护和正常办公。2006年,临潭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共投入资金3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8万元,部门帮扶70万元,全县新建7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至此,全县141个村都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上墙,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2002年,开展了乡镇村干部“1+1≥”培训活动。州直各门和县(市)直各部门与全州107个乡镇结成帮助培训对子(即1+1),形成长期结对培训包干制;州县 (市)直部门在与乡镇结成对子的基础上,还要帮助所帮乡镇与地理、气候等各方面条件相似或相近,有学习借鉴经验的州内外乡镇再结对子(即等于3);通过州、县(市)直部门多方结对帮助,培养乡镇村基层干部、科技带头人、明白人和致富能人,使培训学习取得明显效益,乡镇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即大于3)。共有9个州直部门、12个县直部门与19个乡镇结成了帮助培训对子。19个乡镇与27个州内外乡镇结成了友好乡镇,积极组织带领村干部、致富带头人赴友好乡镇参观考察学习农牧业产业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及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做法。主动邀请省内外乡镇村干部传经送宝,交流工作经验。
  2006年,县委通过了《临潭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办法》,为116名离任健在的、任村干部正职连续或累计20年以上的老村干部发放了生活补贴,标准为任村干部正职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任村干部正职20~29年的每人每月60元,任村干部副职和正职累计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元,任村干部副职和正职累计20~29年的每人每月30元。
  二、发展党员工作
  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132名,共发展党员3273名。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2350名,占新发展党员数的72%;发展农民党员2224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68%;发展妇女党员494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5%;发展少数民族党员986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发展中专以上文化的党员1126名,占新发展党员的34%;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的2309名,占发展党员数的71%。
  三、干部工作
  1991年以来,对新提拔的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应示尽示。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入口、程序、交流、监督、培养”五关,保证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0年,首次进行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县有13名干部报考了县二中副校长职位,8名干部报考了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10名干部报考了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县检察院有9名干部报名竞争上岗,其中3名竞争反贪局局长职位,3名竞争反贪局副局长职位,3名竞争民刑科科长职位。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5名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2003年以后,执行了凡用必推的原则。县委在班子的配备上实行区域回避,县、乡交流,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新老干部之间的合理搭配,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班子成员性格诸方面的互补,尽力使班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发挥好整体功能。同时,还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定期交流,一般对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周岁以上的科级干部改任为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年龄50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工作5~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影响班子团结的干部进行适时交流。
  县委先后建立和实施了《中共临潭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临潭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临潭县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临潭县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暂行规定》、《临潭县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干部诫勉谈话》、《临潭县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细则(试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题检查,对工作散漫、到岗到位差的科级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帮助教育。2001年以来,先后对19个乡镇和18个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91年以来,通过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受训各级干部近5000人次。按1:2的比例建立了后备干部人才库。
  2003-2006年临潭县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
  临潭县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续表
  注:2003年以后仅统计国家公务员。
  第五节思想政治工作
  1991年至1992年,在全县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从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等方面对村级组织进行建设。县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干部组成了工作队。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宣传了马列主义、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群众团体组织活动日等制度。根据稳定好的、提高中间的、调整后进的原则,对部分后进班子作了调整充实。全县共调整充实班子15个,调整29人。
  1995年,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了“学理论、学经济、争当合格领导者”的“两学一争”活动。在换届人事安排中,坚持了以中青年干部为主,配好党政一把手为主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的“三为主”要求,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增配了10名科技副乡镇长,并从村干部中选拔了4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领导。1996年,县委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双学”活动的安排意见》,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章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集中学习活动安排了四个阶段:即理论学习阶段,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制定整改措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为检查学习成果,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 “双学”知识考试,参与面达95%以上。
  2000年,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教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和干部纪律整顿工作,开展了西部大开发的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同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在县级四大班子和六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县委成立了 “三讲”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3月25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历时60多天,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临潭县“三讲”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三讲”集中教育结束后,每个领导干部都静下心来,沉下身子,投入到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深入”工作中,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六部门领导分别深入乡镇和村组,联系农户337户,与群众同吃同住309天,与村组干部、老党员、农民群众召开各类座谈会173次,走访了57所中小学校、16家企业,与学校教师、企业职工召开座谈会73次,为群众办实事109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123个。县四大班子提出132条整改措施,当年落实111条,落实率84%。六部门班子提出89条整改措施,当年落实74条,落实率83.15%。
  2001年,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县直部门和乡镇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抽调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县委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了工作人员,组建了29个督查组,进驻乡镇、部门开展工作。参加这次“学教”活动的单位共92个,其中,县直部门61个,乡镇19个,省州驻临潭单位12个;参学的干部职工共1930名,其中科级干部322名,工人251名,党员1101名。从“学教”活动一开始,县委就提出把解决实际问题,讲求实效作为“学教”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提出了“555”和“1244”工程,要求干部进村入户,想办法、送温暖、办实事。针对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飘浮、深入群众不够、联系群众不紧的实际,扎实开展了“三查”、“三问”活动,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难的问题入手,集中解决了一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修桥补路、改善办学条件、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积极兴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为群众办实事741件,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基层干部树立了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005年1月开始,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活动分三批进行,共涉及各级党组织299个,其中党委23个,党组8个,党支部268个,党员5920名。2006年6月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批次的工作基本结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0580余件,群众反映强烈的321件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针对部分乡镇、机关党组织和部分村“两委”班子工作中存在散、懒、软、穷、弱的实际,从调、促、选、扶、育的角度进行了全面调整,配齐了班子。全县调整充实乡镇领导干部18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班子3个,撤并企业党组织12个,重建企业党组织6个。调整村级班子19个,发展611名干部职工和农村进步青年加入中共预备党员。各级党组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限期整改制、挂牌消号制、整改结果公示制、服务承诺制等措施,全力解决群众各类急、难办的事情,开展了“321”党员联系贫困户活动(县级党员干部联系3户贫困户,科级党员干部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联系1户贫困户)。全县共联系帮扶贫困户1200余户,捐款9万元、面粉2400余袋、各类书本2000册,组织广大党员整修村道35公里,修便民桥3座,整修人饮管道3800米。
  第六节统一战线
  2006年,临潭县委统战部有职工8人,其中部长1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长),副部长2人,藏胞办公室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主任科员2人),内设对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2005年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职能由县宗教局划归统战部管理)。
  1991年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战略转移和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统一战线的对象、范围、任务也有了新的扩大和界定。截至1993年底,对一些在反“右”、“左”倾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冤假错案的人士进行平反后,逐步把统一战线工作重点界定在了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党外干部、非党知识分子、台属、侨属、国外藏胞等领域,同时把新社会阶层作为统一战线的对象,在每次州、县、乡三级人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中,给予积极推荐,吸收到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当中。至2006年,全县共安排各族各界民主人士65人(其中知名人士14名,工商界代表23人,民族宗教界人士28人,科技文教界人士20人)担任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
  一、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与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的各项制度,对大政方针、重要人事安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及时协商,重要情况及时通报,从1992年开始到2006年,县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谈心会就达30多次。县政府有关部门与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县上聘请了部分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管理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民族领域统战工作
  2006年,县级人大代表148名中,少数民族代表44名,占代表总数的30%;县政协105名委员中,少数民族委员55名,占委员总数的54%。
  近几年,省州在项目资金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加工业、养殖业和解决少数民族乡村人畜饮水、农电线路、校舍修缮等。
  三、宗教领域统战工作
  从1998年开始,针对达赖集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在江可寺、玛奴寺、侯家寺三座藏传佛教寺院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活动,为各寺建立健全了《寺管会职责》、《僧人管理制度》、《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等。在全县38座清真寺和三座基督教堂开展了思想政治好、宗教管理好、日常遵行好、团结互助好和群众评价好为内容的“五好”阿訇和宗教职业人员教育活动,开展以“四个维护”好(民主管理好、开展教务好、生产自养好、环境美化好)为内容的“五好”清真寺、教堂评比活动。规范了宗教职业人员的宗教活动,使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逐步纳入法律政策轨道。1991年以来,成功解决了西道堂要求落实原宗教场地问题和城关清真上寺内部矛盾问题,以及一些突发性矛盾问题,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
  四、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领域统战工作
  自落实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有关政策以来,全县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安排也逐年有所突破,逐渐形成了由党委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共同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政策机制。截至2001年底,全县共有党外知识分子113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275人,占全县知识分子总数的74.4%。至2006年,通过县委的建议和州委的安排,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中安排并当选副县级领导干部4名,县人大政协及政府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共安排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17名,乡镇政府班子中共安排并当选乡镇长副职5名。同时,建立健全了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档案,使一部分优秀的党外干部进入人才库。至2005年,一部分党外干部提拔任用后,对党外干部人才库进一步进行了充实。并对政协委员中的64名生活困难的党外人士落实了每月300~4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解决了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台侨属、国外藏胞领域统战工作
  截至1994年,全县有在台人员8名,在大陆共有亲友63户、288人,其中男145人,女143人。1997年对登记在册的63户288名台属发放台属证33份。至2006年登记在册的全县国外藏胞4户,目前都在印度定居。回国探亲期间,县上都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对其国内的亲属,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扶持,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第七节精神文明建设
  
  一、组织机构
  临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28个单位为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办公室下设在县委宣传部,并有一名主办干事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党委、各部门支部配备了兼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
  二、文明单位创建情况
  1996年以来,全县共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个、州级文明单位10个、州级文明行业1个、州级文明乡镇5个、州级文明村11个、州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5个、县级文明单位45个、先进个人20个、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61个、文明农户2891户。
  全县共建有141个文化活动室、2个宣传文化站(新城镇和冶力关镇宣传文化站),其中冶力关镇宣传文化站在2005年受到甘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奖励。同年冶力关乡被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奖励为“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先进站点乡镇宣传文化站。建成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新城苏维埃旧址),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肋巴佛起义纪念馆)。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精神文明办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2000年以来,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实践活动600多次,参加6000多人(次),观看爱国主义、共产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图片、影片760场,8000多人 (次)。
  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999年以来配合团县委、妇联、文体局举办了“临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城关地区青少年卡拉OK大奖赛”,“旅游杯”、“电信杯”篮球赛,“树文明、讲新风”、“知荣辱、树新风”演讲和“移民通信杯”知识竞赛。在全县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公民道德建设,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临潭县第二届洮州风情旅游书画摄影展,首届冶力关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农民“花儿”歌手大奖赛,洮州万人拔河,“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万人签名,“扫黄打非”活动。2003年冶力关镇发生特大暴雨洪水灾害之后,组织临潭县冶力关艺术团,为灾区进行募捐演出,募捐救灾资金近11万元。2003年在全县开展向冶力关和陈旗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收到县内外各界捐款15.4万元。2004年6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诚信临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直33个单位为成员的“诚信临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三大系列”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活动。在全县各村制定《村民道德公约》、《村规民约》。2004年在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
  五、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2006年10月实施“电视进万家工程”,为城关、新城、流顺3乡镇红军遗属、老英雄、老房东、红军长征经过沿线的贫困群众,免费赠送了21寸彩色电视机300台。自2002年开始,积极贯彻落实“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共有12名贫困生受到资助。
  第八节政法
  一、机构设置
  1982年,中共临潭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成立。1991年5月,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6月27日,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并下设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法委书记由1名县委副书记兼任,并配有2名正科级专职副书记,其中1名兼综治办主任,1名主持政法委工作。1991年,政法委、综治办机关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政法委专职副书记1名,综治办主任1名,综治办副主任1名,一般干事2名。2006年10月底,政法委、综治办机关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政法委专职副书记2名,综治办副主任1名,一般干事3名,司机1名。
  二、政法工作
  综治工作1991-2006年,全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原则,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严打”和重点整治为首要环节,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创建安全活动为载体,依靠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的工作思路,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打、防、管、建”多头并举,加大执法督导检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使全县各类刑事案件从1991年度的80起大幅度降低后,多年一直保持在平稳状态,2006年度控制到了29起,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局面,为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的环境,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1992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先进县;1997年,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会治安模范县”,并给予6万元的经济奖励。
  严打斗争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的变化情况,适时不间断地开展了不同重点的“严打”专项斗争。在2000年全省部署的“三年严打”战役和“严打”集中统一行动中,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严重犯罪分子,打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2005年5月,在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了一次认真细致的督查督办活动。这次督查督办活动的重点为检查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这次督查督办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严打”斗争成果,推进了 “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03年5月,按照省州《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县上相继出台了《临潭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在县城建立以管理社会治安为侧重的党支部、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分站四位一体的城北、城中、城南三个社区的方案。至年底,三个社区成立并配齐了办公设施,挂起了牌子,调配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居委会主任还配备了专职的副科级干部。在冶力关城区、新城城区和洮州商城各建立了警务室,在县公安局设立了 “110”报警中心。在全县商贸较集中的地区,以10户左右为一片,组建了一批工商治安联防小组,并推选了组长。各乡(镇)重新组建了乡(镇)综治委及综治办,各村社农户一般以10~
  20户为一个治安联防小组,并推选了治安中心户长。各公安派出所民警具体划分明确了自己的治安防控责任区。乡村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及治安联防队组织不断得到调整、充实和加强,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步形成。
  社会治安直点治理1989年至1992年上半年,流顺乡共发生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28起、民事纠纷86起。在这一时期,全县农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居高不下。流氓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牛盗马、破坏林木、乱挖草山、强占耕地、私占宅基、早婚私婚、抗缴税费、拦路侮辱调戏妇女、围攻乡干部等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1992年6月下旬,从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抽调10余名得力干警和干部,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县政府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带队,首先在流顺乡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治理。通过治理,解决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收到了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良好效果。之后,在总结流顺乡重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把重点治理纳入了工作目标,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多就集中重点治理哪里的原则,逐年深入开展全县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民事纠纷调处全县把及时调处民事纠纷看成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和“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要求,及时排查调处和妥善平稳解决了1992年8月16日陈旗乡部分群众聚众围攻、殴打、游斗、侮辱县法院干警的事件;2002年城关镇清真上寺内部矛盾纠纷问题;2004年4月15日、16日城关镇范家嘴村部分群众冲击公安局及县政府机关的事件;2006年3月12日羊永乡太平村部分群众和卓尼县申藏乡出麻滩部分群众因采矿引发的矛盾纠纷;2006年5月术布乡部分群众扰乱鹿儿台子河堤工程建设问题等多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涉法上访案件排查2004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对所有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清理出涉法上访案件24起。对这24起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就由那个部门处理,并由政法委跟踪督办。涉案的政法部门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逐渐落实责任。政法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办案责任人因人因案而定,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解决。其中,县法院承办的6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县公安局承办的18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了12件,有6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未办结。
  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1999年10月,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发布后,全县迅速成立了由政法部门、组织、人事、纪检、宣传、广电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取缔和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领导小组,并设立“610”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主要措施有:一、分别在城关、新城、扁都举办多期“法轮功”修炼人员法治教育学习班,促使其认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脱离“法轮功”修炼等活动,改过自新。二、采取家访、个别谈话、亲属劝说、典型教育等方式来感化教育。三、乡、村及辖区派出所都具体确定了帮教转化责任人,建立了档案,开展近距离和经常性地帮教转化和监控。四、建立了“法轮功”修炼人员外出时需向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请的制度,有效防止了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失控。五、把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纳入了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县“610”办公室又同时与有“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乡(镇)、单位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六、凡有“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乡.(镇)和单位,坚持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国、省、州、县召开的“两会”期间,由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建立了重点防范制度和信息畅通、快速上报等制度。通过这些有力有效措施,严格防范了“法轮功”修炼人员的上访、串联、反弹和境外“法轮功”分子秘密潜入搞犹乱破坏的活动,使“法轮功”修炼人员的思想不断转化或基本转化。
  禁毒1991年以来;县上成立了禁毒领导小组和禁毒办公室。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的方针,持之以恒地大力开展了禁毒斗争。对制贩毒品案件,加强了明察暗访和顺藤摸瓜力度,并始终坚持严打态势,侦破了多起制贩毒品案件。对吸毒人员采取家庭劝戒、组织责任帮戒和定期尿检、严格监控、强制戒除等相结合的办法,使一部分人彻底戒掉毒瘾,重新做人,一部分自然消亡,原有吸毒人员大数额减少。由于全县持之以恒,花大力气不断加大禁毒力度,并不断完善禁毒责任书,加强领导责任制,使全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或基本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硬性任务指标。2003年省禁毒办通过检查验收,命名临潭县为”三级无毒县”。
  队伍建设2003年,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组织程序,一次就解决了24名政法干警的政治待遇。其中,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被提升为正科级侦查员,一名刑侦队队长被提升为公安局副局长,15名一般干警被提升为副科级侦查员。县法院和检察院有7名干警分别被提升为副科级检察员和审判员。2005年,县政府从贫困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25名学生,吸收为协警员,充实到公安部门的派岀所和警务室,进一步加强了公安力量。2006年政法部门在岗人数由1991年的151人增至180人。
  第九节离休干部管理
  1991年全县共有离休干部55名,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6名,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49名。至2007年底,健在的共17名。
  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委老干科具体负责。县委老干科是1984年3月根据中共甘南州委(1983)75号文件精神设立的,业务归属县委组织部领导。2003年,在机构改革中,将县委老干科的职能划入县委组织部,保留老干科牌子和印章。
  县上每年为老干部订阅书报杂志,寄送学习材料,落实老干部的学习计划。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对全县重点工作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县政府制定了《临潭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潭政发[2005]79号),按现有政策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离休金和各项经费。1996年,经县委研究,将药材公司、供销社、食品公司等亏损企业的8名离休干部的工资转由县财政供给。2000年,粮食企业的3名离休干部的工资也转由县财政供给。从2001年以来,国家给离休干部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都能够及时兑现,离休费及医药费都能够及时落实,没有产生新的拖欠。仅2001年至2006年,共落实离休干部医药费101.44万元。从2005年起实行离休干部健康奖金制度,为年内没有产生住院费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奖励1500元,两年累计发放奖金10500元。离休干部去世后,及时落实丧葬费、抚恤费、遗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等手续。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调整提高特殊护理费标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由县委领导带队,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科的同志对安置在省内的离休干部逐户拜访,对安置在外省的离休干部通过打电话、寄礼品等方式进行慰问。
  县委组织部每年解决一定的经费,为县城、新城和冶力关三个老干部活动室订阅了《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甘南日报》、《老年博览》、《金秋》和《党的建设》等报刊,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干部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没有出现老干部群体越级重复上访现象,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从不积压。
  第十节保密工作
  机构设置临潭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00年3月,隶属中共临潭县委管理, 正科级建制。1990年5月临潭县人民政府保密局移交县委管理,与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2003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时,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划归县委办公室管理。
  保密工作1991年至2006年,县委保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从夯实常规工作抓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落实职能,严格管理,在《保密法》宣传、保密技术防护、督促检查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有力地发挥了“保安全、保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调整充实了县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县国家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加强了对《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了《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保密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三是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检查,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审批、决定、检查、处罚、建议等保密行政职责,建立健全保密检查、泄密事件报告、泄密案件查处、泄密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泄密事件发现能力,加大泄密事件查处力度。
  第十一节信访工作
  机构设量1991年至2003年信访室隶属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在2003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业务划归县委办和政府办管理。2005年3月,县委、县政府将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信访室更名为临潭县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核定行政编制3名,属于部门管理的机构。
  信访工作1992年至2006年,全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从夯实基础抓常规工作,强化一把手工程抓包案、深化长效机制抓稳定、完善目标管理抓考核入手,积极预防和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化解纠纷、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推进“构筑大信访、开展大调处、促进大穩定”活动,为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重点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指标和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临潭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潭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下设五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复退军人安置等五个工作小组,并出台了《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四前四早”的要求,县上采取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口径、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办法,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营造信访工作新格局。为配合宣传《信访条例》,出台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临潭县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告》、《临潭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临潭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临潭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关于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及限期办结重点信访案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开通了 “县长热线电话(12355)”,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
  1992年至2006年,县信访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48件(次)。群众个人来信“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2.9%,其中重复信115件(次),占来信总量的9.2%;联名信19件次385人次,件次占来信总量的1.52%。群众来访568批次1323人(次),占信访总量的45.5%,其中:集体访36批次572人(次),批次占来访总批次的6.33%,人次占来访总人次的43.2%。上级转来来信217件,来访7次;省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7件,来访2次;地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64件,来访14次;县级党政领导阅批来信320件,来访169次。去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2批36人(次);到省上上访9批105人(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工程建设引发的问题;企业改制引发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级财务管理和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部门行政作为问题;退役军人安置问题;移民遗留和农村看病难问题;老访户和历史积案问题。
  第十二节党校教育
  县委党校坐落于县城西南角西庄子村,2006年有教职工11人,其中专职教师3人(讲师2人,助理讲师1人),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教室1个,学员宿舍10间,办公室5间,库房2幢。
  1993年,临潭县委党校被州委组织部确定为全州党校工作改革试点党校。从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后勤管理、发展第三产业7个方面进行了试点。
  干部短训1994年4月,在县委党校召开了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会议。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141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1991年至2007年,共举办了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18期,培训1196人(次);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15期,培训973人(次);举办公务员培训班8期,培训5306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5期,培训825人(次)。
  函授教育2003年开始,县委党校设立了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临潭辅导站,开办函授教育。函授站坚持总院“社会效益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从严办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按照“掌握基本理论,充实专业知识,增强党性素养,提高实际能力”的培训质量要求。5年来,累计招生151名,其中2003年招收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24人,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44人;2004年招收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13人,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21人;2005年至2006年招收学员49人。
  流动党校流动党校成立于1991年8月,采用巡回讲课和办培训班的形式,每年到各乡镇进行一次巡回讲课。流动党校的校长由县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教员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土地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流动党校的培训内容贴近临潭实际、贴近群众需要,讲稿根据自情自编,通俗易懂。流动党校授课方式灵活多样,深入村组,使农村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及时学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农林、畜牧技术,学习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特别是一些交通不便、文化落后地区的党员群众通过举办流动党校的形式,受到了比较系统的培训。
  1991年至2006年,流动党校共举办13次,培训29050人(次
  乡镇党校乡镇党校是1991年8月全州党校工作座谈会后成立的。根据要求,条件成熟的新城乡、冶力关乡、店子乡、总寨乡、陈旗乡率先建立了乡镇党校。1992年,扁都乡、八角乡、石门乡成立了乡镇党校,1993年羊沙乡、流顺乡、羊永乡创办了乡镇党校。17年来,乡镇党校累计培训14560人(次)。2000年以来,扁都、陈旗、总寨等乡镇党校组织乡村干部赴邻近地区参观考察基层组织建设、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开辟了培训工作的新路子。
  临潭县党校教育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次)
  第十三节党史研究
  临潭县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3年4月设立。
  1986年7月,根据全州组织史编纂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了搞好全县征集、整理和编纂《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工作,县委1986年7月17日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编纂领导小组。1989年,基本完成了《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初稿的编写工作,收录了从1949年9月至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期间全县党委、政权、军事、统战、群众团体五大系统的组织沿革和历届领导名录。全书约15万字。
  1991年,完成了《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送审稿的打印、装订工作。
  1995年,搜集整理了新发现的红四方面军战史的有关史料1万余字,部分填补了临潭历史的空白。
  1997年,捜集了新中国成立党在临潭建立甘南临时革命根据地资料1万多字。继续收集了全县解放后的相关资料约万余字。
  1999年1月,县委对《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的出版进行了批复。同年底,《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组织史资料》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
  1986年至2007年,县委党史资料办公室分三次向州委党史研究室提供了《中国共产党甘南藏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临潭部分的资料。
  第二章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91年,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有专职工作人员9人;临潭县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有专职工作人员8人。1993年8月,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临潭县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共性合并,个性保留,需要增设”的原则,内设办公室、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综合室5个职能室。2003年6月,经临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潭县监索局合署办公,核准内设办公室(含信访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综合室(含宣传教育室、县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4个职能室。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临潭县监察局行政编制3名,其中县纪委书记1名,县纪委副书记2名(1名兼监察局局长),办公室主任1名(兼信访业务人检查室主任1名,审理室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2006年12月,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有工作人员10名,临潭县监察局实有工作人员6名。
  第二节重要会议
  1992年12月26日,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选出纪委委员9人:王录贤、王尚礼、李希贤、魏廷俊、马井泉、杜培林、李克明、丁建龙、颜乌石;纪委常委5人:王录贤、王尚礼、李希贤、魏廷俊、马井泉;选举王录贤为纪委书记,王尚礼、李希贤2人为纪委副书记。
  1997年12月25日,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一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选出纪委委员9人:宫永祯、陈明德、陈全胜、房健、冯启仁、李希贤、马志援、马建毅、李聪;纪委常委5人:宫永祯、陈明德、陈全胜、房健、冯启仁;选举宫永祯为纪委书记,陈明德、陈全胜2人为纪委副书记。
  2002年11月28日至30日,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选出纪委委员13人:李志勇、袁建业、范立平、'李国正、魏丕孝、旦正才让、王润林、汪芝芬、徐永杰、范学智、吴建政、张仲良、周恒云;纪委常委5人:李志勇、袁建业、范立平、李国正、魏丕孝;选举李志勇为纪委书记,袁建业、范立平2人为纪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18日至20日,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三届委员会,选出纪委委员19人:何子彪、袁建业、范立平、赵维新、旦正才让、李维忠、范学智、李永祥、魏丕孝、张仲良、吕生茂、汪芝芬、张涛、孙岷山、王明仁、王振华、李忠、李清、吴征荣;纪委常委7人:何子彪、袁建业、范立平、赵维新、旦正才让、李维忠、范学智;选举何子彪为纪委书记,袁建业、范立平2人为纪委副书记。
  第三节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中纪委自199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在对各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情况,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讲”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以“两个务必”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章等活动,认真开展了廉洁从政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召开一年两次的领导干部和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揭摆问题,深刻剖析自己。三是专项清理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等问题,领导干部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项制度得到了贯彻落实,制止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小汽车和公款消费,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对全县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任职、受聘情况及全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取消压缩了一些会议和庆典、检查评比活动,节约了大量资金,改进了工作作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第四节案件查处
  从1991年1月到2006年12月底,共收到群众各类信访举报542件(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信访办结295件(次),不属纪检监察范围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59件(次),立案查处83件,涉及党员、干部9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48人,给予政纪处分的31,诫勉谈话8人。
  第五节纠风治乱
  纠风治乱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的原则,本着分阶段、重落实、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了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和相关减负措施,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而造成的恶性案件。全县农村中小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均已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此基础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在全县三所医院稳步推进,医疗行业收费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加强。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成果。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国有企业改制以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领域加大了预防力度,有力地预防了各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第六节执法监察
  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大中专学生考试、公务员录用、国企改制、招生征兵等工作,加强行政监督,积极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政令畅通,促进了依法行政。截至2006年底,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在建项目均已实行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基本实现了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多次举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并结合国有企业改制,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使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七节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进行了分类登记,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二是认真贯彻(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集中时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对民政、社保、教育等方面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商业氛围。四是针对执法监督、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部门的乱收乱罚、乱扣押以及吃拿卡要、作风霸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了集中治理发展环境工作,在治理中,积极宣传近年来全县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开发旅游资源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广泛征求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使一些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得到及时治理,爱护环境、建设环境的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一步确立,为建设和谐临潭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八节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县纪委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临潭县情,一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廉政文化逐渐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基职能,使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着重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及时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早做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了防微杜渐,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制度,通过纪律和制度约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增强了党内监督的效果。五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有效地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六是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2006年上半年进行了党务公开试点,下半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七是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察,全县新提拔干部在任前均征求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全部实行了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第九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每年专门召开会议,与各乡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量化考核内容与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2003年第一次将县直10个部门纳入考核对象,到2006年扩大到19个部门,并与之签订了责任书,基本覆盖了全县人、财、物管理的各大部门,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与党风廉政建没责任制相关的配套制度,县上先后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制度》、《党风廉政建没责任制追究制度》、《临潭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二章工商联
  第一节工商联代表大会
  1993年3月28日,临潭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会期2天。出席会议的工商界代表37人,特邀代表4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5名,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1名。至会前,县工商联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已发展会员153名。其中:企业会员19家,团体会员5家,个人会员129名(含老会员23名)。
  2001年3月10日至11日,临潭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第七届会员代表暨民间商会成立大会。出席会议的工商界代表及特邀代表51名。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5名;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4名、秘书1名。会议还推举了名誉会长,宣布了临潭县民间商会于2001年3月11日成立。至会前,已发展会员292名,其中企业会员26家,团体会员3家,个人会员263名(含老会员23名)。
  第二节工商联工作
  1995年7月下旬,临潭县工商联参加了在县委领导下由县政协牵头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就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中出现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三乱”现象以及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开展了深入调查,上报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调研报告。经调查,至1995年6月底,全县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703户,从业人员2796人,注册资金1093万元;私营企业3户,从业人员22人,注册资金17万元。个体私营工商户纳税(1994年底)65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37.29%。
  9月下旬,县工商联参加了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习考察组,赴临夏市对该市在建设市场经济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经验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察学习。通过对照比较,县委制定了“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的措施。县工商联在广大个体私营工商户中组织开展了“学临夏、看自己、找差距、促发展”活动,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较快发展。到1995年底比上年同期新增个体工商户249户,从业人员325人,注册资金449万元。2000年7月7日,临潭县工商联历时5天,开展了临潭籍个体私营经济在异地经营户情况的调查。至调查时,全县在异地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153户,从业人员3533人,经营资金9741.5万元。其中商业1523户,占70.73%;饮食服务业(包括修理业)322户,占14.96%;运输业300户,占13.93%;工业4户,占0.19%;建筑修缮业4户,占0.19%。地区分布上四川653户,占30.33%;青海278户,占12.91%;西藏712户,占33.07%;省内各地172户,占7.99%;另外还有34户把业务发展到北京、上海、浙江、云南、广东、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天津等省市区及边境口岸。
  2001年5月底,县工商联、县乡镇企业局对新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了《加快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概述了新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发展的建议与对策。据调查,新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分注册经营和集市贸易两大类,有商业、饮食服务、修理、运输、牲畜及山货土特产交易等行业。到2000年末,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92户,从业人员401人,注册资金140.6万元。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有30户,从业人员45人,经营资金150万元。全年大牲畜集市68次、仔猪集市31次、百货集市32次,年集市贸易成交粮、油、蔬菜、肉类429.5吨,成交额434.8万元;大牲畜460头,家畜禽类134吨,成交额65万元,棉、烟、麻类成交额9.5万元,工业消费品成交额36万元,山货及其他品类成交额23万元。当年个体私营工商户缴纳税17.5万元”占乡财政收入的15.91%。
  2006年8月19日至28日,临潭县工商联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党政代表团,进行了临潭建县以来,首次跨省区赴西藏拉萨市、日喀则等地考察慰问临潭籍在藏经营创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活动期间,代表团考察慰问了临潭籍经营户,为规模较小、经营有困难的个体户赠送了慰问品和纪念品。组织召开了有160多名在藏洗商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了临潭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及县委、县政府对在藏洮商的关心和慰问,向他们赠送了“发扬洮商精神,振兴临潭经济”的匾牌。
  据调查统计,仅拉萨市有临潭籍个体户170户,从业人员450人,经营资金达1.2亿元。还有100多户以拉萨市八角街为中心,遍及那曲、日喀则、灵芝、昌都等10多个州、市、县,经营范围涉及粮油、旅游、餐馆、住宿、百货、交电等10多个行业,仅从事旅游品及服务的商户占69%以上。
  2006年11月8日,县工商联推荐65名重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包括临夏、西藏、青海等地的临潭籍异地经营者)参加了县政府在冶力关镇召开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议。会上举行了成立临潭县民间商会“临夏分会”、“拉萨分会”的授牌仪式。第四章共青团
  第一节机构
  1952年1月,临潭县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委员会,有团员1827名。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临潭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潭县委员会”,有团总支25个,团支部109个,团员2814名。自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潭县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2006年底,团县委共有人员4名,其中正副书记各1名,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2个,团总支7个,团支部250个,团员2616名。
  第二节代表大会
  1991年至2006年,共青团临潭县委共召开了四次代表大会。
  共青团临潭县委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于1992年9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30人,代表全县3600名团员。会议听取了梁平的工作报告。会议根据团章规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临潭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8人、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书记1人。
  共青团临潭县委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于1996年11月24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27人,代表全县3602名团员。会议听取了王旭光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临潭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7人、委员21人、候补委员5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共青团临潭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于2002年3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28人,代表全县3163名团员。仇红代表团县委作了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临潭县委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6人、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共青团临潭县委第十六届代表大会于2005年5月29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8人,代表全县2655名团员。会议听取了邓贵忠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临潭县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委7人、委员21人、候补委员5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
  第三节团组织活动
  自1991年以来,全县各级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通过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主题演讲、文艺晚会、歌咏比赛及举行升国旗、入团、入队和“18岁成人仪式”等形式,开展了各种各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每年都以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同时深人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团干部及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两个务必”作风教育活动。
  1991年至1992年,以纪念“五•四”运动71周年、鸦片战争150周年和建党70周年等有利时机,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0期,受训人员近2000人(次)。组织参加了全省农村“丰收杯”知识竞赛,树立了一批“青年科技示范户”和“青年星火带头人”。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农村青年“走出家门学一点知识、创一点收入”和开展“以富带贫”、“以能教拙”创优达标、五小竞赛、文明经商及双增双节和税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
  1993年至1996年,在庆祝新中国建立45周年、纪念建党7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之际,举办了两场大型文艺演岀;“五•四”运动76周年时,举办了青少年卡拉OK歌曲大奖赛;在临潭回中、二中实施“国旗下的讲话”试点活动;开展了大型文艺汇演,并且组织县直机关4000多名团员青年和学生开展以义务劳动、义诊义疗、金融、电业、邮政、计划生育等业务咨询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班12期,开发科技示范田3000多亩,联系组织农村青年劳务输出达25000多人。在城乡学校开展“手拉手”互助系列活动。
  1997年至2002年,全县各级团组织积极引导青少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农村青年中,积极开展“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和“服务万村”行动工作,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政策、信息等咨询服务。六年来,培养县级青年“星火”带头人130名,州级青年“星火”带头人12人,省级青年“星火”带头人5名,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1名,培训农民2500多人(次),树立青年科技示范户100户、示范田250亩。在企业团组织中,积极开展以岗位锻炼、岗位成才为主旨的“兴业杯”竞赛活动,同时在电力、公安、农林、卫生、金融、邮电等行业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并于2000年成立了临潭县青年因特网沙龙,拥有会员50多人,组织举办了2期计算机操作及计算机基本知识和网络知识培训班,举办了1次计算机综合知识竞赛。2001年,成立了临潭县青年业余乐队。
  2003年至2006年,全县各级团组织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先后举办了 “移动通信杯”党团史知识竞赛,庆祝建团80周年、建党83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临潭县第二届青少年歌手大奖赛;临潭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演讲大赛,开展以环境宣传和生态监护为主要内容的“天天环保”活动,在教育、工商、城建、旅游服务等行业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在抗击“非典”时,开展了 “缴纳特殊团费、参与志愿服务、支援抗典一线”活动与“关爱下一代、抗击非典”大型捐款活动。2006年初组织城关地区5000多名中小学生开展了以“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临潭”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集中对县城主街道、环城路、卓洛路等街道及其死角所堆放的粪土、粮草、杂物、垃圾等以及对公路两侧墙壁、电线杆上的标语、小广告等违规张贴物进行了彻底的清除。
  2000年和2004年与县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全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临潭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靑年(2000年)
  临潭县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2004年)第四节少先队工作
  一、学校少先队工作
  自1991年以来,全县少先队工作以“面向新世纪、造就新主人、培养合格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为宗旨,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两五”建设,开展“五星队员达标”,“五自”教育和劳动实践,“树优良学风、创优美环境”,“学雷锋”,“争当陇原好少年”和“手拉手”等活动。实施“雏鹰行动”、“百花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收看爱国影视片、实地瞻仰苏维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国旗下讲话”、”十八岁成人仪式”、“入团宣誓仪式”等活动。
  1992年底,全县建立少先队大队38个、中队284个,有队员10720名。1996年,全县有少先队大队42个、中队330个,有队员11025名。至2002年全县建立少先队大队56个、中队336个,有队员15031名、辅导员741人。2005年全县有少先队大队107个、中队403个、小队1162个,有队员18494名、辅导员567人。至2006年底,全县建立少先队大队147个、中队680个、小队1355个,有队员19025名、辅导员886人。
  二、希望工程工作
  1992年希望工程工作在全县实施,至2006年先后组织举办希望工程募捐文艺晚会4场,共募捐到救助款10万多元。并积极开展“1+1”结对救助活动,先后从省人大机关、西北民族大学、窑街矿务局、省二热电厂争取救助贫困学生资金5万多元,从省青基会,省、州希望办争取救助资金6万多元,每学期平均救助贫困失辍学儿童200人(次),每学期均发放失学、辍学儿童救助款9000元。14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0多万元,救助失学、辍学儿童5600(人)次。并先后为3名贫困大学生争取到连续4年每学期4000元的“明德奖学金”,为6名高考贫困学生争取到“圆梦大学奖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同时,修建30多万元的龙元福和希望小学一所;为基层学校争取希望书库3套,价值15000多元;三辰影库1套,价值15000多元;”大红鹰图书室”1套,价值20000多元;西部情希望书库1套,价值5000元。第五章总工会
  第一节机构
  临潭县总工会是中共临潭县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截至2006年,临潭县总工会有职工8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全县有基层工会组织127个,有工会会员5940人。
  第二节代表大会
  1991年至2006年,临潭县总工会共召开三届代表大会。
  1992年9月29日至30日,临潭县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杨世华受县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听取并审议何秀芳受县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所作的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了临潭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常委7人,委员12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
  1997年10月27日至28日,临潭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79人,大会听取并审议王存全同志代表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所作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认真搞好工会工作为振兴全县经济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吿,听取并审议金建国同志受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所作的财务报吿。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各1人,常委7人,委员9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4人。
  2003年6月23日至24日,临潭县总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2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马荣同志代表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使全县工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金建国同志受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所作的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各1人,常委7人,委员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
  第三节工会工作
  一、厂务公开工作
  2000年9月26日临潭县召开了全县厂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厂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临潭县厂务公开成员单位都各负其责,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临潭县厂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县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甘肃省厂务公开基本规范》的落实实施情况,以及厂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有创新、是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2005年全县企业改革中,临潭县厂务公开办公室从源头参与企业改革,将企业改革的方案和职工分流、经济补偿、资产处置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实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主要是各项规章制度、收缴学费、工程建设、“两基”等事项的公开。卫生系统的院务公开主要是各项收费的公开。
  二、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根据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2001年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临潭县于2001年6月21日成立了临潭县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转发了《甘肃省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在全县的私营企业中依法组建工会组织。截至2006年底,在临潭县砖瓦厂、建筑工程队、洮州商城、汽车联运队等10家私营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发展会员2145人。
  第六章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机构
  1991年,全县有县级妇联组织1个,县直机关妇女组织39个,乡(镇)妇联19个,村妇代会143个。1992年7月,成立了临潭县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县妇联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之后,于1995年5月更名为临潭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和推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以及实施临潭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工作。2004年,全县有女职工846人,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72人。其中,行政单位女职工20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06人;事业单位女职工64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6人。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劳动、人事、分配、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全县撤乡建镇规划的实施,2006年,县直机关妇女组织减少到35个,乡(镇)妇联16个,全县各单位从业人员617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有213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4.55%;女党员918人,占党员总数的14.99%,其中,在岗职工女党员294人。村妇代会141个,居委会妇代会1个,街道社区妇女组织3个。2006年底,临潭县妇联有职工4名,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干事2人。第二节代表大会
  1991年至2006年,临潭县妇联共召开三次代表大会。
  1993年6月4日至7日,临潭县妇联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0人,列席代表6人。会议听取了王亚男代表临潭县妇联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临潭县妇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
  1998年5月24日至27日,临潭县妇联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9人,列席代表10人,会议听取了刘英菊代表临潭县妇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临潭县妇联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1人、常委9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003年6月18日至20日,临潭县妇联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1人,列席代表10人。会议听取了刘英菊代表临潭县妇联第十二届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临潭县妇联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1人、常委9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
  第三节维权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1991年以来,每年利用“三八”、“六一”等节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常识的普及宣传。至2006年,累计散发宣传材料20623余份,举办专栏14期,张贴标语400余张,出动宣传车21次,放录像11场,收看人数2.4万人(次),放录音磁带6盒,听众达15.4万多人(次)。1992年,制定并实施《临潭县90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7年,举办了有1500多人参加的省州 《妇女法知识竞赛》,并有13人获奖。1998年,成立了 “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1999年,开展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法律知识笔答竞赛活动,发放竞赛试题600份,回收510份,回收率为85%,并有2个家庭获州妇联的表彰。2000年5月,协同县公安局赴武威市武南镇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卖的龙元乡未成年妇女,并返送回家。2002年8月,制定并实施了《临潭县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临潭县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2000年、2002年,全县部分乡(镇)、村分别被全国、省、州妇联通过随机抽样定为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点、《妇女法》抽样调查点、家庭成员道德状况和妇女生活现状调查点。三次调查问卷涉及妇女教育、经济、生活、法律、道德、参政议政、社会参与、婚姻家庭、卫生保健等9个方面的65个问题,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了全县农村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1991-2006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505件,已处理454件,结案率达89.9%。1991年县妇联荣获“全国税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县妇联被县普法办授予“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实施“春蕾”计划1992年,县上成立了1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后更名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家教工作委员会、家教工作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儿童工作的领导机构。并由县妇联牵头,制定出《〈临潭县90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细则》和《临潭县家教规划》。据统计,1988年全县有学龄儿童11499人,已入学9199人,其中女学生3186人,入学率为80%,女童入学率为34%。到1992年,全县适龄儿童12355人,已入学儿童10218人,入学率达82.7%。1994年,为解决贫困乡村儿童上学难的突出问题,由县委书记带头,县级干部包一名小学生至毕业,各级干部共集资2.17万元,救助失学儿童105名。1995年建家长学校1处。1996年,合作第一小学与扁都乡中心小学结成“手拉手”联谊学校,先后捐款、捐衣物、捐学习用品等。1997年,争取陈旗乡“春蕾女童班”1个,中国儿童基金会募集资金1.5万元,使50名失学、辍学女童重新步入学堂。是年,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六一”前夕,慰问边远山区的师生,共捐款5350元,捐赠书籍1560册、儿童学习用品230件。之后,全县“贫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儿童受教育率。至1997年底,全县儿童入学率达到89.63%,女童入学率达86.3%,巩固率96%。1993年至1997年,州、县妇联共救助失学、辍学儿童37名。1999年,向全县女职工发出“奉献一片爱心”的倡议,同时向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拉赞助,筹资4200元,救助27名女童先后重返校园。是年,州妇联在三岔乡救助8名失学、辍学女童入学。2000年,争取新城西街小学“武警春蕾女童班”1个,救助3年,募集资金2.1万元。该班班主任雍善俊老师分别被全国妇联、省妇联评为“全国十佳春蕾园丁”、甘肃省第四届“十佳春蕾园丁”。2002-2006年,省妇联救助42名失学、辍学女童,州妇联救助53名失学、辍学女童,县妇联发动社会各界救助65名失学、辍学女童先后重返校园,累计募集资金4.8万余元。2003年、2006年县妇联职工分别为县教育基金会捐款1400元。
  第四节妇女工作
  实用技术培训1992年,全县共举办以妇女为主的科技培训班39期,参加妇女1911人。是年,县妇联先后同职业技术中学、扶贫办联合举办裁剪、缝纫、刺绣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参加学员160人,并在城关地区创办“三八”刺绣厂。1993—1997年,县、乡两级妇联组织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234期,参加妇女1.27万人,参加农广校学习的有27名。举办岗位培训班21期,培训妇女305人(次),参加各类成人考试的妇女有103人,有31名女职工被评为“技术能手”。1999年和2000年县妇联分别举办了NPA社会动员培训班和“母亲安全”培训班,共有321名村妇代会主任、女能手等参加。1998-2006年,县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实用技术培训班90多期,培训人数达12000多人。
  妇女扫盲1992年,全县各乡共举办扫盲点33处,扫盲班9期,参加扫盲的妇女1000多人,脱盲400多人。1993年,组织19个乡镇的妇女专职干部和女能手及村妇代会主任参加全省农科知识竞赛,其中9人获奖。据不完全统计,1993—2002年,县、乡妇联组织共举办扫盲班44期,参加扫盲的妇女4600多人,其中脱盲妇女1270人。2003—2006年,参加扫盲学习的妇女达7223人次,达到小学文化程度的5260人。1995年,临潭县妇联被评为甘肃省“巾帼扫盲奖”先进集体,新城乡西街村妇代会主任闫玉清获甘肃省“巾帼扫盲识字女状元”称号。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1993-1997年,省、州、县妇联共表彰了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中成绩突出的55名先进个人和23个先进集体。1998—2006年,受全国、省、州、县妇联表彰的“双学双比”女能手8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3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
  创建文明家庭1991-1996年,表彰各类家庭750户,其中,受地区表彰25户,县、乡表彰725户;表彰各类家庭成员80名,其中,受地区表彰20名,县、乡表彰60名。1997年,全县家庭总户数是30462户,其中城镇2008户,乡村28454户。是年,全县共表彰“五好文明家庭”362户,其中,60户受县妇联表彰,2户受州妇联表彰; 表彰“优秀家庭成员”20名,18名受县妇联表彰,2名受州妇联表彰。1998—2006年,表彰“五好文明家庭”84户,其中,受省、州妇联表彰7户,县级表彰77户;表彰“优秀家庭成员”43名,其中,受省、州妇联表彰7名,县妇联表彰36名。2006年8月,全县被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全国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县。
  妇女劳务输出县妇联每年利用各乡(镇)气候差别较大、种收季节不同等特点,发动剩余劳力就地转移,帮人收割、打碾,以此来增加家庭收入。据不完全统计,1996-2000年累计输出转移女劳力3580人。2005年,县妇联通过调查摸底,建立了全县妇女劳务输出信息库,对拟输出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等进行建档立卡。2001-2006年,县妇联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民办等部门向外输出转移女劳力11729人。
  扶贫帮困1991年,县妇联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向遭受特大洪水袭击的地区捐款7146.50元、粮票603斤、衣物3件。1992年,积极开展了筹建“中华女子学院”集资捐款活动,全县妇女共捐款1650元,并对捐款积极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1996年,县妇联召开了各妇女组和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手拉手结对子”动员大会,具体讨论和部署了妇联组织的扶贫措施和方案,确定为每个妇女组、每个副科级以上女干部、每位女能人与县妇联扶贫帮困联系点--术布乡普藏什村的贫困户结对子。全县广大妇女为贫困妇女家庭捐衣物1655件,现金1750元,化肥2吨,被褥、儿童学习用品数件。几年来,累计为帮扶点和其他贫困村群众捐衣物5000余件、被褥25床,争取平价化肥14吨(其中二铵8吨,尿素6吨)。1997年,县妇联争取资金10000元,为普藏什村安装了电视接收转播台。截至1997年底,全县妇联组织与贫困家庭结对子数达101对,其中妇女组结对子达23对。1999年,县妇联为普藏什村争取资金20万元,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处,解决了该村610人、1300头(匹、只)牲畜饮水难的问题。2003年11月21日,省、州妇联领导深入三岔乡慰问了地震灾区的群众,为灾民捐赠棉被50床、衣物100套、慰问金400元,帮助她们渡过难关。2005年,县妇联倡议女职工为新城镇东山村面部烧伤女孩徐小兰捐款10056元。2006年,为石门乡梁家坡村张家坡社争取人畜饮水工程1处。1997年、2005年,分别被州妇联评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被省帮扶办评为“先进帮扶工作队”。
  “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饮水工程2001年,为新城乡晏家堡村争取该工程1处,工程总投资45万元,其中,中国发展基金会投资25万元,临潭县配套20万元。于2002年竣工验收,解决了该村290户、1300人、2200头(匹、只)牲畜饮水难的问题。2004年,又为三岔乡高楼子村争取该工程1处,工程总投资40万元,其中,中国发展基金会投资20万元,临潭县配套20万元。于2005年6月竣工验收,解决了该村175户、743人、1816头(匹、只)牲畜的饮水问题。
  妇女干部培养1992年,全县有1名女同志担任县级领导职务,5名女同志担任乡镇长,有3名女同志被提拔到机关科级领导岗位。1995年,各乡镇妇女专干配备15名,达到应配备数的80%,有9名优秀妇女干部被提拔任用。1997年底县级换届时, 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达到16.7%,党代表中女代表比例达到20%,政协委员中女委员比例达到8.9%,全县有副科级女干部23名,正科级3名,副县级2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0.5%。一类妇代会比例达到40%,三类妇代会由原来的30%下降到10%,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的有50人,占35%。2001年,提拔任用女干部10名,其中,正科级1名。2002年,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38名,其中副县级女领导2名。19个乡镇妇联有12名妇女专干,7名兼职。全县141个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 班子的有25名,占村妇代会主任的18%,其中,村支部书记2名,村委会主任1名。一类妇代会达到48%,三类妇代会下降到15%。由于县妇联的呼吁和争取,2002年参加“两会”的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2006年,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的有38名,其中,村支部书记4名,村委会主任1名。提拔任用的女干部有8名。全县副科级以上女干部有49名,其中,正科级女干部11名,副科级女干部38名。本届人大女代表25名,占代表总数的17.2%;政协女委员11名,占委员总数的10%,大大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比例。
  第七章残疾人联合会
  第一节组织建设
  临潭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0年,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的指导,执行国家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任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县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维权、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1990年9月18日,召开了临潭县第一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参加代表45名,其中残疾人代表35名,选出临潭县第一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9人(其中残疾人委员5人),主席团推选出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1998年6月24日召开临潭县第二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实到代表43名,其中残疾人代表34名,选出临潭县第二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7人(其中残疾人委员4人),主席团推选第二届临潭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同时成立了聋人协会、盲人协会、肢残协会,并推选出各协会专职委员3人。
  2001年4月,临潭县残疾人联合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单列,从县民政局单列分设,为正科级建制,是年全县19个乡镇分别成立了乡残疾人联合会、乡志愿者助残联络站、乡残疾人服务社的“三位一体”工作室。城关成立了城南、城中、城北3个社区残疾人协会,推选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
  2003年3月6日,召开临潭县第三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参会代表48名,残疾人代表35名,.列席代表22名,选出临潭县第三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团委员9人(其中残疾人委员5人),主席团推选出第三届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1人。同时选出聋人协会、盲人协会、肢残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主席共5人。
  2006年全县16个乡镇141个村委会成立了村残疾人协会。至此,临潭县残疾人组织建设延伸到了村级。
  第二节助残扶贫
  1990年至2006年期间,临潭县残联协调有关部门共发放小额信贷资金97.2万元, 扶持各类残疾人79户334人。
  2005年县残联争取到中国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50户,投入资金40万元,为50户贫困残疾人修建住房241间5113.2平方米,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难问题。
  自1990年县残联成立以来,努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扶助残疾人氛围,鼓励动员全社会帮扶残疾人。多年来,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结对帮扶扶助贫困残疾人3200人次,帮扶钱物18万余元,累计实现2234名残疾人脱贫。
  第三节教育就业
  2001年至2007年期间,通过扶残助学、长江新里程盲童入学、彩票公益金助学、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帮扶助学、州县残联残疾人保障金助学等项目,共资助残困学生109名,资助金52400元。至2006年底,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75%。通过组织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培训各类残疾人155人次,解决培训补助金46500元。同时结合分散按比例和集中安置、扶持个体就业等多种就业渠道,扶持残疾人就业,至2006年底全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72%。
  第四节康复工作
  康复工作以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主,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2005年县残联协调县卫生部门先后在三家县级医院建立了康复门诊室,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了康复服务指导站。1993年至2006年共完成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350例。2001年至2005年完成低视力配用助视器8人,聋儿语训13名,听力助残佩戴助听器3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5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7名,免费装配假肢22例,免费发放腑杖15副,免费发放轮椅50辆,共投入各项康复经费56600元,使部分残疾人身体功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和恢复。
  第五节宣传文体
  宣传文体工作以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广泛组织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残疾人参与生活的能力,增进与社会的理解和沟通为目标。新城镇肢体残疾人运动员李兰桂在1990年、1992年、1995年参加的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铅球铁饼各三次第一名;2002年县视力残疾人运动员李强在全省第五届残运会上夺得盲人柔道金牌;2006年羊永乡太平村太平三社肢体残疾人申银桃在全省第七届残运会上分别获得女子组田径800米和400米第三名的好成绩。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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