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资流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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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7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物资流通
分类号: F252.1
页数: 2
页码: 316-317
摘要: 1991年,全县物资经营由临潭县物资局(物资公司)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物资部门设有办公室及财务、业务两股,有局长兼公司经理1人,公司副经理1人,职工19人,人员工资由企业供给。
关键词: 临潭县 物资流通

内容

第一节物资管理
  1991年,全县物资经营由临潭县物资局(物资公司)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物资部门设有办公室及财务、业务两股,有局长兼公司经理1人,公司副经理1人,职工19人,人员工资由企业供给。物资经营以水泥、钢材、木材为主。1993年开始,国家统配的部分物资放开,市场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从事物资购销的个体经营户逐步增多,市场竞争激烈,县国有物资公司受此影响,连年亏损,效益下滑。至1998年,县物资局(物资公司)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大部分职工也陆续调离。2002年,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县委办发〔2002〕27号)精神,将转为经济实体的原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物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得以转变,对物资流通领域的管理由政府经济综合部门(县经贸委)以协调、监督、服务为主。2003年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县物资公司在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进行了产权改制,公司19名职工全员买断,随后公司依法破产,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至此,县内物资市场主要以个体物资购销经营户为主。
  第二节物资购销
  1991年全县物资购销由县物资公司经营。公司购销的物资主要有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其他产品,所经营物资均为统配物资。1993年,国家部分统筹物资逐步放开,县内物资购销个体经营户相继增多,广大经营户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组织购销。受此影响,县物资公司因自身管理体制的制约,从1994年效益开始下滑,亏损加剧。至1998年,国有物资购销基本处于瘫痪。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转换经营机制,2002年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县经贸委。随之,从2003年开始县物资公司进行了破产改制,国有物资系统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全县物资流通以个体民营为主,受市场经济调节,全县物资购销户经营物资种类众多,经营灵活,为满足社会需求,繁荣物资流通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至2006年底,全县有物资购销经营户60多家,年销售额1200万元。
  1991年以来,摩托车销售、古董经营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临潭的经营销售日益兴隆,成为临潭商业中的一个亮点。
  至2006年底,全县共有摩托销售店25家,从业人员36人,经营各种品牌的摩托。其中城关地区11家,新城地区12家,冶力关地区2家。全县年销售摩托达5000多辆。
  至2006年底,城关地区有古玩店铺9家,经营品种有玉器、古玩、各种铜器、民族用品等。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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