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政权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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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63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一 政权政协
分类号: D034.3
页数: 16
页码: 395-410
摘要: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1月。1991-2006年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键词: 政权政协 政协组织

内容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1月。1991-2006年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配备干事1~2人。人大常委会设党组,由5人组成,设党支部1个。到2006年,共有工作人员34人。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
  一、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3月换届到1998年1月,共召开5次大会。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
  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35名,实到128名,主席团成员1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人,单秉忠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李志英、李钟瑛、徐丽英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登福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森、杨志才、张明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文学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维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1月换届到2002年9月,共召开5次大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8名,实到140名,主席团成员1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6人,张维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钰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志才、王勇、王亚男、于旻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正璧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2年12月换届到2006年12月,共召开5次会议。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9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6名,实到141名,主席团成员2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张维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丁目迪、王庭仁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勇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亚男、安兴虎、吴煜、王润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新献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旦正才让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6年12月换届选举产生。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5日到10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9名,实到145名,主席团成员2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计划、财政两个书面报告。选举产生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2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人,安兴虎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目迪、王庭仁、杨生力、吴玉林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军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吴煜、张忠、徐进、王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新献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旦正才让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节人大常委会
  一、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是1993年1月召开的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1998年1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3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59项(次),写出调查报告42份,提出意见、建议167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17项。听取并评议了县农林局、卫生局2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8名;任免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人员68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25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1名。
  二、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是1998年1月召开的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2002年12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汇报69项(次),提出意见、建议172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2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审计局、农林局、广播局、民政局、地矿局7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6名;任免县长、代理县长、副县长9名;任免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103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法庭庭长、审判员18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名。
  三、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2002年12月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2006年12月,任期4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24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1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畜牧局、卫生局、民政局4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6名;任免县政府县长、副县长10名,政府各部门负责人53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副庭长、人民陪审员22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4名。
  四、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是2006年12月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十三届至十六届主任(副主任)任职表续表
  第四节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临潭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1643件。
  临潭县十三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645件,当年底,代表意见、建议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落实解决的208件,占总件数的32.2%。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633件,当年底,代表意见、建议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227件,占总件数的35.8%。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岀意见、建议共365件。当年底,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227件,占总件数的62.2%。
  第五节人事任免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至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按照《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共492人(次)。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次);任免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人员68人(次);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25人(次);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1人(次)。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其中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6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1名;决定任命代理县长3名、副县长3名;接受县长、副县长辞职4名;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64名,因工作变动免职39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2名,法庭庭长、审判员12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9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名。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6名,县政府代理县长1名;接受县政府县长、副县长辞职3名;任命县政府负责人41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2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6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8名,法庭庭长7名,人民陪审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副庭长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8名、检察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到2007年6月,共召开两次委员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部门负责人25名;任命县人犬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5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法庭庭长10名、审判员7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6名、检察员9名。
  第六节决议决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岀决议、决定17顶,注要做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暂行办法>、<临潭县河道、排洪道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调整县城总体规划中部分街道宽度的决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出决议、决定21项,主要做出了《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关于减征1998年全县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决议》、《关于批准第二版临潭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出决议、决定11项,主要做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临潭县城改造方案的议案〉的决定》等。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截至2006年6月,共做出决议、决定3项,其中之一是《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第二章县人民政府
  第一节机构设置
  —、职能机构
  1996年第三轮机构改革中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县政府机构设置限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不计入县政府机构设置限额;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办公室均属部门管理机构。1996年,省委、省政府核定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为326名。1997年机构改革中,根据省委发 [1994]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潭实际,经调整后县人民政府为75%,按此比例核定各部门的行政编制。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县政府机构限额;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独立设置,不占机构限额。2002年7月,根据州委、州政府批准的《临潭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临潭县委发[20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潭县县级机关实际,提出了实施意见。具体是:临潭县政府机构设置22个(暂空1个),此外,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2个。县政府工作职能部门称局、委、办,均为正科级建制。常设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2000年经州委、州政府批准成立了临潭县冶力关风景管理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2005年1月31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报经州委、州政府批准后,逐步形成规范、运转协调、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制约机制,此次机构改革以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为重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有工作部门24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直属事业机构6个(冶力关风景区管理局为副县级建制)。省州下达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人数为618名,其中县级机关行政编制254名,后勤事业编制61名,实有人数为456人;州下达全县事业单位控编数为2652名,事业单位机构为365个,实有人数3145人。2006年底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二、办事机构
  临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1979年县人民政府设立多种经营办公室,1987年改设扶贫办公室,简称“扶贫办”,于1992年更名为临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为二级局),正科级建置。
  临潭县移民办公室1995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移民劳务办公室,2002年7月更名为临潭县移民办公室,简称“移民办”。是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设置。2002年7月,县移民劳务办公室的劳务职能划归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至此,县移民劳务办公室更名为县移民办公室。
  第二节依法行政
  一、行政法规
  自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10月13日下发了《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后,临潭县人民政府遵照甘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规,推动以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强化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职能,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1999年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出台了《临潭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是年9月19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确保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11月16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出台。12月28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2000年1月6日,临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3月31日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城建局《县城主街道绿化实施方案》。是年5月25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利电力局《临潭县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7月5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临潭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7月11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电局《关于临潭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7月10日,临潭县人民政府印发《临潭县城乡管道供水管理暂行办法》。8月14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利电力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9月20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电局《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
  临潭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自1998年开展工作以来,围绕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决议,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县政府制定的两个《实施方案》。并督促县直执法部门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配套制度,分解量化执法职责,并逐步落实到各自的执法岗位。2001年10月县政府法制局分两组对国税局、交警队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以四部法律、法规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了监督抽查,随之进行了分值考核,对已审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一次审查,并按《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了相应处理,从而保证了“三证”年审按时完成。共年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68个,行政执法监督证30个,行政执法证件668个,备案执法人员77名,监督人员6名。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监督抽查中,县计委与州建委配合对青石山电站家属楼的施工单位因违反《建筑法》处罚1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章64起,计1.84万元;广播电影电视局在“扫黄打非”中协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先后三次进行突击检查,查出盗版光盘137张、录像带590盘;县质检局在打假治劣保质行动中,对部分农药化肥作出禁止销售,自行销毁,没收等处理;工商局联合质监局在打假行动中共检查各类门店364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0大类,31个品种2277批(次),总价值为9667元。2002年至2006年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严格执法中,已趋于规范化、法制化。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
  临潭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始于1984年5月,到2006年底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9件,清理阶段性文件9件。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999年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出台后,根据两个《实施方案》精神,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以充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县政府法制局先后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5期,县工商局在本系统组织培训4次,参加省、州局的培训8次,并组织业务考试3次,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00年底,经县政府审查并报州政府确认颁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单位共78个,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6名,行政执法人员846名,其中由县政府法制局领发证件的735名(含乡镇313名),垂直单位颁发111名(工商系统60名,国税系统30名,运管所9名,征稽所5名,公路段3名,审计局4名)。2000年6月县政府法制局对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第一次年审。
  五、政务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阳光政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州要求,2003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临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围绕营造发展环境,集中抓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县长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等事项的落实,使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2006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临潭县政务大厅,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全县政务公开面达100%。
  第三节人事任免
  临潭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的人事任免,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正职6名、副职21名,任命县长助理2名。其中:1989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正职的1名,1983年12月至1992年任副职的1名,1985年10月至1998年任副职的1名,1988年10月至1991年10月任副职的1名(省派科技副县长),1990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副职的2名。
  临潭县人民政府1991-2006年历届县长任职表
  临潭县人民政府1991-2006年副县长任职表续表
  第四节督办督查
  1994年9月,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任命了专职副主任。督查室的主要职责是:督查、催办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县政府重要会议、决议的落实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日常工作以及县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办理情况。自1991年至2006年共督查督办,落实各项政策、决策部署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4.6万余件。
  第三章政协临潭县委员会
  第一节机构设置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3月16日,1990年3月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根据中共临潭县委(1990)组字31号文件《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精神,设学习法制委员会、提案经济委员会、文史科教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和办公室等工作机构,为常设科级单位,由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各委员会主任。1993年3月各委员会皆任命了主任或副主任,政协主席或副主席不再兼任各委员会主任。2006年底,县政协机关共有工作人员22人,设党组1个,由5人组成,有党支部1个。
  第二节全体委员会议
  从1991年至2006年底,政协临潭县共由五届委员会主持开展工作,即从第七届至第十一届委员会。
  一、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先后召开三次全体会议
  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17日至22日在临潭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共65人,其中中共党员9人、群众团体2人、农牧民委员4人、工商界委员5人、文教委员8人、宗教界委员15人、少数民族委员3人、医药卫生界委员2人、科技界委员5人、老红军1人、起义投诚人员2人、侨属2人、归国华侨2人、台属1人、个体专业户1人、列席11人。大会主席团由17人组成,常务主席由5人组成。会上由姜世明主席致开幕词,县委书记王国平到会并讲话,马建国副主席代表委员会作了《政协临潭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吕韵文副主席代表委员会作了《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马建国、吕韵文所作的两个报告,形成了本次会议的政治决议。在全体委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7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了临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政协临潭县第八届委员会先后共召开五次会议
  政协临潭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2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共75人,其中:中共党员29人、回族28人、藏族10人、列席14人。大会主席团由19人组成,主席团常务主席5人。姜世明主席致开幕词,县委书记杜培林到会并讲话。马建国副主席受常委会委托作了《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杨永庆副主席受常委会委托作了《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与会全体委员列席了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马建国、杨永庆分别作的报告,形成了本次会议的政治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临潭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7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
  三、政协临潭县第九届委员会共举行五次会议
  政协临潭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2日至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共82人(后增补2人),其中:中共党员33人、回族36人、藏族13人、列席10人,大会主席团由17人组成、县委书记刘志民到会并讲话。张增国副主席受常委会委托作了《政协临潭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经济委员会主任范玉堂受常委会委托作了《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经济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全体委员列席了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增国、范玉堂作的两个报告,形成了本次大会的政治决议。会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临潭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7人、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
  四、政协临潭县第十届委员会共召开四次全体会议
  政协临潭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9日至12日在县城举行。县委书记钟建龙到会并讲话,应到委员88人,实到81人。九届政协副主席张增国受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经济委员会主任王珍受常委会委托作提案工作报告。与会全体委员列席了临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形成了本次会议的政治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常委19人、主席1人、副主席5人。
  五、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5日至9日在县城举行。应到委员102人,实到98人。县委书记王勇到会并讲话,牛汝霖受十届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敏成林受十届常委会委托作提案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报告,形成了本次会议的政治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报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5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5人。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主席任职表
  政协临员会副主席任职表续表
  第三节常委会议
  从1991年至2006年底,五届政协委员会(其中十一届刚换届)共召开常委会72次。会议内容主要有以下14个方面:1.学习政协章程;2.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及国家领导人讲话;3.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4.听取县政府国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5.听取讨论议题调查报告;6.讨论研究政协委员会议各项事宜,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提案工作报告;7.人事任免;&增补委员及委员调整;9.讨论通过常委会工作要点及委员会政治决议;10.推荐新一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11.研究主席分工问题;12.通报对有关重大事项的调查情况;13.讨论委员考察报告和研究委员视察问题;14.讨论通过人民陪审员、检察员推荐名单等。由于形势的发展,各届常委会工作重点也不尽相同,随着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民主监督的意识也就得到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也更加到位,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理念也得到大幅提升。
  第四节委员视察
  自1991年以来,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五届领导班子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在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委员进行了10次重点视察。1999年7月7日,县政协组织政协常委及部分委员对黑松岭金矿开采情况和青石山电站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委员们根据企业负责同志的汇报,发表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为了增加全县财政收入,把黄金生产作为全县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是正确的。建议以探为主,在未探明金矿藏量及品位的情况下,不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对开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及建议。对青石山电站建设情况,委员们从三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指挥部一班人质量意识强,质量管理严格;二是安全管理到位;三是工程进度较快。
  2001年8月中旬,政协部分委员对全县旅游业进行了视察,视察对象是发展前景广阔、资源比较集中、开发较早的术布、新城、冶力关3乡的12个景点。根据视察及听汇报,委员们一致认为临潭发展旅游业有一定的资源优势,有浓郁的民族风情,宗教文化源远流长,名胜古迹众多,洗州“花儿”闻名遐迩,旅游景点星罗棋布,特别是元宵节“万人扯绳”活动,更是蜚声中外,并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如果健康发展,会带动临潭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附带视察了新城科技示范园区,认为园区规模较大,布局合理,科技性强,科技含量高,建议园区发展应紧紧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产业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以提高效益,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希望将园区建设成一个比较成功的农业示范园区。
  2001年9月11日至22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张掖、酒泉两地全县6年来的移民情况进行了视察。这次活动是多年来规模较大、较有影响的活动。通过视察,委员们较为全面地了解了移民情况,并为巩固移民成果,顺利完成新的移民任务,向县委、县政府提岀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一致认为,向河西移民是全县解决群众脱贫的重要途径,今后应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超前意识。三是制定好移民规划,切实实施好移民计划。四是要总结移民经验,制定优惠政策。五是注重移民素质,给移民搬迁和建房给予经济补助。
  每次组织委员视察后,大家都为全县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献计献策,并由县政协写出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第五节调查研究
  从1991年到2006年,县政协共组织了13次大型调研活动,涉及教育、第二轮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业科技推广、退耕还林还草、移民点建设、劳务经济、沼气池建设、全县伊斯兰教界开展政策法制教育情况、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集中整治发展环境情况、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情况等12个方面,共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93条。这些意见建议中,属思想认识、转变观念方面的5条,属政策宣传方面的5条,属资金投入方面的10条,属技术指导方面的4条,属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6条, 属法制宣传方面的3条,属技能培训方面的5条,属经验交流的2条,属矛盾调处的3条,属兑现政策的2条,属畜牧业技术服务的6条,属市场建设的2条,属治安管理的5条,属环境治理的6条,属计划生育的4条,属教育方面的25条。通过广泛而大量的调研,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明显增强,水平不断提高,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第六节提案办理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部门联系各界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新时期紧紧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人民政协的要求,根据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等重点、难点、热点诸方面提交提案,认真地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从1991年至2006年的十届四次会议,委员们所提提案共842件,共办复提案731件,办复率为86.8%;落实和基本落实313件,落实率占提案总数的37.2%。从多年的提案办理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对无力落实的提案都做了认真的解释和说明,大多数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特别是2000年以来的提案,委员们依据政协《章程》和省政协提案条例的要求,使提案能够同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配合,操作性较强。在提案的提出、审查、转办、答复等环节上都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对提案的落实做跟踪调查,也是作为提案落实工作的重要保证。每年的三四季度,政协提案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委员提案的重点、难点进行协商讨论,并达成共识,提高了提案的办结率。
  第七节丈史资料整理
  政协文史资料整理工作已成为人民政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充实和丰富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容。1984年政协临潭县五届一次会议之后,在中共临潭县委的领导下,设立了文史资料委员会。在县政协历届领导和各界有识之士的关心支持下,文史资料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第三次全国文史资料工作会议纲要》精神,抽调人员,整理出版了县内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教育、社会、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的珍贵资料。自1985年10月至2006年底,已出版了7辑8000册、约57万字的文史资料,其中1991年后岀版4期。主要有《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红四方面军长征到临潭》、《临潭一中校史》、《临潭简史》(从远古时期的居民文化起至改革开放的十年)、《洮州诗词史话》、《临潭县一九五三年慰问剿匪部队纪实》、《临潭庙会民俗文化》、《临潭李氏文化》。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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