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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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政协志(1994-2015)》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219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143
页码: 552-694

内容

一、中共临潭县委有关政协文件、县委书记讲话选编
  中共临潭县委文件
  县委发〔2005〕6号
  中共临潭县委
  关于贯彻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艮政协工作的决定》的
  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州委、州政协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县委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重要性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政协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体制格局中,人大、政府、政协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构成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就国家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通过批评建议实施民主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人民政协在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方面,在团结各界、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在临潭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和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人民政协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责任感。
  2.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是我县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今后二十年至三十年,是临潭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和凝聚全县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实现县委提岀的小康社会三步走的宏伟目标和“64422”发展思路,加快改革开放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委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州委九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3.人民政协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维护团结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巨大包容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目的,就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作用,就能够保障社会各族各界人士、各团体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时,人民政协又是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组织,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强人民政协工作,保证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做好通报情况、沟通思想的工作,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意义重大。因此,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二、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1.认真落实和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的《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4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决定及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结合临潭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并切实加强检查落实,努力使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2.规范政治协商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县委、县政府要把政治协商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对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规章条例,重要人事安排,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都要切实坚持决策之前与人民政协协商的原则,做到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委员座谈会、政府部门工作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政协全委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要在人代会之前召开。政协全委会议期间,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积极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政协召开的常委会或有关会议,县委、县政府应根据情况去安排同志参加,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协商中委员提岀的合理意见、建议,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吸纳。
  3.完善民主监督机构,增强监督效果,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县委、县政府要及时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真诚欢迎、积极支持和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为了切实使民主监督经常化,要坚持和完善以下制度:县委、县政府向县政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局工作和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制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行政部门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及特邀检察员、监察员制度,政协专门委员会与纠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制度,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制度(每年一至两次),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有关听证会制度。县级党政干部要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批评建议。县政协组织要充分运用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督办重要提案、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民主监督渠道,创新民主监督形式,采取政协组织集体监督行为与委员个人就地就岗监督行为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
  4.健全政协参政议政制度。党委要指导政协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参政议政。支持政协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精品、量力而行”的原则,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政府部门重大项目、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开展深入专题调查研究。县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安排若干重要课题,委托政协组织或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论证。对政协提交的调查报告,要认真研究、注意采纳,对政协提岀的重要提案,党政分管领导要亲自阅批,涉及全局的重大建议案,应在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责成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有关部门要给予正式答复。对政协的建议案、调查报告的落实工作,应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内容,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办理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认真阅读政协专报专送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三、积极为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1•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的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政协主席要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县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要根据情况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参加;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应邀请政协机关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县政府每半年要向政协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就全局性的工作和政协委员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听取意见。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每年也要向政协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牵头的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通报情况,形成互相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工作关系。
  2•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权利。参加政协的各界别委员,有通过政协会议参加协商、讨论大政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必要时参与调査、视察或检査的权利。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及乡(镇)应从时间、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各种视察、调查活动;积极征求和听取政协委员对本单位本乡(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要切实保障政协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县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政协工作,为政协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把政协开展工作所需的正常办公经费(不包括全委会、常委会、视察费、人头工资、固定资产购置费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至少要列入12万元,并保证足额落实。同时要把委员活动经费和无固定收入委员生活补助,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工作用车等方面的困难,县政府要子以高度重视,尽可能予以解决,至少要配备2辆公务用车。
  4.支持政协广泛开展对外联谊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党委和政府要支持政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对外联谊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委员在招商引资、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纽带作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出访和外事接待工作,外地政协来我县考察的接待活动,要安排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参加。政协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联谊工作,加强与外地政协的联系,赴外地考察学习和招商引资。
  四、政协要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政协组织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建言献策,多做贡献。县政协要坚决执行县委决议,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履行好政协职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全县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经济建设中一些宏观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和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査研究,开展协商讨论,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和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政府职能转变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县政协要充分发挥在增强团结、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调动积极性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和政府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导政协各界别委员在抵制境外分裂主义势力渗透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要保持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畅通,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愿望,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协助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歪理邪说和伪科学,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促进委员之间,委员与各族各界群众之间,各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增强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的领导
  1.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加强领导,保证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每届县委要在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做好进一步安排部署,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常委会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政协积极履行职能。县委、县政府各确定一名副职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形成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同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工作联系,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本乡镇委员的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乡镇的有关会议,听取委员意见,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2.进一步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政协人事安排。对政协委员的安排,要在各系统党委推荐的基础上,要与政协党组协商沟通,充分征求政协党组的意见。政协委员、常委的推荐提名,既要体现代表性、广泛性,又要体现参政议政的能力。政协领导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要加强政协机关的建设,合理确定政协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特别要解决好政协机关编制紧张的问题。在政协现有四委一室领导职数的基础上,将政协行政人员编制由占全县的3%提高到4%,并增加3名事业编制。县政协的事业编制人员是干部身份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政协机关领导与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组织部门要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做到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政协党组做出规划,抓好落实。要重视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作风优良、熟悉业务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
  3.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和党员委员作用。县政协党组是县委的派岀机构,代表县委在政协起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县委通过政协党组对政协工作进行指导,政协党组要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认真履行县委赋予的职责,保证县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在政协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工作中贯彻落实。政协党组成员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员,要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要密切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真心实意地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在政协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学习的模范,合作共事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 密切联系各族各界人士的模范。
  4.加强对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县乡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以及政协章程,县党校要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干部的统战意识。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新闻舆论单位,围绕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活动及其带来的社会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开展的重要活动,宣传报道政协履行职能的经验、成效以及委员参政议政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认识,为政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临潭县委2005年2月24日临潭县政协志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文件
  县委办发〔2015〕132号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委,县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支部:《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2015年6月5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秘书处、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精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 (简称县政协)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机关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组织及内外协调工作。
  (三)就全县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立法协商、司法监督,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四)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五)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六)组织开展专题调查、座谈;委员视察、提案等工作,积极为委员的知情岀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七)主动加强与县党政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八)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政协临潭县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安排,制定年度计划,年末向常委会、主席会议或全体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和会议议程、日程、决定、纪要、贯彻意见、主持词、机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及会议通知、记录工作;负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协领导的活动,县政协委员的联系;承办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协的宣传工作,编发《政协简讯》;向州政协和中共临潭县委反映政协工作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联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团体、工商联,协调有关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协的联系联络,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政协机关的财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协机关的文电管理,保密档案,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协机关各种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安排给政协机关的工作任务;承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省、州、县的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和《提案工作条例》,履职为民,关注民生,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我县依法治县、行政执法、提案办理、妇女维权、青少年工作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座谈研讨、咨询等活动,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岀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认真听取和积极反映委员、各界人士对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妇女青年、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讨论的政府规章等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我县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及委员们关心的重要问题,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制定政协全委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加强与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组织做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完成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政协委员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兄弟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接受州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学习各地政协的先进经验。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围绕全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工作,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络委员,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主动加强与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和有关部门及各族各界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沟通;主动争取州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四)经济农牧环境委员会
  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在经济、农牧、环境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本委员会委员及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贡献力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就经济、农牧、环境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了解经济、农牧、环境形势,密切重视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视察调研、体察民情等方式,及时了解、搜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联系委员,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活动,及时听取和反映委员们对我县农牧、经济、环境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县党政有关部门、县人大、州政协相关委员会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协作;加强与州政协和兄弟县市政协经济、农牧、环境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承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委员会
  组织委员深入学习贯彻党在民族宗教、社会创新管理方面的有关论述和要求,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了解和分析研究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和联谊活动,广交朋友。关注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鼓励委员积极为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献计出力、牵线搭桥;加强民族团结,引导宗教和顺,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各民族各宗教团体之间和宗教团体同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宗教团体内部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加强与州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联系,接受指导;密切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互通信息开展工作;承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六)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制定征集出版文史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依据政协组织的特点,组织和推动委员和各界人士,在继续挖掘建县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史料的同时,将征编工作重点向建县后转移,加强对建县后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史料,民族宗教史料等的征集和撰写;对各类文史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和归档、保存;贯彻“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文史资料工作方针,努力体现统一战线特色和“亲历、亲见、亲闻”特点,严格把好史料编辑出版的政治关、史料关和文字关。根据“精选慎编”的原则编辑岀版临潭文史资料选辑和专辑。专题史料可视任务的需要,由本委委员并邀请其他有关人士,组成专题编委会或征编小组具体进行筹划和开展工作;组织有关调研、视察活动,研究文史资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强与州内其他县文史资料工作部门的史料交流,加强对县政协文史资料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主动争取州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制定县政协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计划,制定县政协委员学习时事政治、统战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的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根据委员分散、层次多的特点,坚持政协委员学习的“三自原则”(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主要以自学为主;适当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等活动,定期编印《学习资料》,每年给委员订阅民政协报》《民主协商报》等辅导资料,为提高委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承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委员工作委员会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做好委员联络、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走访和了解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和工作生活的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好作用提供良好服务;负责与县委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等政协组成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团结和联络委员,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主动加强与各个界别委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和州政协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情况。主动争取州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协助和组织政协委员闭会期间的活动和参加其他有关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委员情况的考核,履职档案的管理和特邀监督员工作,协调组织好委员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活动,积极做好委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整理,交办公室编辑报送;承办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核定人员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4名。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职数按州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核定。
  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经济农牧环境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党章》及省、州县委的有关规定执行;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县委书记讲话一
  在政协临潭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杜培林
  (1993年1月2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正当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大好形势下,政协临潭县八届一次全体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协工作,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共临潭县委向会议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委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并借此机会,就我县政协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我县当前政治经济形势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各位委员要更好地参政议政。首先必须对全县总的形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明确的认识,方能把握全局,形成合力,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知情方能出力”。从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年时间了,这三年期间,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临潭实际出发,艰苦奋斗,苦干实干,在各个领域都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1992年全县粮食生产虽然遭受到了自然灾害,仍获得了较好收成。总产量达到2473万公斤,比1989增长3.9%;各类畜牧存栏达到194453头(匹、只),牧业总产值达到1592万元;乡镇总产值达到1867.36万元,总收入达1740.41万元。工业总产值完成121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347.3元,比1989年增加37.3元,人均纯收入200元以下的农户从8026户下降到5146户,贫困面由31.78%下降到19%。财政收入达到142.3万元,比1989年增长15.9%0完成基本建设投资729.1万元。改善了交通、能源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条件。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经济稳步发展,各民族团结和睦。有这样的大好形势,是全县各级干部、广大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我县广大政协委员的辛苦工作是分不开的。因此,县委对县政协的工作是满意的。这里,我代表县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三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三年,是开拓进取、为“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的三年。这三年,虽然有成功的经验,主流是成绩,但我们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我县仍然处于贫困状态。同发达地区和内地的差距还在继续拉大。现在突出的问题是群众生活困难。还有19%的群众没有解决温饱;地方财政困难,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经济建设上的主要问题是:农牧业生产基础脆弱,投入不足,缺乏后劲,再上新台阶的难度很大;资源缺乏,工业起步晚,底子薄,规模小,速度慢,特别是技术落后的状况要在短时间内改变难度很大,在全县社会政治大稳定中还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不但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不利因素,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搞好今后各方面的工作。
  今后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落实“八五”计划,制订实施“九五”计划,实现90年代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阶段。在最近结束的县第十次党代会上,确定了我县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这是我县今后五年的行动纲领,主要有:(1)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经济建设和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2)经济建设的思路是坚持农牧结合,农牧林工商综合发展,强化农业基础,狠抓科技服务;大办乡镇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强市场建设,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加快脱贫致富。(3)总的要求是到1995年全县基本解决温饱。为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温饱,奠定良好的基础。(4)经济发展的布局是实行“五点连线”战略,即工业和乡镇企业、商业和饮食服务业、市场建设、科技服务和区域文化建设,第一步优先重点发展县城、新城、冶力关、陈旗、店子五个中心点,第二步,再顺公路向其他乡延伸发展。(5)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实施“12345”工程,即:五年内恢复和新增水浇地一万亩,以沟坝地为主的三田建设两万亩,新造经济林、薪炭林三万亩,建设四万亩优质饲料基地,开发水电、建材、地毯、畜产品和民族特需品五个产业。⑹奋斗目标是到1997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9500万元,国民收入达到450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56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2060万元、农业总产值达5500万元,财政收入达250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4.2%以内,力争控制在14%以内。希望大家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任务,把握全局,从政协的具体实际出发,积极参政议政,与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完成县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关于今后的政协工作
  长期以来,我县政协组织在党的“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导下,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岀了重大贡献。政协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为实现我县“八五”计划和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政议政,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为临潭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个总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用十四大精神统一全体政协委员的思想。
  党的十四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大报告中,科学地总结了14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这对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位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一定要认真学习十四大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十四大的伟大深远意义,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十四大文件精神的自觉性,以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推动我县政协各方面的工作,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以下重点:一是进一步理解贯彻十四大报告及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二是深刻领会改革开放14年伟大实践的基本经验,联系实际,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三是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意义和丰富内容。用这一理论武装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四是明确十四大确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深刻认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努力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谋献策做出贡献。五是明确我国90年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战略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做好工作,加快发展。六是正确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
  第二,加强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党的十四大必将指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为广大政协委员发挥智慧和才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展示了广阔的前景。我们政协组织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把广大人民群众、各族各界各方面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为了肩负起这一历史重任,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县政协作为党的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任务,这是基本的政治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协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内部团结,形成团结、民主、坚强的领导集体。要经常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帮助排忧解难,把高度的政治热情和艰苦求实的作风紧密结合起来。讲求实效,力戒空谈,切实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
  第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实现90年代战略目标多做贡献。
  要实现党代会确定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需要我们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我们要把振兴临潭,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有多少力就出多少力,能办多少事就办多少事,尤其是我们大家共同关心的水泥厂配套建设、青石山电站、城镇供水、县城公路改线、市场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上,要群策群力,积极争取,力争实现。政协委员尤其是宗教界人士要发挥作用,鼓励、支持和动员人民群众到外省外县经商做生意。据了解,在全国10个省区的78个县,仅坐地经商的临潭生意人就有2000多人。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动员这些生意人带动更多的临潭农民到外地经商。今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希望政协的同志们在这方面多做工作。
  第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们要进一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尽管我县社会政治的大局是稳定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一些地方草山纠纷等矛盾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问题较多;境外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活动加剧,必然会波及我们;个别地方搞封建恶习干扰行政司法工作。因此,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执行,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 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宗教团体和寺院教堂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动,我们要依法加以保护,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二要加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做好群众工作,以公开对隐蔽,防患于未然。三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与群防群治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实施好“二五”普法教育规划。四要进一步抓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各族群众中进一步加强“两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并妥善解决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的实际问题。五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树立教育为本、科技兴县的意识,抓好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努力搞好扫盲教育,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积极筹建乡村文化站(室),扩大电视覆盖率,逐步恢复广播放大站和有线广播,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文明村社” “文明单位”和评选“遵纪守法户” “五好家庭”和“双文明户”活动。
  第五,帮助我们搞好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这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根本问题,也是加强党内外的团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来,政协和各界民主人士,大胆监督,协助党委和政府,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做了许多工作,这是非常可贵的。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同我们肝胆相照,发挥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帮助党委和政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和衷共济,共同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为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六,要善于团结和凝聚各方面力量,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政协的同志们联系面很广,要更好地围绕改变临潭落后面貌,不断拓展统一战线的领域。加强同民族宗教界、知识文化界、科技教育界、工商界等社会贤达名流的联系,只要是有利于振兴临潭,造福人民,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不论是哪个阶级、阶层,哪个党派、团体,都应当去团结,求同存异,广交朋友,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加强对外宣传和联谊工作,让外界更多的人了解临潭,关心临潭,理解和支持临潭开发建设。要积极发挥政协“智力库”“人才库”的作用,献计献策,并牵线搭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特别吸引海外侨胞思乡恋土,参与家乡建设,欢迎他们来临潭经商办厂。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政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政协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统一战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施省委《关于90年代甘肃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设想》,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依靠政协组织这支重要力量,真诚合作,同舟共济,要努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县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要建立研究政协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协调制度。每年都要定期研究讨论八次政协工作,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具体指导。要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委员们的提案,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各有关部门要从善如流,认真落实,决不能搪塞应付。
  二是要认真坚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县委、县政府对于全县工作的重要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大人事安排,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征求意见,进行咨询协商,并组织政协的同志一道抓落实。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反映,接受民主监督,不断完善决策。切实做到决策前协商,决策中监督。我们要热忱欢迎,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和各界爱国人士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直言进谏,提岀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三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同各界人士广交知心朋友。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是我们党的重要依靠力量。他们有许多专长,同群众联系广泛、密切。各级领导要同他们交朋友,同他们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参谋和咨询,以求做到兼听则明。要同各界人士广泛联系,走下去, 请上来,坦诚相见,以心换心,共商大计。
  四是要努力解决政协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在全县财政困难、行政经费紧张的前提下,要精打细算,尽力解决好政协机关在经费、住房、办公、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落实委员的活动经费和不脱产委员的生活补助,保证正常工作的基本需要,组织人事部门,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注意选调一些年富力强,有专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干部充实加强政协机关的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按照十四大精神搞好我县今后五年的工作,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县委相信,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能学习贯彻好十四大精神,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加快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团结全县各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埋头苦干,脚踏实地, 为开创临潭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县委书记讲话二
  在政协临潭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刘志民
  (1998年1月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政协临潭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今天就要闭幕了。这次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县第十一次党的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的胜利召开,对进一步搞好政协工作,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把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共临潭县委,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当选的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表示衷心的祝贺!
  在过去的五年中,政协八届委员会一班人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和组织各族各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发挥桥梁作用,参政议政,献计出力,广泛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计的协商讨论,自觉服从全县的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抓住全县改革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深入实际,进行视察和调研。在全县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中,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意见,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在政协的县级干部努力完成了县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威望高和联系面广的优势,重视搞好民族团结工作,广大委员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讲团结,为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对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随时体察了解,及时反映,使政协成为县委、县政府联系群众、体察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草山、矿产资源纠纷等一些较复杂、敏感的问题上,政协委员积极做好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理顺情绪的工作,发挥了特殊作用,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之,在过去的五年里,县政协和各位常委、委员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等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工作是积极的、主动的,成绩显著,政协工作有了新的起色,总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县委对政协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政协各位主席、常委、委员和机关的全体同志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临潭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就今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已作了全面部署。通过这次人代会、政协会,在各位代表、委员的认真努力下,党代会的决定已经变成了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意志、共同目标。今后的关键就是要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希望政协九届委员会继续保持和发扬好的传统和工作作风,不负众望,履行职责,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念一本经,同唱一台戏”,共同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政协工作讲几点要求和意见。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并用以指导政协的工作。党的十五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盛会, 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大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党的建设做岀了新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对统一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增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带领各族各界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创业,全力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五大精神,也是指导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更好地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行动指南。因此,政协要把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做出具体安排,坚持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认真学好、领会精神实质。一是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从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要系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报告,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理论中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精神实质,正确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紧密结合政协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十五大精神同学习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结合起来,同履行政协职能、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二是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判断标准,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问题上,澄清思想上的是非界限,特别是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政协委员要积极探索,促进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三是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要与临潭实际相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县情的再认识,既要正视面临的实际困难,又要充分认识到我县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优势,树立临潭大有发展前途的坚定信念。县委将积极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动员各级干部大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临潭实际出发,讨论制订放开搞活经济、搞活企业、突出发展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我们要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中创造新的机遇,抢抓新的机遇,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发展自己,积极发展县域经济,也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大胆制定政策,大胆解放思想,制定优惠政策,自己解放自己,利用好目前已有的机遇和国家扶持发展的有利条件,使机遇成为发展的条件和动力,加快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位政协委员,要了解县上的决心和打算,积极发挥作用,投身于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
  第二,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为全县经济发展献计出力。发展经济是全县的中心工作,也是政协的光荣任务。无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我们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全县各族各界的注意力引导和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带动和促进各方面的工作。因此,新的一届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全县的中心工作,继续在发展农业、扶贫开发、企业改革和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既要在全县经济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的制订中积极进行协商,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要在这些任务的实施上,在事关大局的大事、难事上,积极参政议政,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国内外、省内外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为我县的开放开发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和信息,在发展地区间的横向经济联系方面发挥作用。政协是人才库、智力库,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全县政协委员中,继续广泛开展“进一句诤言,递一个信息,献一个良策,搞一项调查,办一件实事”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委员的聪明才智和专长,为我县经济发展献计出力。各位政协委员还要积极宣传十五大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使我们的82名政协委员成为与党同心同徳,站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前列的中坚和骨干力量。
  第三,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维护稳定做出新的贡献。我县是多民族聚居的县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我县稳定和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过去的工作中,政协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进行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和“两个离不开”的教育,在宗教界开展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增强各民族的团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了全县的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我们要认识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政协要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发挥政协在民族宗教界人士中联系比较广泛的优势,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两个离不开”的再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要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开展四个“维护”和“三爱”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不同宗教之间和教派内部互相尊重,加强团结;要巩固宗教场所登记成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正常的宗教活动加以保护,对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无论什么人,都要依法进行打击和处理;要继续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在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民族宗教界的政协委员,为维护全县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第四,要继续把讲团结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党的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指导下,充分依靠政协组织,与各族各界人士真诚合作,同舟共济。在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领域正在向党外知识分子、经济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方面发展。从我县来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的工作要面向这些新领域,促进发展。要发挥知识界、科技界、经济界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把这些领域的代表人士请进政协,壮大我们的统一战线,只要是有利于临潭发展、造福人民,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不论是什么阶层,都应当去团结,求同存异,广交朋友,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多年的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安定团结,是由各种因素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形成和决定的,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事情上的言论行动都会反映到县内的稳定和团结上来,而全县的安定团结又是今后五年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团结,就不可能完成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不可能解决群众的温饱。这是党和全县人民不能答应的。县委在党代会的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的实践告诉我们,维护临潭社会政治稳定的主动权,在全县每一个干部群众手里,特别是对这块贫困土地上的人民的发展和安定负有责任的人们,要自觉地负起这个责任。县委过去每年都提请和要求各级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这个要求,各位政协委员要牢记在心,体现在政治生活的一切言论和行动中。
  第五,切实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今后的五年,是把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五年,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使我们面临的客观环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日趋复杂,新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政协参政议政的工作必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是当务之急。一是要讲政治、学业务,做出具体安排,坚持正常的学习制度,以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全国政协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和省政协的《实施办法》作为履行职能的准则,使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工作制度,确立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监督检査,狠抓落实,通过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办事机构。积极探索和开拓政协工作的新领域、新形式、新方法,使政协工作保持和发展生动活泼的新局面。
  各位委员、同志们,跨世纪的重任担在我们的肩上,新的形势和任务给人民政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九届政协确定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县委书记讲话三
  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的讲活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王勇 (2006年12月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T,在这里,我代表中共临潭县委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委员表示热烈欢迎并致以亲切的问候!
  这次大会是我县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族各界,万众一心,开拓奋进,加快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位委员以饱满的热情,共商富民兴县大计,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民主、鼓劲、求实、奋进的大会。
  在过去的四年里,政协临潭县第十届委员会带领政协一班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能,为维护临潭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协商讨论和民主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支持。三是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在密切党委、政府同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同各族各界人士的合作共事,发展和壮大了全县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五是参与县上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在解决“三农”问题、发展旅游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小城镇改造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六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思路,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了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程。县委对全县的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县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向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向历届为人民政协事业做出贡献的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政府代理县长王建军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向各位委员通报。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搞好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三大法宝之一,为我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岀了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协也曾代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政协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中华民族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它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 是一项正确有效的政治制度。坚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发扬民主、活跃国家政治生活;有利于增进各族人民的团结,维护国家政局稳定;有利于加强、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的作用,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加强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地做好人民政协工作。
  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它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进行政治协商既有规范的形式又有制度的保障,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加强协商共事,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有利于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有利于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
  搞好政协工作,是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全面贯彻县委提出的“64422”发展思路,实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县政协组织有100多名委员,他们来自不同的战线和不同的方面,是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就能够广泛聚集智慧,发挥好人民政协“智囊团” “人才库”的优势,为我县加快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
  加强政协工作,是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的客观要求。人民政协联系广泛,在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像我们临潭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县,各种矛盾复杂交织,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种利益关系相互激荡。加强政协工作,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作用「就能够团结各界,争取人心,增进全县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保持政治大局稳定,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思想,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愿望,维护群众利益,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中心,县政协要认真履行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县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县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言献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政协工作不断开拓新局面的基础,也是政协工作的岀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是我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各级党政组织的第一要务,也是县政协所要围绕的中心任务。刚刚闭幕的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对全县今后五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任务,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坚持和完善县委确定的“64422”发展思路不动揺;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高举发展和改革的旗帜,切实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力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旅游带县、非公活县、科教兴县”六大战略,实现畜牧业、工业、旅游业、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把临潭建成全州的中藏药材基地、农区畜牧业基地、生态旅游基地、建材基地。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和财政收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着重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压粮扩经、压劣扩优、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思路,积极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指导种植业向深层次、高效益发展。二是继续按照“依靠科技、农牧结合、种草养畜、综合发展”的基本思路,全力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积极申报国家“半农半牧”县,为农牧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优势的畜牧业基地和草产业基地,以基地建设辐射和带动千家万户的养殖,努力把临潭建成全州的农区畜牧业强县和草产业大县。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现劳务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高度重视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素质,培训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劳务技能。进一步开拓劳务市场,在东南沿海建立比较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同时,进一步做好九甸峡库区移民和新疆劳务移民及生态移民工作。四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适度超前、突出特色”的原则,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提升工业整体竞争力,全面完成鹿儿台电站和术布电站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大水电资源开发力度,力争建成郑旗、上川、巴杰等洮河干流水电站。六是按照开发大旅游,培育大产业的思路,进一步挖掘县域旅游资源,发挥资源优势,以冶力关景区为重点,整合城关、新城、术布等乡镇旅游资源,全面开发自然风光、生态休闲、民俗风情、宗教文化、革命遗址等特色旅游项目。冶力关风景区在已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争取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省级地质公园申报为国家级地质公园。加大宣传力度,将“山水冶力关,兰州后花园”这一陇上旅游地名品牌,打造成“山水冶力关,生态大观园”国内知名旅游品牌。把冶力关镇建成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西北旅游名镇。依托新城厚重的民族文化,办好洮州民俗文化节,把新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将上海大世界吉尼斯纪录旧城“万人拔河”活动打造成驰名海内外的国家级品牌,同时加大红色旅游项目争取力度,积极申报鹿儿沟自然保护区,逐步形成以冶力关旅游景区为龙头,新城、城关、术布为骨架的我县旅游业开发与发展新格局,全面促进临潭旅游事业大发展,把旅游业建成我县新型支柱产业。七是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水电资源开发,推动能源建设再上新台阶。公路建设方面争取建成临洮至冶力关二级公路,实现乡乡通油路、所有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形成干支结合,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高度重视特色小城镇建设。逐步完善小城镇综合功能,竭尽全力将县城建成全州名副其实的商贸城,将新城打造成历史文化名城, 将冶力关打造成生态休闲旅游名镇,在解决好王旗、洮滨乡药材出口问题的基础上,打通与岷县的药材交易市场,将两乡打造成辐射周边地区发展特色经济的农畜产品集散地。在县城建设上,全面做好总体规划,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全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重点建设洮州商贸一条街、环城公路、广场、公园、垃圾填埋场、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逐年形成中心城镇一小城镇一乡、中心村为骨架的干支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由此拉动全县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八是全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创造诚信有序、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创业环境,关心支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临潭发展做出贡献的创业者和外来投资者,鼓励非公企业进入法不禁止的投资领域,本地非公企业享受与外来企业同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九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协调发展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十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临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治安管理网络,坚持不懈地抓好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始终保持全县人民昂扬向上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政协组织,要自觉地投身于全县的总体工作部署中,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临潭这一中心任务,选择关系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怎样解决好“三农”问题,实施农牧互补战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怎样落实发展抓项目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工作,以项目促发展;怎样实施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全县经济实力;怎样发展大旅游,培育支柱产业;怎样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怎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等等,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要充分发挥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过程,就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就是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家管理、参与国事决策的过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的主动性,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和政协章程,凡是应当协商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安排,都要主动与政协进行协商,真正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克服和避免政治协商的表面性和随意性。政协组织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加强合作共事,努力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民主氛围,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积极参大政、议大事、办实事、求实效,在履行职能中体现和贯彻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这一要求。
  三要多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全力促进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县政协要充分发挥其容量大、联系面广的优势,特别是要发挥好上层民主人士威信高、善做群众工作的积极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好重大项目建设、城市改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认真做好团结各界、维护稳定的工作。把各族各界人士的注意力引导到深化改革上来,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多做统一思想、理顺情结、排解纠纷的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同步合拍,目标一致,为改革发展稳定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努力维护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
  四要认真探索履行职能的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实效和水平。各级党政组织和政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规范和完善已有的做法,建立健全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政治协商要抓住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进行。要在充分运用现行协商形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探索新的协商形式,使协商活动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要充分运用会议、提案、视察、建议等形式反映社情民意,实行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民主监督,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办法、新途径。要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的领域, 丰富参政议政的形式,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实效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团结带领各族各界人士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政协工作,为搞好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央5号文件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开展工作,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增加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明确了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等。对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必须严格按中央精神和政协章程办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政协组织、政协委员都要认真学习章程,广泛宣传章程,切实贯彻章程。要完整、准确地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进一步增强依照章程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政协重大活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等工作情况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为全社会支持政协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政协组织自身建设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协组织,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定性。各位委员要乐于在奉献中施展才华,善于在奉献中陶冶情操,勇于在奉献中实现价值。要大力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政协干部的政治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培养一支知识丰富、视野宽广、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逐步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为政协委员发挥作用搞好服务。
  三是政协组织要增强接受党领导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县政协党组要在政协工作中起好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学习的模范、合作共事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密切联系各族各界人士的模范,同党外委员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多沟通思想,多交换意见,以宽阔的胸襟和良好的形象团结各界委员,共同开创临潭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四、发扬民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这次会议的一项主要议程,就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协班子,搞好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我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是树好政协形象、密切同群众关系的现实考验。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位委员一定要站在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换届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讲政治、顾大局的良好作风,确保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一定要站在时代的前列,肩负起历史的重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实现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预祝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县委书记讲话四
  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临潭县委书记房和平
  (2011年10月1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也是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为实现新目标召开的一次盛会。刚才,大会回顾总结了十一届县政协的工作,确定了十二届县政协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接下来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县政协领导班子。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汇聚一堂,肩负全县人民重托,共商加快发展大计,齐谋赶超跨越良策,这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各位委员、各界人士和为我县政协事业做岀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甘南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并实施“125552”发展战略,社会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开创了临潭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全县GDP由2005年的32788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84631万元,年均增长12.8%;大口径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160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061万元,年均增长20.4%;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4870元增加到2010年的9592元,年均增长14.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295元增加到2010年的2420元,年均增长13.3%。
  能够取得这来之不易的成绩,离不开全县上下的团结奋斗和顽强拼搏,同样也凝聚了县政协一班人和全体委员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在过去的五年中,县政协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建言献策,促进了县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面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联系,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沟通思想、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维护和发展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协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坚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协助中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政协工作新局面。可以说,五年来,县政协的工作是富有作为的、是卓有成效的。对此,县委是肯定的,群众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对十一届政协所做的工作和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各位委员、同志们,不久前闭幕的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我县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新的形势下,要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 不仅需要党委、政府的艰苦努力,更需要政协的积极参与。同时,这也为政协和全体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履行职能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对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广聚发展之力,为推动临潭跨越发展再建新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仍是我们最大的任务, 仍是我们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县政协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中心,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全力服务发展,积极参与发展。
  一要出智献策谋发展。人民政协汇聚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精英,可谓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要把这些人才和智力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必须紧紧围绕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开阔思路,创新思维,大胆献策,始终做到参在先、谋在前,协助县委、县政府科学做好决策,积极推动实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围绕县委确定的“125552”发展战略不动摇,努力建设富裕临潭、活力临潭、开放临潭、人文临潭、生态临潭、平安临潭、和谐临潭。围绕这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每年确定的中心工作,围绕抓项目、兴产业、打基础、惠民生、强作风等主要课题,抓住影响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集纳真挚良言,汇聚真知灼见,谋新策,岀高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有创意的意见建议,保证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二要干事创业推发展。政协委员大多是创业致富的“领头雁”,发展经济的“主力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临潭“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征途,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大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甩开膀子,迸发成就事业的激情,释放干事创业的能量,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在新的发展进程中干出一番大事业,闯出一片新天地。要利用自身人脉优势,积极牵线搭桥,把临潭的产业基础、发展潜力、优惠政策宣传好、推介好,多介绍客商来临潭投资,多引进项目来临潭落户。要发挥自身在资金、资产和资源方面的优势,主动投身县域经济主战场,争做富民强县的实践者。
  三要善于监督促发展。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督领域,丰富监督内容,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廉洁从政等重要工作落实方面的监督,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要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改进监督形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同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通过政协提案、委员视察、民主评议等渠道,更加全面地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真正使监督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
  第二,要恪尽为民之职,为促进临潭社会的和谐增添活力。
  社会和谐稳定是我县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基础。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的载体,必须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理念,时时处处关注民生民情,多做凝心聚力的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不竭的动力。
  一要服务群众暖民心。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要牢记履职为民的职责,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诉求,协助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迫切愿望。要围绕就业、就学、就医、社会治安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视察调研,积极推动改善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政协委员要定期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企业,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现状,尽其所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切实把履职过程变成推动解决民生民利问题的过程。特别是政协委员中的能人,要争当开明人,争做开明事,富而思源,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帮贫济困,以此回报家乡、回报社会。
  二要理顺情绪促和谐。政协委员做群众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一些话语,政协委员去讲,群众可能更容易接受;一些工作,政协委员去做, 效果可能会更明显。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广大政协委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多讲有利团结、鼓舞人心的话,多做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的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共同营造有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息采集、矛盾排查工作,当好社会“预警员”;要积极做好宣传鼓劲、释疑解惑工作,当好政策的“宣传员”;要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稳定人心工作,当好人民的“调解员”,切实为全县的发展稳定减少阻力,增强合力。
  三要增进团结聚合力。你尽心,我尽心,才能万众一心;你出力,我出力,方有千钧之力。全县上下都要视团结如生命,班子之间要团结,部门之间要团结,干部和群众之间要团结,各民族之间要团结,真正做到政治上志同道合、思想上肝胆相照、工作上密切配合、生活上相互关心。政协委员要始终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多说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达成和解的话,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智慧,激发一切可以激发的活力,共同谱写全县上下同心、同力、同步,干部群众心齐、气顺、劲足的和谐发展新篇章。要重视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在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善于把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力量凝聚起来,以团结凝聚智慧,以团结形成合力,以团结促进和谐。
  第三,要夯实履职之基,为政协更好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要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为开创我县政协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在参政议政上要鼎力支持。县委将一如既往地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支持政协围绕中心献计出力,主动给政协出课题、交任务,保障政协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政协以各种形式进行的参政议政活动,全力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对政协委员的提案要认真予以答复,对未能办结或者答复不满意的提案要加快推进落实力度,诚恳予以答复和反馈,不断提高政协和政协委员对提案答复的满意率。
  二是在落实制度上要严格执行。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列席党政有关会议,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和出席政协会议等制度,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及时对政协工作提岀任务和要求。凡属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都要做到决策前主动征求政协的意见,决策中积极采纳政协的合理化建议,决策后及时通报落实的情况,充分发挥政协作用,形成合力,加快发展。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更加重视。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协全部工作中去,使党的主张成为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要真正把那些热爱政协工作、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业绩突出、形良好的各族各界代表人士选入政协委员队伍,充分发挥好政协党组和员在政协组织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自身素质,强化责任自律、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忠实履行职责的本领。
  各位委员、同志们,汇集智慧,汇集的是力量;凝聚共识,凝聚的信心。“十二五”的宏图将在我们手中绘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务要在我们手中完成。让我们切实肩负起这一神圣的历史使命,坚定心,凝心聚力,以更加昂扬向上的进取精神、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共同谱写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壮丽篇章!共同创造潭人民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委员、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利!
  委书记讲话五
  广集各界智慧凝聚各方力量
  为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岀新贡献
  ——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甘南州委常委、临潭县委书记宋健
  (2015年1月15日 )
  位委员、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时刻,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 ! 自全县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满怀着参政议的热情,汇聚一堂,共商科学发展大计,共谋富民强县良策。在此, 谨代表中共临潭县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出席今天会议各位政协委员和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各位委员、同志们,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了经济平稳增长、改革有序推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全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8亿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50元,增长16.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增长2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4亿元,增长24.55%;大口径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亿元,增长25.0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594万元,增长28.06%。全面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结果,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县政协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团结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促进我县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了“两调研一视察”,充分发挥了政协的主体作用;坚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视察调研,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重要提案,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拓宽民主监督领域和渠道,扎实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建设;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关注社会民生,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对县政协及其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也是非常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同志们,政协事业前程似锦,政协工作大有可为。今年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启动之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重点,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把握正确方向,积极履行职责,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全社会智慧共同奋斗。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光荣使命,怀一腔热血,展一身才华,更加致力发展,更加关怀民生,做到与县委、县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在目标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努力为加快推进临潭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在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推进转型跨越发展这个核心目标,充分发挥“智囊团”“人才库”优势,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做发展之事、多聚发展之力,真正把人民政协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要围绕科学发展建言献策。要围统县委“13655”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药材产业、教育发展、非公经济、城镇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方面,精选课题,广泛开展调研视察和建言献策活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建真言、立实论,大胆地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为乡镇、部门和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真正做到站得高、看得远、谋得准。二要围绕开放合作贡献力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切实加强对外联系,积极沟通交流,主动牵线搭桥,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联络联谊工作,促使更多的大项目落户临潭。特别是要加强与临潭籍“洮商”的联系,鼓励他们回乡投资、兴业、发展,让更多的资金项目在临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临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政协委员中的致富能手、企业家、工商界的能人要敢为人先,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创业实绩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二、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协商的优势,在推进社会团结上下功夫
  加强团结、发扬民主、增进和谐、共谋发展,是人民政协的传统和优势,也是人民政协的责任和义务。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顾全大局,珍惜团结,致力巩固和发展全县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要在发扬民主上求实效。县政协作为民主协商制度的载体,要认真搞好政治协商,使县委和政府能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扩大共识,避免和减少失误。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形式,确定协商议题,改进协商办法,提高协商质量,使协商活动更加丰富有效。要发扬民主精神,广开言路,把不同团体、各界人士的力量汇集起来,从而减少阻力,增加动力。二要在民主监督上下功夫。县政协要充分利用政协提案和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围绕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县政府职能作用发挥等重要环节,广泛开展民主监督,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注重选择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推动落实,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加强与舆论监督和其他群众监督形式的结合,扩大监督影响。三要在增进团结上尽全力。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是党委广集民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谋。县政协要弘扬团结的主旨,发扬团结的优势,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智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汇集成建设临潭、发展临潭的强大力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县委决策部署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各界,凝聚人心,使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助力。
  三、充分发挥政协地位独特的优势,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推动富民强县新跨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战略意义。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多做稳民心、暖民心的工作,留心察民意,用心体民情,真心惠民生,努力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新作为。一要多做察民意的工作。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了解群众意愿,准确掌握并及时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利益诉求,形成高质量的提案、议案和意见,真正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二要多做稳民心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把握问题根源,协调各方关系,理顺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真正使政协履职的过程成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成为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三要多做惠民生的工作。要继续以深入开展“双联”行动为契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高度关注民生工程实施,积极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加快推进民生工程的落实,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要积极倡导和开展帮困济贫、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做好事。政协委员中的事业成功人士,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做一些心之所愿、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形成互帮互助新风尚。
  四、充分发挥政协改革创新的优势,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政协组织建设和职能发挥的根本保证,充分认识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政协组织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充分发挥政协组织作用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在思想上重视,突出全局和战略高度,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定期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完善政协班子成员列席党政有关会议和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等制度,研究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改进政协工作的具体措施。二要在工作上支持。县委将继续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政协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政协工作,积极采纳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协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办理答复,努力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作为、各方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三要在能力上提升。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加快推动政协事业科学发展。要准确把握县情、舆情、社情、民情的新变化,深入研究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政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找准政协工作与全县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拓展政治协商新领域、探索民主监督新方式、创造参政议政新途径、寻求履行职能新载体等方面求创新、出经验,使政协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同心同德,主动作为,为开创我县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二、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决议与主席讲话选编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06年12月9日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赞同王建军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关于200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赞同临潭县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临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县人民政府在中共临潭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西部大开发和中央加大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力度的政策机遇,紧紧围绕“64422”发展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六大”战略,凝聚全县人民的力量,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使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农区畜牧业发展等有了突破性进展,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实现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教育“普九”,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群众生活继续得到改善,民主法制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好形势。
  会议认为,《报告》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和2007年工作打算,形势分析准确,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战略措施得力,确定的目标任务符合临潭的实际,通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同时工作任务也是非常艰巨的,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只要在中共临潭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有力组织带领下,全县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就一定能够实现目标。
  会议强调,县政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县中心工作任务,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思路。要继续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人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努力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会议号召,县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在中共临潭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为实现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牛汝霖
  (2011年10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共临潭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委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
  这次大会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了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生文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计划、财政和法、检两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几天来,全体委员和与会同志畅所欲言议大事,建言献策谋大局。会议开得隆重热烈, 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目的。
  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从会议的筹备到召开都做了精心安排和大力支持。会议开幕式上,县委书记房和平同志作了主题鲜明、高屋建瓴、激励人心、催人奋进的重要讲话。会议期间,所有县级领导以及县政协老领导、老委员莅临会议,参加小组讨论,认真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这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关心,更是对县政协及广大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有力鼓舞和鞭策。
  这次政协换届,我再一次当选为县政协主席,感到非常荣幸。这是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委员们的支持和厚爱,我将一如既往带领县政协一班人加强学习,尽职尽责,廉洁从政,努力工作。同时部分委员由于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再继续留任,但他们对政协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尽到了政协委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此,我代表新一届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向离任的政协委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一直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历届政协老领导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福!在此,我真诚地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临潭政协事业的发展,一如既往地支持新一届政协班子的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强化主职,建设“责任政协”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正确履行职能就是要勇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
  一要勇担政治协商责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写入党章、载入宪法、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重点协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突出主题,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开展专题协商,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精选议题,围绕跨越发展第一要务,选择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国计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对口协商,真正把协商议政纳入决策程序。
  二要勇担民主监督责任。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组织、高层次的政治监督。我们要围绕当前跨越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民意调查、民主评议、委员约谈、调研、视察等活动,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拓宽委员知情听政、知情议政渠道,增强民主监督的广泛性;进一步对民主监督的结果跟踪落实,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三要勇担参政议政责任。坚持“围绕中心参政,融入中心议政”的原则,紧贴“建设平安临潭”的宏伟目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以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紧贴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 准确反映情况。
  二、强化主旨,建设“亲民政协”
  发扬民主,关注民生,是人民政协的固有属性和本质要求,要把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要准确把握民意。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广泛性和委员的代表性,把社情民意信息作为民心民意的“晴雨表”,做到收集经常化、传递及时化、办理规范化。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掌握舆情、了解民心、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民意依据。
  二要切实维护民权。充分运用听取汇报、座谈发言、委员提案、听证调查等形式,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把更多的财力投入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着力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生活环境等公共服务难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要大力排解民忧。关注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关注就业再就业、增加农民收人、帮扶弱势群体等问题,举力尽能,为民排忧解难。全体政协委员尤其是工商联界、经济界的委员要带头创业,领办企业,要积极参与、支持全县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三、强化主题,建设“和谐政协”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始终坚持的两大主题。要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增进团结,把全县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两会” 精神上来,把社会各界的力量凝聚到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上来。
  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切实把人才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智力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团结民主的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民族宗教界委员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临潭竭力尽智。同时,要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提岀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汇聚力量的工作。要广泛开展联谊活动,加强与上级政协的联系,尤其要注重加强与临潭籍在外人士的联系,引导、支持他们回乡创业,参与家乡建设,增强对家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促进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强化主体,建设“效能政协”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热情,是激发政协组织活力、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政协形象和社会地位的根本保证。要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专委会基础作用以及加强机关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实效。政协委员不只是政治称号和荣誉,更是政治使命和责任。我们要身体力行社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无私奉献,以良好的品行、人格、形象影响带动群众,人人争当优秀委员,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委员的学习制度,倡导全体委员在履职中学习,在学习中履职,做学习型委员。要加强委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等,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充分发挥好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界别中的代表作用。要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推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为委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探索完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路子,继续探索完善参政议政的新载体、新平台。在着力推动基层工作、扩大联络交流、发挥委员作用、改进履职方式、扩大宣传影响、加强机关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新飞跃。
  各位委员、同志们,这次会议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新一届政协领导班子,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为大会服务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和新闻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
  我坚信,在中共临潭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全体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政协工作必将在推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中谱写出更加绚丽的新篇章!
  最后,祝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三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报告选录
  提案报告一
  政协临潭县七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报告
  (在1993年1月2日县政协第八届一次会议上)
  吕韵文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临潭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历时三年的提案工作及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政协临潭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工作报告,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县工农林牧、水利电力、文教卫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提岀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的重视。三年中,经审查受理的提案建议共109件,其中提案78件,建议31份。这些提案和建议中,属于农电水利类32件,占总数的30%;文教卫生类25件,占23%;农林畜牧类12件,占11%;交通运输类7件,占6%;社会治安类3件,占2.8%;统战宗教类5件,占4.6%;城建环保类7件,占6%;组织人事类2件,占1.8%;群众生活11件,占10%;土地、矿山、法制类1件,各占0.9%;其他方面2件,占1.8%。三年共转交县委、县政府的109件提案建议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32件,占30%;已经列入计划逐年解决的61件,占56%;目前尚无条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逐年解决的16件,占15%。
  政协委员提案在我县政治生活、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群众生活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农电水利建设方面:1991年,杨德铭、李双喜等委员提出换木质电杆的建议》,县水电局当年投资7000元,维修了长川、羊永、流顺、新城、扁都、城关、术布、古战等8个乡镇的木杆线路,恢复了正常供电。姜世明等6位委员要求《解决青石山水电站工程费的建议》,经州县水电局积极争取,1992年投资10.7万元,基本解除了多年为害的洪水袭击,保住了洪水沿线的房屋和人畜安全,保住了一部分耕地。寇佐清委员提出《要求维修磨沟水渠的建议,在1991年天旱的紧急关头,县水电部门给磨沟水渠及时提供了资金和材料,群众义务投入100多劳力,维修水渠15华里,使水浇地获得旱年保收。
  文教卫生方面:1990年王秉钺等委员提出《解决丁家山电视转播站的具体困难的提案》,县广播局电视台组织人员前往新城,召开新城、流顺、扁都三个乡政府和新城总支四个单位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新城地面站年度电费、机器和工作人员生活费及取暖供应等问题的解决办法,采取多渠道集资,使新城电视台恢复了正常转播。赵剑锋、昔普昌等委员提出《每年适当组织全县性的中小学统考和竞赛活动的提案》,州县文教局根据省教委会考办的文件精神,从1992年开始已新设州县会考办,每年在预定时间组织全县会考,激励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关登杰委员提岀要求《解决农村医生和卫生员的报酬的建议》,县卫生局向上级部门及时反映,省上下拨农村民办医务人员的补助费,落实了乡村卫生员的报酬中的公助部分。寇佐清委员提出《要求维修陈旗卫生院的提案》,县卫生局在原省拨2万元的基础上增拨6千元,修建了住院部。马骐骥、张国良委员提岀要求尽快落实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综合楼修建费的提案,经县委、县政府多方争取,于1992年得到州计委的批准,其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病床80张,总投资98万元,其中州计委安排20万元,由县上自筹10万元,尚缺68万元申请省上解决。现已投入施工。
  交通运输方面:朱永祯、杨德铭等委员提出《要求县政府修建民用便桥,改善乡村交通环境的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采纳和重视。近年来,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县财政局深入各乡村进行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召开有乡村干部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讨论公办民助的修桥方案。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经多方争取,献工献料,在全县19个乡镇由县财政投资修建农用桥52座,渡船1只,基本上解决了群众要求迫切、急需解决的过河难、车辆通行难的问题。
  农林工商方面:丁士元委员提出《绿化和管护西风山风景区的建议》,在农林部门的重视下,解决树苗,落实管护补助费,并由西大寺寺管会管护绿化地片。现在西风山的综合绿化见了成效,为今后在全县范围内搞好造林绿化工作树立了榜样。李克俊委员提出《加强对乡村社私营小卖部物价、计量检查的建议》,工商局于1992年先后组织70多人次,分别到全县4个贸易集市和39个移动市场以及4处交易点进行检查,共查出缺斤短两、变质霉烂食品20多种,价值22000多元,先后16次向五百多户农村个体户开展了工商法规的宣传教育,印发宣传资料,使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受到了教育,改善了服务态度。
  社会治安方面:王超英委员提岀《查禁烟毒来源的建议》和苏少卿委员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建议》。县公安局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干警,于1992年9月间破获了临潭城关镇马正龙为首的涉及临夏、岷县等地17人的重大贩毒品案。7月间,组织干警在莲花山、白石山林区抓获种植罂粟的犯罪分子6名。查处治安案件226起,对涉案的28名违反治安管理人员,全部做了处理,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稳定了社会秩序。吕韵文、李双喜等委员提出《保护绝育妇女及儿童权益的提案》,县法院在1992年,对已经审结的牵扯绝育妇女离婚的15件案件,着重进行了复查。根据检查结果看,对已做过绝育手术的妇女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给予照顾,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基本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其他方面:在委员提案建议的推动下,还解决了几件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一件是袁鸿规、杨和平等委员提出《要求修建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议》县委老干科在1991年经多方联系,争取资金,在城关地区修建老干部文娱活动室1处,共建10间286平方米,于1992年县财政落实500元购置费,添置了设备用具,10月正式开业。另一件事是丁士元、敏仲三等委员提出《要求解决城关穆斯林公墓的提案,县政协将此问题作为重要提案多方联系,并会同县土地局、城关镇召开村社干部、各寺管人员、提案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提出只占用荒坡,五个寺分五片管理的解决方案, 于1990年10月促使城关镇穆斯林群众的公墓地落到了实处。第三件是王凤英委员提出《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的建议》,引起了县委组织部的重视,他们组织人员深入各系统摸底和考察,确定了选拔名单,准备在年底换届时配备到各级领导岗位上,而且今后将这一工作列为长期工作任务。第四件是苟维学委员提出《要求水泥厂农民骨干技术工农转非的建议》于1991年县计委给水泥厂分配农转非指标4名,于1992年待州上下达计划后,将继续照顾些指标,以激励农民合同工的工作积极性。
  总结县政协三年委员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加强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为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每次例会期间收集委员建议和提案,按规定和规格要求,分开一案几事,合并几案一事,充实提案理由,提出解决办法,然后提交提案审查会议逐案审查,认真筛选。对审查立案的提案和以建议对待的,根据内容和职责分类,及时转交县委、县政府。然后统一交付下属各有关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县政府定期召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交办会议,明确职责和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和时间,使各承办单位对办案工作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责任感也有所增强。为了促进办案速度,县政府又在每年8、9月专门召开催办会议,各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汇报办理情况,找出差距,抓紧落实。县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领导和经办人员亲自走访承办单位,督促检查,抓紧办理,必要时到现场视察。对牵扯面大的重点和疑难提案,由政协提案委牵头,协商督办。在办复中,承办单位逐一向交办单位和提案人作出认真的书面答复。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使提案工作逐步走向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办案效率加快,质量有所提高。为了落实省政府 《关于承办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近年来,不少承办单位积极主动对委员的提案、建议及早动手研究办理。如水电局、财政局、组织部、工商管理局、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承办的提案工作量大、任务重,完成得好,其他承办单位对负责办理的建议和提案都能按11月底以前基本办理完备。从整个办理的情况看,办理速度加快,质量有所提高,很多承办单位都是由主要领导把关,凡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问题都能尽快解决;对因条件的限制暂不具备或无能力解决的问题也作了多方面的努力,作出了今后逐步解决的计划;对超越县上职权范围和能力的问题,经研究后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了计划打了报告,争取得到上级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委员提案参政议政、献计献策的积极作用,使提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等方面做出新的贡献,今后打算做好以下工作: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鼓舞下,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在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做岀贡献的思路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发挥好提案和办好提案的两个积极性,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认真贯彻《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政协关于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按照《条例》和《意见》的要求,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做好对提案办理的督查和检查,进一步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各个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促进提案的办理。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调高工作效率,使我县的提案工作适应新形势,做出新成绩。
  谢谢大家!提案报告二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经济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1998年1月2日在政协临潭县第九届一次会议上)范玉堂
  各位委员: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政协临潭县八届委员会五年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是党政部门联系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听取意见,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怀着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为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的愿望,以提案的形式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提案经济委员会共收到委员提案258件,提岀提案的委员204人。经提案经济委员会审査,共立案196件,其中八届一次会议25件,二次会议36件,三次会议42件,四次会议47件,五次会议46件。比七届政协的109件多87件。
  委员提案在五年内数量逐年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内容比较丰富。涉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城市环保、扶贫开发、广播电视、民族宗教、社会治安、交通运輸、市场建设和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大部分提案是在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岀的,反映了社情民意。许多提案,内容充实、意见中肯,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各承办单位通过落实委员提案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改进了工作作风。截至1997年12月中旬,共办复提案191件,占五年提案总数的97.5%,其中落实和基本落实的56件、占提案总数的28.5%,八届一次会议9件、二次会议13件、三次会议13件、四次会议10件、五次会议11件。已列入计划的共104件,占53%。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由于县委、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大部分提案被落实和列入计划,进一步增强了委员搞好提案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方面:委员提出的《加强农业投入、科学的利用资金》和《实施地膜覆盖要大力培训农技人员、搞好科学种植》提案,县政府及林业局非常重视,1996至1997年县上抽调大批干部,层层培训,强化了实地示范讲解培训工作,技术人员深入到村、社,进行技术指导,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地膜种植任务,广大农民尝到了科学种田的甜头。
  畜牧业方面:委员提出《依法管理草山、确保生态平衡的提案》,县畜牧局、草原站在全县广泛宣传贯彻了《甘南州草原管理法》,对全县草原管理情况及乱开垦草山、草滩的问题进行了检査,对查岀的问题配合乡政府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和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书。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广大委员比较关心的问题,提案也比较多。虽然县财政十分困难,但各承办单位千方百计、多方筹集资金,落实了很多提案。县扶贫办、水电局落实了陈旗乡陈庄、马旗、韩旗三村的水渠修复,陈旗乡唐旗村,羊沙乡的一、二社及总寨乡的提灌站;拉通了新城乡小族村,总寨乡上川村,羊永乡业路、端沟村,三岔乡高楼子村,石门乡萝卜沟、李家河、占旗山村农电线路;落实了石门扎浪沟、东山村的农电线路资金15万元;修建了县城地毯厂至变电所的150米河堤。县计划委员会落实了冶力关乡瓦屋山、大湾、前山村,羊永乡太平寨村和城关达子沟村的人畜饮水,解决了这些地方吃水困难的问题。新城乡的人畜饮水1997年安排资金30万,1998年可以得到解决。县财政局解决了石门乡梁家坡、占旗河、大河桥,三岔乡的岳家河村等二十多座农用桥修建资金,解决了群众行路难、过河难的问题,方便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委员们提出《加强县城建设、尽快建立各类专业市场的提案》,1994年县委、县政府把县城街道改造列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当年完成了主街道拓宽、边沟浆砌工程。街道两面的铺面经过两年的修建,已全面投入营业,改变了县城面貌。几年来,在县城新建了新桥综合市场、城关农贸市场、蔬菜肉食市场、牲畜市场。在新城乡也修建了综合市场、畜牧市场、生猪市场,店子乡开设了集贸市场。这些市场的建立为促进我县城乡经济的繁荣,搞活城乡商品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县城建局、交通局共同筹集资金,拓宽了县政府门口至县公安局、二中的道路,解决了广大群众和学生行路难的问题。县公安局组织人力,落实了委员提出的《要求县石油公司加强环城公路加油站安全措施的提案》,将原来露天置放的油桶改建为地下全封闭式的防漏油罐,把原来手工加油改为机具加油,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
  文教、卫生、广播电视方面委员们也提出了很多提案。县文教局利用“贫三”项目、世行贷款,落实了长川乡阳升、千家寨学校校舍的修建,改善了两校的办学条件。另外在1997年八届五次全委会上,石门乡委员陈双全提出《要求修建石门乡元华沟小学的提案》,会议闭幕后县政协委员敏世昌同志亲自去元华沟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自己捐款8000多元,经过三个多月的时间,修建了5间新校舍,购置14套课桌凳、1张讲桌、1个黑板,县文教局给代课教师每月从教育费附加中支付工资100元,圆满解决了元华沟学校的困难,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关于要求《整顿文化市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提案》,1994年县政府召开了县长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抽调人员,在1994年、1996年两年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了整顿。县广播局、文教局与各录像室、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台球室等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重新登记颁发了经营许可证,加强了管理,净化了我县文化市场。县卫生局于1997年会同县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筹集资金,安装了锅炉,门诊部、住院部大楼已开始使用。县广播电视局积极筹集资金,先后修建了羊沙乡八达、乔子川村,术布乡牙关村及三岔乡的电视接受站和转播站;修复了总寨乡青石山的转播台,使这些地方的群众收看到了电视节目,丰富了山区群众的文化生活。
  另外:马志远、马勺布二委员提出的《加强对城关地区土地买卖管理的提案》,县土地局于1997年进行了清理和检査,共查出城关地区买卖宅基地20宗、面积5333平方米。按照土地法规定和省、州清査非农业用地规定,进行了处理。1996年嘉样松旦委员提岀《要求解决侯家寺原有十亩土地被群众占用》的提案,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书记、县长办公会议,并下发了常委会会议纪要,落实了遗留的问题。李天恩、王秉钺二委员提出《要求尽快成立临潭县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基督教协会》提案,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主管部门的积极工作,于1996年11月21日成立了 “两会”。
  总之,五年来政协委员的提案对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改进党、政部门的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拓宽和丰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在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政协常委会充实了提案经济委员会,加强了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八届一次会议后,一名副主席分管提案工作。五年中,委员会的工作都是根据政协《章程》和《提案工作条例》进行的。每年例会结束后,均按常委会的要求,安排部署本年度提案工作,并制订了《提案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由于组织和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委员提案及时的受理、审查和转办。
  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提案经济委员会会同学习委员会向委员印发了《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提案与社情民意》《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知识问答》等材料,为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搞好提案工作打下了基础。
  2•加强了提案的征集工作。为了及早组织征集提案,在全委会召开之前,印发了《提案表》和《提案填写的具体要求》,使广大委员有充足的时间选题目,开展调查研究。近几年不但在会议期间征集提案,也主动征集会后提案,使提案数量有了增加,内容也更加广泛。
  3.加强了委员提案的转办和落实。每次全委会后,提案经济委员会组织人力,对已审立的提案进行充实、完善和整理,向县政府办公室及时转办。政府每年召开各承办单位会议,领导亲自到会讲话,并和各承办单位签订《委员提案办理责任书》,各承办单位也确定了专门的办理人员。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提案经济委员会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每年到各承办单位,加强联系、督促检查;有些提案还进行了跟踪办理和现场办理,对办案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共同进行研究解决,进一步提高了办结率和办理水平。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做好提案工作,一要靠领导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二要靠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和热情的工作,三要靠政协提案部门积极主动的工作。使提案落实得好,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联合办案、跟踪办案、现场办案的好形式。
  各位委员:五年来,提案经济委员会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竭尽全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许多方面的工作尚需改进,中共十五大给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相信通过新一届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提案工作会更好地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新贡献。
  提案报告三
  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1月17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宋圭琳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各有关人民团体和广大委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67件。经提案审査委员会认真审查,共立案60件。其中有关农林水电方面的10件,占提案总数的16.7%;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4件,占6.7%;公安、工交、经贸方面的20件,占33.3%;科教文卫方面的20件,占33.3%;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2件,占3.3%;财政、金融方面的3件,占5%;民政方面1件,占1.7%。在所有立案提案中,大多数提案选题确切,分析透彻,前瞻性、操作性强,体现了县政协委员为加快临潭发展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2008年3月上旬,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大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就如何办理好委员提案做了扎实安排,并明确强调把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列为年底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会后,多数承办单位都能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把办理提案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提案办理由集体研究决策解决的规范办理程序要求。2008年8月下旬,县政府又专门召开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了各承办单位具体办理提案情况的汇报,再次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截至2008年11月底,60件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
  从提案办理的结果看,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委员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8件,占提案总数的46.6%。洛桑加措委员提出《关于术布乡卓洛村、马奴寺院、马奴寺村、阳坡庄村群众吃水困难问题的建议》,县水电局认为所提意见切合实际,建议切实可行,列入2008年计划,积极组织实地勘测,争取项目,认真实施,使该工程于2008年11月中旬全部投入使用。朱吉顺、林芳、张孝先、郭平贵、强惠珍、王孝林、闹尕才让、嘉样松旦、洛桑加措、孙志才等10位委员提出的《请求提高非脱产政协委员生活补助的提案》,县财政尽最大努力,对我县的州、县政协委员的生活补助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解决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牟保全委员提出的“关于县城路灯照明”的提案,承办单位县城建局高度重视,及时邀请兰州市有关专家对路灯线路加班加点进行了整修,并更换了一批旧的路灯器具。县城至今共安装路灯76盏,解决了路灯不亮、行人难行的问题。鲜明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城关、新城、冶力关三地建立塑料大棚的提案》,承办单位农林局答复,我县凡有一技之长的群众,愿意搞塑料大棚的,请与县扶贫办、所在乡(镇)政府联系,并让搞大棚的农户享受贴息贷款,农林部门将及时免费地提供技术指导。丁维忠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城镇南门河村道问题的提案,承办单位县交通局答复,此项工程计划已在当年下达,具体由新城镇实施,年底未通过验收。王孝林委员提出《请求修复羊永乡李岗学校围墙的提案》,县教育局新一届班子在李岗小学进行了现场办案,就王孝林委员提岀的问题投资8.5万元,修建了全长120米的围墙,并于2008年7月底完工交付使用,圆满解决了委员提出的问题。王晓玲、王文龙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县水利水电设施谁受益、谁管理的建议》,县水电局认真落实,并对原规定的管护制度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对全县新修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在建成竣工验收后全部交由受益乡、村、社管理。为保证长期使用,保护好工程的完好,水电局与乡、村、社都层层履行了交接协议并明确了新的管护要求和管护制度。敏义龙委员提出《农业银行各营业室改变服务态度,提高业务质量,便捷服务群众的建议》,承办单位县农业银行即时改进,针对委员的建议及时召开了行长办公会议和行务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对服务质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对原规定星期二、四出库改为星期一、三、五出库,使存取款难、排长队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柜台人员的服务态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干部群众。
  二是委员提案中所提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3件,占提案总数的38.4%。杨赐荣、魏恒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关综合农贸蔬菜市场的建议》县经贸委虽然在当年没有落实,但通过他们的努力,目前已完成该市场的规划设计,并列入甘肃省“退市还路”集贸市场改造项目规划,待后逐步落实。王明仁、安文忠、李维忠、王文龙四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家坟的建议》,承办单位文体旅游局已答复列入新城镇AAA级旅游区的建设规划。闫吉成委员提岀的在古战乡修建文化站的建议,承办单位文体旅游局已答复列入待后建设规划。
  三是委员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9件,占提案总数的15%。张国选、张世明、敏汝秀、敏生光、朵海云、敏成智、孟玉霞、敏越、鲜明德等九名委员提出的《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失地农民农转非的提案》,承办单位公安局认真重视,经查阅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中的规定,其中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失地农民农转非没有明确规定,使这一提案在当年未得到落实,但承办单位公安局根据委员提案建议的内容和《甘南州公安局关于对居住在城市(镇)中农牧民群众户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中的内容,对提案所提问题中涉及的户数、人数摸底情况已上报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待答复后按答复情况及时办理。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委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为己任,认真做了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使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委员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质量得到提高。提案委员会有目的地引导委员针对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使所提提案内容广、选题准、有针对性,使提案质量有所提高,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认真做了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了办复质量。十一届二次会议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几次召开提案工作会议,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并委派专人督促办理落实,使提案办理质量得到提高。三是为了更好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委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我们开展了评优活动,经认真筛选,常委会共评岀了牟保全委员提出的《县城路灯照明的提案》、敏义龙委员提出的侬业银行各营业室改变服务态度,提高业务质量,便捷服务群众的提案》和王晓玲、王文龙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县水利水电设施谁受益、谁管理》等3件提案为质量较好的提案。教育局、农林局、城建局、卫生局等4个部门答复比较规范,办理比较认真,落实率比较高,被评为好的提案承办单位。在此,我们对4位好的提案者和4个办理认真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我们还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每年在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我们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多方搜集提案,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充实提案内容。在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临潭籍委员共提岀立案提案22件。其中当年落实5件,正在落实10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当年因条件所限无法落实的2件,作为来信来访转其他部门的1件。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临潭籍委员共提出立案提案13件,当年落实5件,列入计划待后解决的3件,当年无力解决的5件。
  总之,过去的一年,提案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但距履行职能的需要和《政协章程》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有: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还不够高,反复调查研究不够,提案反映的情况不够具体,所提的建议过于笼统,提案中大的提案少,小的多,过于琐碎,难以操作;少数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不注重办理实效,答复仍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
  二、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09年,县政协提案工作要继续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提案 “三个质量”,有效发挥政协提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按照“提高标准,严格把关,以质取胜,多出精品”的要求,组织和引导委员多关注党委、政府的决策,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提出具体、完整、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谈问题实事求是,由表及里,提建议切实中肯,多提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提案,注重提案的严肃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提案工作实际,出台办理提案工作的办法,规范办理工作。严格提案交办工作,调动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建立督办制度,坚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筛选部分内容好、质量高、影响大、可行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开展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和各承办单位“一把手”重点办理,提高提案办复率和落实率;注重办理实效,采取联合督办和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加大对一些难点提案的办理力度,重点抓好积案、难案和提案者不满意提案的续办工作,提高提案者的满意率及提案的落实率。
  3.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案工作从征集到办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作,提案委将以创新的精神,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服务质量。根据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做好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委员提案工作理论学习班,提高政协委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委员参与办案,主动走访承办单位,及时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抓好提案大户的办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电视台报道提案工作重要活动,宣传成果,撰写稿件,以经验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提案的催办落实、跟踪督查、联系沟通、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努力把提案工作的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新的一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构建和谐新临潭这个主题,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共同努力!提案报告四
  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月5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宋圭琳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政协临潭县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临潭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64422”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履行职能,建言献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临潭、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岀了积极的贡献。
  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共收到委员提案67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査确定正式立案60件,其中建议案15件,个人或联名提案45件,立案率90%。在立案办理的提案中,涉及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方面的15件,占立案总数的25%;交通、城建、水电、农林、畜牧、新农村建设、电力、市场建设、招商引资、能源建设等方面的31件,占立案总数的51.7%;灾后重建及扶贫方面的2件,占立案总数的3.3%;民政、财政、宗教方面的6件,占立案总数的10%;其他方面的6件,占立案总数的10%。这些提案按照规定程序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答复率为100%。委员提案建议的内容,已被采纳解决和部分解决的23件,占提案总数的38.3%,落实率与往年基本持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50%;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7件,占11.7%。对当年不能解决的提案承办单位都实事求是地做了解释说明。
  过去的一年,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怀着对临潭发展的强烈愿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信息,深入调研,认真论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有参考价值的提案。提案内容广泛,案由清楚,见解深刻,建议可操作性强, 提案质量明显提高。提案办理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如鲜明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实我县师资力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县政府及主管局按实际需要招录部分学科教师,充实加强各类学校师资力量;郭平贵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洮滨乡资堡村小学围墙的提案》,县教育局及时采纳委员建议,为资堡小学安排投资11.5万元,修建围墙161.8米;敏生光、苟尚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新修公路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提高县乡新修公路质量的提案》,县交通局在2009年的所有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了招投标公开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管制、质量责任监督制,并落实了质量监理人员和机构,明确了监理责任,使工程质量和工程监管力度有了新的提高;敏志成、牛克昌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新建公共厕所的提案》,县城建局积极争取资金,已购置环保公厕1座,安装在县城文化广场与西大街延伸段交界处,一定程度方便了附近群众如厕问题;敏生光、苟尚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投资改造我县农村特困群众危房的提案》,县政府在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州要求,全面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确定2009年全县危旧房改造任务400户,其中新城镇50户、长川乡50户、流顺乡50户、洮滨乡51户、王旗乡45户、冶力关镇154户,总投资16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6个乡镇均已完成改造任务;栾代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所和服务所医护人员的提案》,县卫生局积极办理,截至目前,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配备了医疗人员;马建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三岔乡高楼子村调派兽医人员的建议》,县畜牧局十分重视,于当年为高楼子村正式聘用村级防疫员1名,开展了防疫工作;洛桑加措、嘉样松旦、闹尕才让、久美加措、付东尕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江可寺列入农网改造的建议》,县电力局及时勘测、设计、预算,于2009年10月份将江可寺院线路全部改造完备。
  二、政协常委会把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每次全委会议召开前收集情况和资料,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整理成学习资料供委员参考;二是依托委员活动小组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撰写提案作准备;三是在年度委员学习培训会期间对委员开展提案知识培训;四是严格审查立案,创新提案交办。提案委员会制定了四个步骤对委员提案进行审查立案:一是提案委分组对提案进行初审,将委员提案分类、整理,初步确定承办单位;二是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审,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委员提案合并,对不规范的提案修改整理;三是将审查立案情况提交分管主席逐件审核,并由主席会议协商确定重点提案。通过规范提案立案程序,进一步发挥提案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去年8月27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政协分管提案的副主席、提案承办单位城建局和提出提案的委员根据提案涉及的问题和委员平时建议的问题先后深入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集中供热站、县城西环路廉租住房建设、县一院住院部大楼、县一中学生宿舍楼、新石公路、县城公共厕所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场办案,促进了重点提案和部分建议案的办理落实。县政协还邀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政协常委会和部分委员通报了2009年度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提案办理情况,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了条件。各承办部门在2009年度的提案办理中,不再就提案说提案,而是将提案与本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研究委员提案所提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以此促进部门工作的改进。自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管理,年底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目标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工作。为了更好地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我们还认真开展了评优活动,经认真评选,常委会共评出了县城建局、教育局、交通局、民政局、农林局、电力局、工商局为提案办理落实较好的部门。栾代荣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所和服务所医护人员》的提案,敏生光、苟尚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投资改造我县农村特困群众危房的提案》,敏义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城关、新城、冶力关三镇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等3件提案,为优秀提案和建议。在此,我们对3位委员和7个提案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政协常委会还一直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每年在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多方收集提案,并与县委、县政府联系沟通,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临潭籍委员提出立案提案共26件,截至目前已办复11件。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临潭籍委员共提出立案提案16件,截至目前已办复8件。
  各位委员,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县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向全体委员,向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各级领导、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总结一年来的提案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过去的一年我们的提案工作虽然有所创新和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提案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提案工作在政协整体工作中的作用还需进一步重视发挥;提案办理的实效性、落实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宣传工作也需要加强;委员知情渠道还需要扩展,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提案督办力度,尤其对列入计划落实的提案督办力度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方面,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弥补和改进。
  三、2010年,县政协提案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为政府建真言”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继续抓好提案数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提案的质量,紧紧抓住提案工作“领导责任、质量保证、协调运作、跟踪反馈”四个关键环节,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1•组织委员围绕县委“125552”发展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信息,深入调查研究,为委员撰写质量较高的提案打下良好基础;2.通过组织调查视察、听取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委员的知情渠道,调动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撰写提案的积极性;3.注重将调研成果和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转化为提案,进一步拓展提案的来源。
  (二)继续抓好重点提案的办理。1•继续坚持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制度;2•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县政协今年将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重点提案及其办理情况实行跟踪报道。
  (三)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推进提案的办理。1•充分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多开展提案办理视察活动,加大提案办理的民主监督力度;2.注意适时收集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反馈,切实注重提案办理实效。3.坚持召开提案承办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沟通情况,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提高提案服务质量。1•通过组织视察提案办理和反馈承办单位办理委员提案情况,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提高委员履职的服务水平;2.增进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3•加强与兄弟县市政协提案委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创新提案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工作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为加速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提案报告五
  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1月11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敏成林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中共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60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共立案56件,立案率为93.3%。
  按提案所涉及的内容来划分,交通方面7件,占12.5%;市场建设等方面7件,占12.5%;城市建设方面6件,占10.71%;水电方面6件,占10.71%;教育方面5件,占8.92%;农林方面4件,占7.14%;文化旅游方面4件,占7.14%;财政方面3件,占5.36%;社会保障方面3件,占5.36%;宗教方面2件,占3.56%;社会治安方面2件,占3.57%;国土、老龄、运管、卫生、司法、基层组织建设、县城交通管理等方面各1件,各占1.79%。在所有立案提案中,大多数提案选题确切,分析透彻,前瞻性、操作性强,体现了县政协委员为加快临潭发展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2010年3月上旬,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就如何办理好委员提案做了扎实安排,并明确强调把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列为年度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会后,多数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截至2010年12月底,56件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
  从提案办理的结果看,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26件,占承办总量的46.43%。这部分提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密切相关,也是2010年办理工作的重点。如道路建设、农民工培训、村干部报酬等方面。对这些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给予了解决。如:牛克昌、敏越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提案》,县政府责成县交通局认真开展此项工作。自2009年11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在我县实施以来,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做到有路必修、建路必养、安全便捷、确保畅通。同时,2010年我县已将县、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和小型维修的费用以及管路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工资和各项经费有了保障,各乡镇也设立了养护站(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已逐步完善。马长毛委员提岀的《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提案》,县政府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10〕40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全县村干部报酬按人均6000元/年的补助标准;组干部人均报酬按村干部人均报酬的30%确定,即人均1800元/年;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岀按每村5000元/年的补助标准,以上经费县财政已足额发放。
  (二)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有23件,占总承办量的41.07%。这部分建议多数为市场建设、文化旅游、城市建设、护村河堤等方面。如:李明、敏成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调整学校布局和撤并的提案》,为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县政协组成调研组于2010年4月下旬利用10天时间,走访了38所学(区)校,召开了16次不同层次座谈会,涉及全县大部分乡镇和学(区)校。调研采取点面结合、实地走访、倾听意见、体察困难的思路和方法,对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仅是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发展高质量、高水平基础教育的迫切需要,也是适应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发展农牧村经济的需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减少贫困偏远地区人口承载量,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2010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情况进展顺利,截至当年年底,撤并石门学区石门口小学等10所学校(教学点),改制八角学区中寨小学等21所学校。
  (三)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得到解决,留待以后解决的有7件,占12.5%。这些提案中,齐哇•江可仓、鲜明德等委员提岀的 《关于落实宗教政策,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的提案》,各宗教活动场所是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由于我县属国列贫困县,近年来,我县县级财政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随着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县级财政运行仍非常困难,2010年的财力在确保了人员工资、机构勉强运转、民生实事等各项支出后已非常有限,新农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农村教师补贴等都未能进入预算盘子。因此,落实宗教政策,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的提案未能在今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今后,随着全县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县级财力稍有好转后,将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县委、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督办格局,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在发挥人民政协的整体功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抓好征集工作,提高提案质量。一是抓好委员培训工作,在每年分片、分期举办的委员培训班上就如何通过提案履行职责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委员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的认识,掌握提案的基本要求,调动委员以提案等手段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全会召开前向各位委员发出了征集提案的通知,对征集提案的内容、撰写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听取县政府和县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委员们提供知情问政、撰写提案的平台。四是积极开发利用政协工作资源,做好将重要会议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等转化为提案内容的素材,拓宽提案来源渠道。五是严格坚持立案标准,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与委员联系,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作信访件以及其他方式处理,确保提案质量。
  (三)强化督办力度,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一是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全会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府转送提案,实行整体交办。二是协调配合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县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介绍提案情况的同时,就如何办理提案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三是许多承办提案单位从过去简单的答复办理向力求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四是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后,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联系和沟通,并联合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逐步对督办主体、督办方式、督办层面和宣传格局等四个方面,实行思路调整和方式转变,使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趋于完善。
  (四)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积极配合省、州在我县现场办理提案工作。每年在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我们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多方搜集提案,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充实提案内容。在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临潭籍委员共提出立案提案28件。其中当年落实8件,正在落实5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9件,当年因条件所限无法落实的6件。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临潭籍委员共提出立案提案1件,当年落实1件。
  2010年,县政协积极配合了省、州在我县进行的3次提案现场办理工作,其中省上1次,州上2次。省政协提案委负责人、省教育厅副厅长孙杰一行在我县冶力关现场办理了省政协委员敏生光“关于将临潭县城关一校列入中小学危旧房建设项目”的提案,省上投资专项资金248万元。州政协副主席尤大刚、州委秘书处负责人一行两次到我县现场办理提案,一是办理了州政协常委、县政协副主席敏生光“关于请求解决临潭县中医院业务用房紧缺”的提案,州上投资1400万元;二是办理了州政协委员林芳、齐哇•江可仓、张素琴等“关于请求立项修建临潭县广播电视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的提案,州上投资684万元。
  总之,过去的一年,提案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但距履行职能的需要和《政协章程》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还不够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提案反映的情况不够具体,所提的建议过于笼统,提案中大的提案少,小的多,过于琐碎,难以操作;少数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不注重办理实效,答复仍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
  三、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政协提案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要紧紧围绕县委 “125552”发展战略,以打造精品提案为重点,逐步实现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以跟踪落实为重点,使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答复落实型转变;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规范化水平,使提案服务工作由单一服务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逐步形成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动员鼓励广大政协委员,选择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提案工作。
  (二)精选重点提案,提高重点提案督办力度。选择一些议题重大、急需解决的、可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提交主席会议研究确定。每位副主席领衔督办1~2件,提案委和相关专委会共同负责拟定督办意见、协调配合督办有关工作,确保每件重点提案办理都有领导挂帅,使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探索提案办理、跟踪反馈和重点提案督办等机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通过组织政协委员视察、督办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工作力度。开展办结提案“回头看”和不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办理的实效。
  (四)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政协委员、政协各专委会通过提案方式积极参政议政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宣传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好经验、好办法,宣传提案经过办理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五)要加强政协各专委会与各委员的联系,参与相关提案的调研工作。探索提案工作与视察、调研有机结合的新思路,选择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效果;同时,注重将调研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化为提案,以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一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履行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岀贡献!
  谢谢大家!提案报告六
  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10月17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唐佐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提案数量稳中有增,质量逐年提高,委员们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临潭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建设,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建设性的提案。五年来,累计收到提案310件,根据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县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287件,立案率93%。其中第一次会议55件,第二次会议60件,第三次会议60件,第四次会议56件,第七次会议56件。比十届会议期间提案(198件)增加了89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410人次,参与率达到委员总数的89%,比十届委员参与率提高了2.6个百分点。
  提案所涉及的内容有:交通方面19件,占6.6%;市场建设方面23件,占8%;城市建设方面32件,占11.1%;水电方面14件,占4.9%;教育卫生方面57件,占19.9%;农林方面41件,占14.2%;文化旅游方面15件,占5.2%;财政方面9件,占3.1%;社会保障方面13件,占4.5%;宗教方面12件,占4.2%;社会治安方面10件,占3.5%;运管方面7件,占2.4%;基础设施建设5件,占1.7%;其他方面30件,占10.7%。在所有立案提案中,大多数提案选题确切,分析透彻,针对性、操作性强,体现了政协委员为加快临潭发展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十一届历次全会召开之后,县政府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分管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如何办理好委员提案做了扎实安排。会后,各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截至2011年10月12日,287件提案全部答复,答复率为100%。
  (一)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125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如:朱吉顺、林芳、张孝先、郭平贵、强惠珍、王孝林、闹尕才让、嘉样松旦、洛桑加措、孙志才等10位委员提出的“请求提高非脱产政协委员生活补助”的提案,县财政尽最大努力,对州、县政协委员的生活补助都做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解决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牟保全委员提岀的“关于县城路灯照明”的提案,承办单位县城建局高度重视,及时邀请兰州市有关专家对路灯线路加班加点进行了整修,更换了一批路灯器具,解决了路灯不亮、照明不畅的问题。马长毛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的提案,县政府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10〕40号)精神,从2010年起全县村干部报酬按每人年均6000元,组干部每人年均1800元, 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岀每村年均5000元的补助标准,县财政已足额落实到位。
  (二)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25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如杨赐荣、魏恒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关综合农贸蔬菜市场”的提案,县经信局经过努力,目前已完成该市场的规划设计,并列入甘肃省“退市还路”集贸市场改造项目规划,待后逐步落实。王明仁、安文忠、李维忠、王文龙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家坟”的提案,县文体旅游局已列入新城镇AAA级旅游区建设规划。闫吉成委员提出的在“古战乡修建文化站”的提案,文体旅游局已列入建设规划。
  (三)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得不到解决,留待以后解决的有37件,占立案总数的12.8%。如齐哇•江可仓、鲜明德等委员提出的 “关于落实宗教政策,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的提案,由于县上财力受限暂无能力在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待后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县委、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单位领导具体抓,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督办格局,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在发挥人民政协的整体功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抓好提案征集,提高提案质量。一是抓好委员培训,在每年分片、分期举办的委员培训班上,就如何通过提案履行委员职责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委员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的认识,掌握提案的基本要求,调动委员以提案手段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在召开会议前向各位委员发出了征集提案的通知,对征集提案的内容、撰写等提岀具体要求。三是通过委员调研视察、听取县政府和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委员们提供知情问政、撰写提案的平台。四是积极利用政协工作条件,做好将重要会议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等转化为提案内容的素材,拓宽提案来源渠道。五是严格坚持立案标准,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与委员联系,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确保提案质量。
  (三)强化提案督办力度,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一是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府转送提案。二是协调配合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县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领导在会上介绍提案情况,并就如何办理提案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三是许多承办提案单位从过去简单的答复办理向力求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四是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后,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联合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逐步对督办主体、督办方式、督办层面和宣传格局,进行思路调整和方式转变,使办理提案工作机制趋于完善。
  (四)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每年在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我们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多方搜集提案,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充实提案内容。在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州政协十二届历次会议以来,临潭籍委员共提出立案提案116件。其中已落实56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1件,因条件所限无法落实的39件。省政协十届历次会议以来,临潭籍委员共提岀立案提案31件,已落实15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件,因条件所限无法落实的13件。如牛汝霖、敏生光、牟保全等委员提岀的《关于加快在临潭县实施天然气项目和建设资金的提案》,通过州经信局的努力,县政府已与今年7月在兰洽会上和新疆广汇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书,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分六期建设,资金由新疆广汇集团自筹。牛汝霖、敏生光、敏成林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临潭县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确定为四类区的提案》州人社局答复2006年工资改革后,各类工资政策只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社部和财政部出台和调整,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无权限出台或调整。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专程到国家人事部汇报,类区问题仍未解决。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三类区的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5号)中,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三类区的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临潭县也属于调整标准的范围。州人社局表示将继续积极向上反映、汇报,请求省上支持并向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反映、争取。
  (五)积极配合省、州政协在我县现场办理提案。五年来,县政协积极配合了省、州在我县进行的提案现场办理工作。如省政协提案委负责人、省教育厅副厅长孙杰一行在我县冶力关现场办理了省政协委员敏生光《关于将临潭县城关一校列入中小学危旧房建设项目的提案》,省上投资专项资金248万元。州政协副主席尤大刚、州政府副秘书长一行两次到我县现场办理提案,一是办理了州政协常委、县政协副主席敏生光決于请求解决临潭县中医院业务用房紧缺的提案》,省上投资1400万元;二是办理了州政协委员林芳、齐哇•江可仓、张素琴等《关于请求立项修建临潭县广播电视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的提案》,省上投资684万元。
  过去的五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委员履行职能和《政协章程》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一是部分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不高,深入调查研究不细,提案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宏观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提案少;二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不注重办理实效,答复仍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
  三、今后五年提案工作要点
  今后的五年,政协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十二五”规划和县委确定的“125552”发展战略,紧扣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主题,以打造精品提案为重点,逐步实现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以跟踪落实为重点,使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答复落实型转变;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规范化水平,使提案服务工作由单一服务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逐步形成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动员鼓励广大政协委员,选择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提案工作。
  (二)精选重点提案,提高重点提案督办力度。选择一些议题重大、急需解决、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提交主席会议研究确定。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提案委负责拟定督办意见、协调配合督办工作,确保每件重点提案办理都有领导挂帅,使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探索提案办理、跟踪反馈和提案督办机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通过组织政协委员视察、督办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工作力度。开展办结提案“回头看”和不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提案督办工作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通过主动上门座谈、会议、现场等督办方式,使提案办理工作更显实效。
  (四)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政协委员、政协各专委会通过提案方式积极参政议政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宣传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好经验、好办法,宣传提案经过办理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政协各专委会要加强与各委员的联系,参与相关提案的调研工作。探索提案工作与视察、调研有机结合的新思路,注重将视察与调研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提案,以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后五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履行职能,为全面实现临潭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提案报告七
  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月7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唐佐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大会提案组共收到委员提案59件,参与委员179人次。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经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52件(包括并案4件),立案率为88%。实际提交政府承办的提案48件。提案内容继续跟踪督办的4件,暂不予以立案。作为意见建议案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3件。
  提案涉及农牧业、林业、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提案9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17.8%;涉及城市建设、市场建设、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提案21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9.2%;涉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提案5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9.8%;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群众生活方面的提案4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7.8%;涉及扶贫、水利水电方面的提案4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7.8%;涉及公安交警方面的提案3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5.9%;涉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2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9%;涉及机构编制、民族宗教、国土、环保等方面的提案4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7.8%。
  总体上看,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反映了各位委员充分发挥委员职能,认真开展调研,抓住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富有针对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委员们对城乡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及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关注和关心。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从2011年11月下旬,县政协提案委同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议,会上县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就如何办理好委员提案做了扎实安排,明确要求把政协委员提案列为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会后,多数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截至目前,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
  从提案办理的结果看,有以下三种类型:
  A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22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45.8%。这部分提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如城市建设、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文化建设、农牧业等方面是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如林芳、刘文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请求新城镇安装路灯的提案》,县住建局积极争取了临潭县新城镇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设道路5309.7米,配套建设相应的雨水、照明、绿化、人行道等相关设施,该项目已于2012年9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3年11月竣工。黄福林、丁和平委员提岀的《关于修建通往洮州公园和垃圾场道路的提案》,县交通局已开工建设。栾代云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恵家庄村农灌区的清理维修提案》,县水电局已上报省水利厅,作为帮扶冶力关镇=家庄村联村联户项目,已开工建设。薛兴、敏奇才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弘扬洮州文化推进临潭文化大县建设的提案》,县文广局高度重视,制定了《临潭县关于贯彻落实州委文化撑州战略的实施意见》,编写了《临潭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坐落在县文化广场的临潭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楼正在建设当中,先后修建16个乡镇文化站、131个农牧村书屋,配备了相关配套设备。通过招商引资在临潭冶力关规划了洮河风情文化产业园区,实现文化旅游一体化战略。马建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提案》,县农牧局认真落实农牧业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在三岔乡共建设暖棚10座500平方米,修建贮草棚10座250平方米,建设饲草料基地300亩,并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通过扶持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在全县建立16处集中连片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种植药材面积达4830亩。以上提案,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都已全部办理并认真详细地向各位委员做了答复。
  B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有21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43.8%。这部分提案多数为农田水利建设、道路硬化、卫生等方面。如:石门乡宋吉荣、王永泰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石门大河桥村和梁家坡村护村护田河堤的提案》和术布乡尕道加措、久美加措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术布乡江可寺院护寺1500米河堤经费的提案》,县水电局接办后,及时实地踏勘,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已列入全县山洪灾害治理规划,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强慧珍委员提出的《关于硬化临潭县羊永乡李岗村村道的提案》县交通局接办后,已于7月份按少数民族财政发展资金项目上报省州相关部门。丁和平、黄福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村级医疗室的提案》,目前已成立临潭县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关镇城北社区服务中心站。今年又将城关青崖村、长川乡塔纳村等村级卫生室列入2012—2013年村级卫生建设计划,目前正在等待上级部门的批复。
  C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得到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有5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10.4%。敏汝秀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护好建设好洮州公园的提案》,县上已投资1300万元完成了一期工程,暂因财政紧张,无力进一步投资建设,今后将积极争取资金,让洮州公园早日发挥作用。王守智、鲁玉梅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王旗乡撤乡建镇的提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请示甘南州民政局,今后撤乡建镇不再审批,只在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有计划地进行撤乡并乡或撤乡建镇。这些建议由于受财力限制、政策规定,目前无力解决,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列项解决。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中也诚恳地向委员们说明了情况。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委员提案,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领导亲自抓。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督办格局,提升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抓好提案征集,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抓好委员培训工作,在去年城关、新城举办的委员培训班上就如何通过提案履行委员职责进行专题讲座,提高了委员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的认识,掌握了提案的基本要求,调动了委员以提案手段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在一次会议召开前向各位委员发出了征集提案的通知,对征集提案的内容、撰写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听取县政府和县法检两院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为委员们提供知情问政、撰写提案的平台。四是积极利用政协工作的性质,将会议材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等转化为撰写提案内容的素材,拓宽提案来源渠道。五是严格坚持立案标准,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与委员联系,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作信访件以及其他方式处理,确保提案质量。
  (三)强化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一是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协调配合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二是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督査室的联系和沟通, 并联合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三是县政协主席、副主席每人负责督办2件重点提案,提案委负责拟定督办意见、协调配合督办工作,确保每件重点提案办理都有领导挂帅,使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通过主动上门座谈、召开会议、现场办理等督办方式,使提案办理工作更显实效。
  (四)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配合参与提案现场办理工作
  每年在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我们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多方搜集提案,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充实提案内容。在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临潭籍委员向省政协会议提交提案17件,向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32件。
  县政协积极配合参与提案的现场办理工作,一是参与州政府秘书处、州政协提案委、州林业局及州政府督査室负责人一行4人到我县现场办理州政协委员敏义龙、王忠义提出的《关于将临潭县22.3万亩森林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的提案》。二是参与了县交通局在八角乡现场办理夏全伟委员提岀的《关于打通八角庙花山至冶力关道路的提案》。
  总之,过去的一年,提案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但距履行政协职能需要和《政协章程》规定的要求,特别是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还不够高,深入调查研究得不够多,提案反映的情况不够具体,提案中大的提案少、小的多,提案归类难度大;少数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还不够重视,办理成效不够明显,答复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三、2013年提案工作要点
  2013年,政协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岀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县委确定的“13655”发展战略,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主题,以提案办理实效和跟踪落实为重点,在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提案。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开展好民主评议提案,督办落实承办提案,着力提高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开创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前提。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促进临潭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提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座谈会、协商会、情况通报会,搞好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扩大委员的视野和知情渠道,努力提高委员的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创新提案审查方式,筛选高质量的提案作为专题调研的重要课题,推动政协总体提案质量上水平。
  (二)切实提高提案的办理实效
  注重实效,重在落实,这也是提案工作的根本要求。一要继续实行重点提案主席会议集中听取汇报制度,精心选择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建议可行的提案,实行主席重点督办。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协商和沟通力度,加强承办单位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满意率。三要加大提案的上门办理、现场办理力度。四要注重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的经验, 把握提案工作动态变化中的规律,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
  (三)抓好民主评议提案
  今年我们要认真参照2012年12月19日政协甘南州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主席会议通过的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方案,对重点提案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评测。民主评议提案工作是总结提案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提案者和人民群众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2013年,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努力抓好民主评议提案工作。
  (四)大力加强舆论宣传
  要把提案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争取从提案的征集到提案的办结,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展委员的参政议政平台。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一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广纳群言,广聚民智,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临潭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提案报告八
  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25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唐佐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提案,大会提案组共收到委员提案78件,参与委员280人次。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经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审査,提案内容需继续跟踪督办落实的1件,作为意见建议案件转有关部门办理的7件,因条件所限,暂不予立案的5件,立案65件(包括并案2件),立案率为83.3%,实际提交政府承办的63件。
  提案涉及城建方面的12件,占立案提案的18.5%;涉及教育卫生方面的7件,占立案提案的10.7%;涉及交通方面的11件,占立案提案的16.9%; 涉及水利水电方面的7件,占立案提案的10.8%;涉及文体旅游方面的6件,占立案提案的9.2%;涉及农、牧、林业方面的4件,占立案提案的6.0%;涉及发改方面的3件,占立案提案的4.6%;涉及经信方面的3件,占立案提案的4.6%;涉及宗教、扶贫、社保、新农合、国土方面的8件,占立案提案的12.3%;涉及公安、交通管制方面的4件,占立案提案的6%。
  总体上看,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所提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强。绝大多数提案选题准确,情况真实,建议具体,格式规范,质量明显提高。这集中反映了委员们集思广益,发挥了各界别委员的优势,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及临潭跨越式发展等多方面的关注和关心。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及相关部门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3月上旬,县政协提案委同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会上县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就如何办理好提案做了扎实安排,明确要求把政协委员提案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会后,各承办部门由主要领导牵头及时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截至目前,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
  从提案办理的结果看,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A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32件,占承办总量的50.79%。这部分提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城乡建设、交通道路、教育、农牧业发展等方面。如林芳等委员提岀的 《关于在新城镇实施公厕的提案》,县政府依托新城丰富的资源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大力实施“旅游兴州”战略,积极开展了新城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不断加大新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景区综合服务功能。2009年,在新城镇隍庙修建三星级旅游厕所1座并投入使用;2013年在新城镇东门段修建三星级旅游厕所1座,有效解决了群众入厕难的问题。加木参委员提岀的《关于加大对卓洛乡农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提案》,符合我县首位产业发展实际,县农牧局接办后,高度重视,经多方筹措,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万元、购畜补助资金5万元、退牧还草暖棚建设资金30万元,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刘永辉、敏廷瑞等委员提岀的《关于妥善处理中医院门前医疗垃圾的提案》,县住建局接办后,强化制度创新,建立了市场化运作机制,实行垃圾承包商经营机制和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对中医院、县医院及医疗诊所的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并统一装运集中处理,防止了医疗垃圾的流失。敏义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中小学生加强生态道德教育的提案》,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意识贯穿于正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各学校结合“保护生态,热爱家园——珍爱大自然,从青少年抓起”活动,加大了全体师生的生态道德教育力度,广大师生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宋吉荣、王永泰委员提出《关于石门口大桥至陈旗乡道路修复的建议》,经过县政府和移民局多次与九甸峡公司沟通协调,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并于今年11月底石门口大桥至王旗乡的道路已修通使用。以上提案,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都已全部办理并认真详细地向各位委员做了答复。
  (二)B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有17件,占承办总量的26.98%。这部分提案多数为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市场建设,文化旅游等方面。如张世明、张治国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提案》,县住建局接办后,对我县的垃圾实行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拉运处理机制。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集中拉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对建筑垃圾等采取填坑铺路、平整夯实等方式处理,实现了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解决了垃圾二次污染问题。王忠义、吴建政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临潭建成养羊大县的提案》,县政府近年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养殖、培育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完善配套服务等措施,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畜牧业整体发展水平,畜牧业成为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县已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286个,养殖小区65个,牲畜标准化暖棚7823座。今后,将继续以养殖小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力争用3至5年时间的努力发展,将临潭建成全省养羊大县。敏学仁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临潭县城区修建一个较大蔬菜市场的提案》,县经信局接办后,按照《临潭县商贸流通体系和市场建设工作方案》,通过招商引资在城关镇南大街由新洮源商贸公司投资建设综合农贸市场,目前,征地、初设等前期各项工作全部完成。
  (三)C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得到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有14件,占承办总量的22.22%。这些提案中,加木参、嘉样松旦等委员提出的《将卓洛乡日扎村列入游牧民定居项目的提案》和安锁林、马建国委员提岀的《将羊沙乡秋峪村列入游牧民定居项目的提案》,由于《甘南黄河水源补给生态功能生态保护与建设(2008—2012年)规划》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完结,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暂时无法解决。今后如果国家续建这个项目,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逐项解决。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中也诚恳地向委员说明了情况。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措施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从制度建设和改进作风两方面入手,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一是通过抓落实。使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义务,解决了以往答复不够及时、不够明确、不够规范的问题,使办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模化。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委员提案与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衔接起来,并将政协委员意见办、理情况纳入了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抓好提案征集,提高提案量。一是抓好委员培训学习,在今年的三次委员培训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办〔2012〕13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的通知,提高了委员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的认识,掌握了提案的基本要求,在“规范、优质”上更进一步调动了委员以提案手段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在二次会议召开前向各位委员发岀了征集提案的通知,对征集提案的内容、撰写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听取县政府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为委员们提供知情问政、撰写提案的平台。四是积极利用政协工作的性质,将会议材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等转化为撰写提案内容的素材,拓宽提案来源渠道。五是严格坚持立案标准,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与委员联系,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作信访件以及其他方式处理,确保提案质量。
  (三)强化督办力度,认真进行了提案评议活动。一是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协调配合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二是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并联合深入到承办单位、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三是县政协主席、副主席每人负责督办重点提案,确保每件重点提案都有领导参与,使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通过电话联系、登门走访、现场办理等督办方式,使提案办理工作更显实效。五是今年10月上旬,县政协分管领导组织敏义龙等11名委员对县住建局办理的委员提案进行了现场督办,在此基础上首次对县住建局、农牧局进行了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活动,做到了现场督办、会前沟通、民主评议。2013年10月29日政协临潭县十二届委员会十一次常委会上19名常委认真听取县住建局、农牧局负责人就本部门2013年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常委们在分别认真评议的同时,填写了《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测评表》,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住建局满意率为98%、农牧局满意率为96%。通过这一有效载体,积累了经验,创新了工作方法。六是高度重视向省、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每年省、州政协会议召开前,我们广泛征求委员、县委、县政府意见,多方搜集提案,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充实提案内容。在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临潭籍委员向省政协会议提交提案8件,向州政协会议提交提案13件。总之,过去的一年,提案工作较往年有了大的提高,但距新时期提案工作和《政协章程》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中办〔2012〕13号文件精神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还不高,深入调查研究的还不透,提案内容与政策界线不对应,个别承办单位答复重形式、轻内容,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
  三、2014年提案工作要点
  2014年,政协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和县委确定的“13655”发展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稳定发展为主题,以提案办理实效和跟踪落实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熟悉基层情况,各阶层分布范围广的优势,在非公经济、富民兴县、新农牧村建设,特别是民生方面撰写一批好的提案,使提案工作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上求新突破,在务实创新上有新亮点。
  1.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2014年,要更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政协提案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了委员围绕中心、积极履职、谋求发展、共建和谐的强烈愿望。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结落实率,为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县做出新的贡献。
  2.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提案工作。
  民主评议提案工作是总结提案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的有效载体。2014年,我们要继续做好对重点提案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计划对提案多的承办部门重点选择2至3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各位委员、同志们,提案办理工作是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情系提案,办好提案,用良好的办理实效,赢得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满意,新的一年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岀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为推动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提案报告九
  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临潭县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唐佐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临潭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我县各界委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各类提案82件。经梳理,涉及城乡建设17件,农牧村发展11件,科教文卫10件,道路交通9件,扶贫开发7件,水利建设4件,其他方面24件。办理任务涉及24个单位,现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有50件,占承办总量的60.9%,比上次会议A类提案提高了10.11个百分点,这部分提案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城乡建设、交通道路、教育、水电、国土等方面。如敏志成委员提出的“关于杜绝城镇乱搭乱建现象的提案”,县住建局接办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乱搭乱建进行了集中拆除。截至目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60余份,拆除30余处。尤其是整治了常年在古城巷子口占道经营的鸡蛋车和大坡桥西头的铁皮违章房。有效遏制了违法乱搭乱建之风。秦新民、汪慈会和王云泰、宋吉荣等委员提出的“升级改造店子至总寨通乡公路”“改造升级扁都至新堡通乡公路”和“升级改造新城至石门的通乡公路”等3件提案,县交通局于9月上旬进行了现场办理,现已全部完成。刘永辉、敏生勤、敏廷瑞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教育师资队伍自身素质的提案》,经教育部门努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03名教师参加了“双语教师培训”“国培计划”“萤光支教”等业务培训。王赐安、鲁玉梅、李永生、王守智、朱吉顺、马建华等委员向水电部门提出的《解决流顺乡政府附近村社人畜饮水困难》《解决上沟门村护路护村河堤》和《维修洮滨乡总寨水渠》等提案现已全部完成。王海、魏恒泰、洛桑加措、嘉样松旦、旦增加措、久美加措、张治国、张世明、王海西、敏才等委员提出的《解决慈云寺、侯家寺山体滑坡的提案》和《强制清理违法乱占乱建城郊土地的提案》,县国土局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对慈云寺、侯家寺山体滑坡的治理,并于2014年3月17日和4月8日分别对城关镇馒头嘴私挖耕地和城关镇后川私自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
  B类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19件,占总承办量的23.2%,这部分提案多数为发改、经信等方面。如苏胜才、丁汝林、敏奇才、邱迎福、朵栋地尼、马光华、安文忠、孟玉霞、马云和加木参等委员提出的《在县城修建体育场馆的提案》和《卓洛乡上园子33户群众异地搬迁的提案》,县发改部门表示将在“十三五规划”中列入。今后逐步解决。张世明、张会朝委员提出的《组建民间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提案》,由于县经信局无审批资格,暂时无法解决,但县经信局表示,在相关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将积极支持企业向上级部门申请。敏学仁委员提出的《在临潭县新建一个畜产品交易市场的提案》,县经信局在多方协调下决定在卓洛乡下园子村养殖场附近建设市场,目前,已完成围墙、大门、大棚及饲料库建设,预计2015年可投入使用。
  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得到解决,留待以后研究)13件,占15.9%,比上次会议C类提案减少了6.32个百分点。如撒立杰委员提出的《将清真寺基础设施建设与村委会等同待遇的提案》,县宗教部门答复,目前暂无投资建设清真寺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规定。牟保全、宋国成、秦国俊、魏恒泰等委员提岀的《重建城关镇官河桥及河堤护坡的提案》和《修建杨家桥村便民桥的提案》,扶贫部门表示会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和措施
  (-)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办理工作呈新格局
  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协提案委会同政府办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议进行安排,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县政协把提案办理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领导亲自部署,参与督办,并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承办单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与大力配合。大部分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把办理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努力提高了办理成效。尤其是交通、国土、住建、教育、水电等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承办的提案尽心尽力,这也是此次A类提案比上年提高10.11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
  (二)多措并举,提高质效,办理质量上新台阶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了办理质量。一是坚持把提案办理同履行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务求办理实效。如马云、牛汝霖、丁汝林、王忠义、苏胜才等委员提出的《有计划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的提案》,县教育局听取和吸纳合理化建议,于2014年3月下旬组织评审团在西北师范大学举办的应届毕业生“双选会”上,引进招录了18名紧缺学科师范类本科生,将委员的“良策”转成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二是坚持把提案办理同为民务实结合起来,改进工作作风。如申占锋委员提出的《建设古战乡文化广场的提案》,县财政局积极立足于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角度,从省财政厅争取到一事一议项目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将办理工作作为为民务实的实际行动。目前项目已竣工并完成验收。三是坚持把提案办理同推动自身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局发展。如杨彩霞委员提出的《加大对全县双低杂交油菜产业化发展扶持力度的提案》,县农牧局以建立的10处1500亩杂交油菜标准化示范点为核心,筹措资金,扶持全县3.5万亩杂交油菜。做到了以此提案的办理推动全局工作的效果,既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推进了部门工作。
  (三)加强协调,创新方式,办理水平有新提升
  大部分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同时,对提案涉及问题深入研究、协商,不断探索办理方法,创新办理方式。针对委员提案中已开展的工作,在原有的办理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调整计划,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办理程序,分门别类专文答复,并请委员继续关注和支持工作,共同促进,有效提升了办理水平。
  (四)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办理效果显新成效
  一是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协调配合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二是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 并联合深入到承办单位、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三是县政协主席、副主席每人负责督办重点提案,确保每件重点提案都有领导参与,使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通过电话联系、登门走访、现场办理等督办方式,使提案办理工作更显实效。今年,省政协民主协商报专题报道了县交通局对3件委员提案的现场办理工作。五是2014年11月下旬,政协临潭县十二届委员会十六次常委会上,19名常委认真听取县教育局、水电局、交通局负责人就本部门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常委们在分别认真评议的同时,填写了《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测评表》,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县教育局满意率为94.3%、交通局94.2%、水电局93.8%。通过这一有效载体,积累了经验,创新了工作方法,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总之,过去的一年,提案工作质量较往年有了大的提升,但距新时期提案工作要求和《政协章程》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委员撰写的提案质量还不高,深入调查研究的还不透,提案内容与政策界限不对应,个别承办单位负责人甚至不清楚所承办的提案,年底以C类提案一报完事,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要点
  新的一年,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各个环节,以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十四届四次全委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与办理水平。
  (一)抓好培训引导,力求多出精品提案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提案质量。组织委员加强政治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加大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工作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工作交流,让委员了解县情、社情、民情,不断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鼓励以集体名义提岀界别提案、小组提案和联名提案。拓宽高质量提案的来源渠道,将大会发言、社情民意和协商、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成果转化为提案,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探索提案质量评估办法,引导委员提出更多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精品提案。
  (二)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提案办理协商
  坚持完善主席、副主席领办政协提案制度,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提案办理水平。通过多层次、全过程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加大协商力度,提升办理成效,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对同类提案探索采取集中协商的方式,突出协商重点,提高协商效果,有所侧重地策划和组织提案办理协商通报、评议等活动。今年,我们计划对提案多的承办部门重点选择3至4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继续探索B类提案“二次办理”模式,在上一年度提案办复后开展“回头看”,组织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承办单位和提案人多方“会诊”,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再次督办。加强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形成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先协商后落实的“三先三后”工作模式。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服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全面优化履职环境,精心策划履职活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政协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会议、走访等形式,切实加强委员与党政部门的交流和联系,为委员知情明政提供便利。完善提案征集、提交、审查、遴选、推荐、交办、督办、协商、反馈等工作程序,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协同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督办提案制度,探索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宣传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活动,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创新提案征集方式,完善提案管理系统,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让我们在中共临潭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充分运用提案的特定方式,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谋创新之举,不断开创我县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四、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制度选编
  制度一:中共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为健全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在六、七月份举行,每次一至二天。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三、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对照党章、准则及有关规定,从学习和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的高度出发,针对党组在坚持党的宗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2.党组成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按照确定的主题写好发言提纲和对照检查材料, 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3•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等方式,多渠道征求部门、委员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自查的针对性,力争把存在的问题找准。
  四、坚持原则,注意方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1.党组成员都要围绕主题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刻剖析自己,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多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接受其他党员及群众的批评。
  2.确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斗争武器,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实事求是,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掩,批评帮助同志不怕伤面子,既谈工作也谈思想,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不主观臆断,不搞无原则纠纷和无限上纲。
  五、民主生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逐步解决。整改的结果要认真进行总结。
  六、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报告县委并请派员指导,亦可将参加会议的人员扩大到机关干部和委员代表。
  制度二: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
  (2014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全体会议是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
  第三条全体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参加县政协的各界别人士的团结合作,促进我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全体会议坚持“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集思广益,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县政协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体委员参加。县政协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条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七条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报告;
  (三)协商讨论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本会重大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
  (五)其他。
  第八条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预备会议协商通过的主席团主持。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
  第九条根据主席会议的提议,常务委员会为全体会议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审议通过全体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二)审议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报告;
  (三)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或者变动的建议名单;
  (四)审议通过全体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五)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条在全体会议举行之前,由主席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提岀全体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建议。
  第十一条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授权主席会议主持,主要任务为通过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和日程,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主持,主要内容是通过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审议提请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确定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
  主席团、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长工作至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为止,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至本次会议结束为止。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要召开预备会议,由主席、副主席主持,通报全会准备工作及其他工作情况、有关事项,并协商通过有关事项和建议。
  第十二条全体会议设立会议秘书组,秘书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办理会议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
  第十三条全体会议采取大会和小组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全体会议的内容和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中共临潭县委领导讲话;
  (四)选举;
  (五)大会发言;
  (六)协商审议通过会议的各项决议;
  (七)通报全体会议的提案、建议案收集情况;
  (八)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全体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全体会议安排大会发言。各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申请大会发言。书面材料和发言人名单须在会议前10天提交县政协办公室,由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全体会议各次大会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常委会议协商审议确定。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主持人由主席团会议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委员讨论小组原则上按界别划分组成。讨论小组召集人由大会秘书组确定。
  第十九条全体会议邀请中共临潭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全体班子成员和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邀请全县县直各部门和省州驻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企业界代表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召开全体会议期间,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大会的采访、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员应按照会议日程积极参加全体会议的各次会议和各项活动,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岀席会议和参加活动时,须请假。
  第四章会议的提案
  第二十二条县政协委员、专门工作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提案的审查工作由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需在全体会议结束一个月内审查交办完毕。
  第二十四条全体会议期间,委员们可就涉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岀提案。
  第二十五条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组织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由县政协提案委归纳整理、常委会协商审议通过后呈送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参阅,提供工作参考。
  第五章选举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从本届委员中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会议主席团领导。
  第二十七条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的建议人选由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委员讨论小组充分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二十八条全体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第二十九条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由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交全体会议表决。其他各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参照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每届任期内,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或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和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三十一条全体会议的各项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协商审议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常委会。
  制度三: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4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及政协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报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常务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主持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会务,在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政协临潭县委员会的职权。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由主席主持,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协助主席工作。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决定召集并主持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提交全体会议的主要文件;
  2.组织实现人民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政协全体会议所作的决议;
  3.审议通过向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临潭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案;
  4•协商决定本届县政协参加单位、界别、委员名额和人选的变更及下届政协参加单位、界别、委员名额和人选;
  5.决定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执行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决议;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二章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由主席会议决定临时召集。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日期、议程由主席会议决定并于会前3~5天发出通知。临时举行的会议,可临时通知。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经济、科技和现代管理知识;
  2•讨论决定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3.听取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关于全县大政方针的报告或说明,并进行协商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4•协商讨论本县重要事务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审查重要的视察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提请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重要规章制度;
  6.处理常务委员会会议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未担任常务委员的本会室、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可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临潭的省、州政协委员和中共临潭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会议需要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意见或作报告说明时,应提前邀请。
  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如期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对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必要时应在常委会审议时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应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采取考(视)察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对会议议题需作决定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
  第十六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应按预定议题进行,不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必要时编发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决定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的负责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贯彻执行。第三章文件
  第十八条以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常务委员会向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签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则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
  制度四: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根据政协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主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问题及与群众密切联系和统一战线内部问题的协商、监督;审议以县政协名义提交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建议案;审定常务委员会举行例会的日期、议程;审定提交常务委员会的文件;协商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委员开展视察、参观、调查和咨询服务等重要活动;审议县政协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机关重要工作安排的决定等。
  第三条主席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五条主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第六条主席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召开主席会议时,一般应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八条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前请假。主席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到会方能开会。
  第九条举行主席会议时,根据需要由主席或主持会议的副主席决定列席人员。
  第十条召开主席会议时,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决定应形成文件或印发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主席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提出,也可由副主席、秘书长提出报主席决定。提交主席会议的议题由秘书长负责做好准备工作,并负责向主席会议作出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十二条主席会议对议题和决定的问题应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第十三条主席会议安排听取和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或专题调查报告,对一些重要的调查报告,主席会议作出决定后,可以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主席会议决定的问题,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办理,并将办理情况由秘书长汇总向主席会议汇报。
  第十五条主席会议表决议题,由主席会议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始得有效。
  第十六条主席会议对常委参加活动和履行职能情况进行评议。对既不参加活动,又不履行职能的,按有关规定报请县委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修改权属主席会议。制度五: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守则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学习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不断增强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做团结合作的模范,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政协内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
  四、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执行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作出的决议。
  五、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参加我县重大事务的讨论,并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认真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主动向党委和政府部门建言献策。
  七、积极参加县政协召开的会议、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等重要会议或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
  八、在县政协会议上认真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九、对县政协和县政协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持自身在本界别的代表性。制度六: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视察、调研工作条例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潭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委员视察、调研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是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密切同社会各界联系,加强党派、界别之间合作共事的重要途径。通过视察、调研,让委员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建言献策,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县政协委员的统一视察、调研活动由县政协办公室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协工作需要统一安排。专委会日常的视察、调研活动由县政协专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四条视察、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五条视察组织工作坚持“求实、规范、安全、协作”的原则,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到服务,每位县政协委员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视察或调研活动。
  第六条专委会视察、调研的课题由各专委会提出,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提请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决定。
  第七条委员视察、调研应坚持“小型、专项、节约、实效”的原则。调研活动可根据课题需要选定地点,视察活动一般采取“一题、一组、一地”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视察、调研结束后,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视察、调研报告,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报送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
  第九条对视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要情况或建议,可以以提案、信息、信访等方式和渠道反映给有关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条本条例自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制度七:政协临潭县委员会走访委员工作制度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走访政协委员是密切联系委员的基本工作方法之一,是增强政协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了解和反映情况提供更多的渠道。为加强与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结合县政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把走访委员列入政协工作的议事日程,每年政协主席、副主席及党组成员重点走访委员中有代表性的党派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 走访常委及其所在单位,走访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和落实工作。主席、副主席走访委员的具体安排由办公室编排。
  第三条走访委员时,做到向委员通报县情和本会近期主要工作情况,了解委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委员及所代表的界别呼声、建议和要求,收集情况,帮助委员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听取他们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条走访委员所在的单位,主要了解委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向委员所在单位通报委员在政协参政议政的情况。
  第五条对走访中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追踪反馈所提意见与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对委员先进事迹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
  第六条对走访中涉及国家机密以及有关诉讼、揭发检举、个人隐私等方面问题要注意保密。第七条对走访委员的情况,办公室要及时整理,综合报送,并填写好走访委员登记表。
  第八条本制度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行。
  制度八: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
  (2014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积极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是政协组织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增强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县政协委员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自觉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二条县政协委员应积极参加县政协及各专委会、界别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通过撰写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材料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认真建言献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县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应提岀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至少参加一次调研、视察、集中学习、培训或专委会、界别活动等。
  第三条县政协常委和委员应按时出席县政协例会和有关会议。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病因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由本人提岀书面请假申请手续,并通过县政协办公室报批并备案。政协委员出席政协全委会,政协常委出席常委会议时,在大会报到处签到;参加分组讨论时,在所在小组签到。
  第四条每届任期内,县政协委员缺席全体会议(含列席人代会)达1次,常委缺席常委会议累计达2次,因病、因事请假连续达3次,按照组织程序,经主席会议同意,由常委会议通过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是常委的报请全体会议批准。
  第五条建立委员履行职责的量化管理制度,建立委员履行职责的档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量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委员出席全体会议、常委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参加调研、视察、专题协商会、学习报告会等活动的情况;参加专委会活动的情况;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情况等。
  第六条建立委员履行职责情况通报制度。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期间,县政协办公室应将委员或常委出席会议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每年年初,应将上一年度委员考勤考核结果、委员受表彰或受处分以及取消政协委员资格的情况,向全体委员进行书面通报,并抄送县委组织部 (中共党员政协委员)、统战部(非中共党员政协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将作为政协委员届中调整、换届时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视察活动要科学安排,讲求实效。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会议以及有关活动,要提前给委员发出通知,以便委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通过不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讲座及寄送学习资料等,帮助委员开阔视野和知情知政;要认真做好委员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督办、转办工作,将委员意见、批评、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第八条本规定自县政协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制度九: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
  (2014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州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岀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行政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三条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临潭科学发展服务。
  第四条提案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充分利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提案工作。第六条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二章提案委员会
  第七条每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原则上从本届政协委员中产生,由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预备会议决定。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第八条提案委员会的职责:
  (-)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向政协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二)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三)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
  (四)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五)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六)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七)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反映重要意见、建议;
  (八)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九)加强与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
  (十)加强与县政协委员、县级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有关人民团体以及县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配合,发挥政协整体功能;
  (十一)接受上级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县 (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相互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第九条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
  第三章提案的提出
  第十条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二)全体会议期间,可以以界别、委员讨论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可以以本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以本委员会的名义提出提案。
  第十一条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三)提案应当实事求是,做到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四)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领衔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委员讨论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等名义提岀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提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
  第十二条提案可以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第四章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
  全体会议提案统计截止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由会议秘书处提案组提出初审意见,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定。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同办理单位或者分别办理单位。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超越我县职权的;
  (七)属于纯学术研讨的;
  (八)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以及反映本单位内部问题或单位之间纠纷的;
  (九)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指名举报的;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或建议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
  (十二)一案多事,无法落实承办单位的;
  (十三)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认为不应立案的其他情形。
  未予立案的,可作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并及时函告提案者。
  第十五条提案委员会对以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及以界别、委员讨论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应当有选择性地报送主席或副主席阅批后,转送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
  第十六条对涉及我县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可由提案委员会提请主席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以建议案形式向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七条提案经审查立案后应当及时交办。全体会议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通过协商后集中交办,按归口管理的原则,送交有关单位承办;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及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对交办的提案,如对承办主体有异议的,应当在交办后15天内向提案委员会提出调整意见,不得搁置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第五章提案的办理
  第十八条提案的办理是指承办提案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共临潭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向提案者按时作出书面答复。
  (一)承办单位应当保证提案办理质量,在三个月的时限内对提案作岀答复。办理复文应当用正式文件和按规定的格式行文,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答复件应在首页右上角处标明办复情况类别。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三年内计划解决的,用“B”标明;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的,用“C”标明。复文直接寄送提案者,并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政协提案委员会。
  (二)提案办理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应当主动协商,会同办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在交办后2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由主办单位做好意见汇总后再答复提案者;分别办理的提案, 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者。对涉及提案者所在单位职权范围的提案, 应当由上级领导部门或本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办理。
  (三)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积极开展面对面协商,主动征询办理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及时将收到的《征询意见表》分送交办部门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有其他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
  (四)提案者可以通过提案委员会或直接向承办单位了解有关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促进提案的落实。在收到承办单位办理复文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岀反馈,并将《征询意见表》寄送承办单位。
  (五)重点提案的办理。政协提案委员会可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事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并且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可行性的若干提案,报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作为重点提案进行交办。重点提案需报送党委、政府领导阅示,提出办理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研究分析,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采取召开协商座谈会或专题调研等形式,提高办理实效;答复意见要经集体讨论研究,并经交办部门审核后答复提案者。重点提案由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工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后,要跟踪抓落实。各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干重要提案进行督办。
  (六)“四见面”办理提案。全体会议期间,一般应举行由县党政领导、政协领导、提案者及政协委员、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四见面” 提案办理协商会,进行面对面的充分沟通和交流,由县分管领导或承办单位现场答复提案者。政协提案委员会应在会前及早开展“四见面”提案征集活动,并在会前与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协商,提前交办。
  (七)公开办理提案。政协提案委可选择一些重点提案和事关民生的重要提案作为公开办理提案,提请主席会议通过后,联合县级各新闻媒体,对提案内容、办理进程及办理结果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提高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十九条提案办理工作可以采用政协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对提案中当年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跟踪办理,促进落实。
  第二十条承办提案10件以上的单位,办结后应及时写出总结,送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政协提案委员会。第二十一条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提案委在每年10月份左右要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筛选若干个重点提案和提案办理重点单位,交主席会议协商确定作为提交县政协常委会民主评议的对象。常委会在听取评议对象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后,从领导重视程度、提案办理面商率、按期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反馈满意率等五个方面,当场评议打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并报送县委、县政府。
  第二十二条提案办理完毕后,提案办事机构应将提案原件、承办单位答复件、提案者反馈意见等有关资料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二十三条对办理提案认真负责并有显著成绩的承办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协办公室会同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给予表彰。
  第六章好提案的评选与表彰
  第二十四条评选要求:
  (一)体现抓大事、议大事原则。内容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内容属实,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理由充分,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易于承办单位操作。
  (三)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具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提案被有关单位采纳后,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评选件数:
  每年度好提案的件数应控制在提案总件数的5%左右。
  第二十六条评选程序:
  (一)推荐。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个人,可采取推荐、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评选标准,并在每年12月1日前,把书面推荐材料送交提案委员会。(二)初选。每年年底,在推荐的基础上,由提案委员会提岀好提案初选方案,件数控制在年度提案总数的5%以内。
  (三)审定。由提案委员会报请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年度好提案。
  第二十七条表彰奖励:
  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好提案的提案者在政协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
  制度十: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条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参加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是政协组织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基础和关键。为不断提升委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委员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努力推进我县政协事业的发展,根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政协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潭县政协委员。
  第三条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会议上有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本县重大事务的权利;(四)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岀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六)有声明退出本会的自由;
  (七)在坚决执行会议决议的前提下,有声明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
  (八)有履行职能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委员举报、批评涉及的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委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委员实行立案审查,应及时向县政协党组通报;
  (九)受到本会取消委员资格,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第四条委员的义务和职责:
  (一)遵守《政协章程》和政协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参加县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三)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
  (四)发挥代表性强、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渠道畅通、位置超脱的优势,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提高履行职能水平,树立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根据政协工作的特点,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委员学习与培训,县政协机关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第六条学习与培训的内容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其他知识。
  第七条学习与培训的方式有:(一)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委员进行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上级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及其他知识的集中培训;
  (二)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进行学习讨论;
  (三)以各委组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座谈和专题研讨活动;
  (四)分别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举办情况通报会、专题报告会;
  (五)举办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知识的竞赛、联谊活动,为委员订阅政协报刊,发放各种学习资料等;
  第八条委员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意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培训,争做学习型委员,推动政协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由县政协党组、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由县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县政协办公室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做好考勤、考绩统计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委员要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因病、因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不请假或未准假的即为无故缺席。委员因故不能全程出席全体会议的,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向政协办公室或会议秘书处请假,经秘书长同意后方予准假;出差、因病等原因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应事先以其他方式提出请假要求,事后15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须事先向主席请假,经同意后方予准假。
  第十一条建立和健全政协各类会议、各项活动出勤点到和通报制度。统一印制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点到登记册,以利于准确记录出勤情况。委员的出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体会议单独通报。
  第十二条建立委员述职考评制度,委员述职考评一般每届安排1次,采取书面和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述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参加会议、活动的情况;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开展民主监督情况;参加调研、视察以及撰写调研理论文章情况。委员述职评议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委员所在单位反馈,作为县政协换届时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三条委员不自觉履行职责、不遵守政协章程、违纪违法的,分别给予调整或撤销委员职务处分。
  (一)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1•每届任期内,累计无故缺席全体会议2次或请假3次的;
  2.连续两年在全体会议期间只报到而不参加会议具体活动的;
  3•连续两年未提岀一件政协提案(包括联名提案、大会发言)或未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的;
  4.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参加县政协及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任何会议和活动的(政协全体会议除外)。
  5.无故不参加委员履职述职的。
  (二)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委员职务:
  1.违反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政纪律,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
  3•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影响恶劣的。
  第十四条委员因调离本县域或因工作岗位和职务变动失去其在原界别代表性的,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后,由县政协办公室通知该委员向县政协常委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归常务委员会。
  制度十一: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关于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实施办法
  (2014年10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对于更好地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推进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使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緻协临潭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重点提案的标准及产生。提案所反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重点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从当年立案的提案中筛选,征求相关委员意见, 报请县政协主席会议确定。
  二、主席和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确定。提案委员会根据主席、副主席分工提岀建议,由主席、副主席选定。
  三、督办活动人员组成。参与督办的主席或副主席、提案者、提案委员会负责人和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
  四、督办形式。督办工作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主持,采取座谈、调査、视察等方式进行。在办理提案过程中,要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介绍,共商办理落实办法。
  五、督办步骤。提案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安排。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确定后,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与承办单位就督办事宜进行协商,制订工作方案,报请督办提案的主席或副主席同意后实施。
  六、领导讲话。主席、副主席在督办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上的讲话,由提案委员会会同主席、副主席分管的部门负责起草。
  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需要,请有关新闻单位予以报道,对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案及办理结果要予以宣传,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八、本办法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制度十二: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岗位职责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结合县政协工作实际,现就各委办岗位工作职责重申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和会议议程、日程、决定、纪要、贯彻意见主持词、机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及会议通知、记录二作。
  (二)负责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协领导的活动,县政协委员的联系;承办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县政协的宣传工作,编发《政协简讯》。向各地政协和中共临潭县委反映政协工作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五)联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团体工商联,协调有关工作。
  (六)负责与上级政协的联系联络,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七)负责政协机关的财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政协机关的文电管理、保密档案、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九)负责县政协开展各种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面安排政协机关的工作任务。
  (十一)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1.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2.服从和服务好领导,做好县政协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
  3.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确保县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4•负责县政协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服务工作;
  5.组织和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签发办公室文件;
  6.负责县政协车辆调度和维修管理,确保机关正常用车;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机关的支部工作和办公室政务工作,分管财务、后勤工作;
  2.负责各种材料的起草、文件拟定和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文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秘书甲
  1•负责各种材料的起草,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秘书乙
  1•负责各种材料的起草,各类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2•负责文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3.负责各类材料的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移交和保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秘书丙
  1.负责各种材料的起草、文件拟定和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文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3.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
  4.负责管理使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秘书丁
  1•负责各种材料的起草、文件拟办和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文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3.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
  4.负责政协机关各种来文、来信的拆封、分发、登记、送批、传阅和清退工作以及传真接收和办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司机1•按办公室安排执行出车任务,严格遵守《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3.自觉维护保养车辆,经常保持车况完好;
  4•节约燃料,降低汽车费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通讯员
  1•负责报刊资料的收发,保证及时无误;
  2.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发送;
  3.负责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的卫生及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会议室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提案经济、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
  (-)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二)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政协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提出承办单位。
  (三)选择重点提案进行专题调查,组织重点提案的提案人和部分委员到承办单位进行考察、视察,对提案办理进行检査和督促。
  (四)严把提案办理质量关,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协商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
  (五)加强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査室以及各承办提案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共同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六)组织实施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七)组织经济界别的委员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开展调查、视察、考察活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八)承办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三、文史资料、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职责
  (一)充分发挥委员的智力优势和政协联系广泛的特点,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和文史资料交流工作,为促进本县社会各项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献计出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委员了解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发展现状、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三)围绕全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专题座谈,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负责计划、组织《临潭县政协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五)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习法制、青年妇女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委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及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委员的理论修养和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行使政协委员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联系青年委员和共青团青联组织,反映青年要求、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有益于青年的社会活动。
  (四)联系妇女委员和妇女组织,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岀意见和建议。
  五、民族宗教委员会职责。
  (一)联系民族宗教界委员,听取和反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在宗教活动点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同统战、宗教部门的联系,协助有关部门对某些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度十三: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委员学习培训制度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以下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新政协章程第十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组织委员进行学习,是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需要。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容了各民主党派、众多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别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政协的各界别委员,由于其性质、地位、组成及历史背景的不同,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思想观念和认识水平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实现统一祖国和振兴中华的奋斗目标,只有统一思想,才能同心同德。通过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有助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有助于明确和加强参加人民政协的个人、团体的自身建设和在新时期统一战线中的光荣职责,提高为党和国家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自觉性;有助于熟悉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尽快实现角色的转换。
  建立和规范学习培训制度,通过政协办公室或专门委员会组织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短期学习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和规章制度,学习时事政治和经济、管理、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
  二、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人民政协应当紧紧围绕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依据新政协的有关规定,结合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岀新要求,有计划进行学习。经常性学习的内容主要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提高委员们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掌握观察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政策和时事政治的认识水平,统一思想,努力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才能。
  3.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践,更好地行使政协委员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学习培训的原则和方法
  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学习的这一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必须坚持参加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服从政协组织对学习培训的领导,通过集中学习使委员们及时掌握新形势、新情况,开阔眼界,加深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解,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政协委员的学习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主要方式如下:
  1.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会议,就大政方针和重大事件组织委员或不同界别委员进行学习讨论。
  2•依托各专门委员会的调查、视察活动,组织委员参加并学习座谈, 交流思想,沟通情况。
  3.邀请党政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举办专题报告会、行业情况通报会和专题学习讨论会。
  4.举办短期统战理论和政协理论培训会或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可配合学习培训,组织进行考察观摩活动,以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争取每年编印1至2本《学习文件》。
  制度十四: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县政协机关考勤管理,严肃组织和工作纪律,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协自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把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办公时间执行国家机关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被情面左右;被考勤者自觉配合考勤人员开展工作,各委办领导要全力支持考勤人员做好考勤工作。
  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
  五、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填写《县政协机关干部请假审批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未填写《县政协机关干部请假审批单》和无正当理由擅自脱岗或超过假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单位县级干部请假必须按照州委、县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科级干部的请假遵照《临潭县科级干部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县委发〔2013〕64号)文件执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需委办主任审批,3至7天需分管副主席审批,7天以上需主席审批。
  上述天数不含法定节日。假期满返回后,必须及时销假。干部职工有病需要请假的,10天以上要有医院证明。七、干部职工婚假、产假、丧假、轮休假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的处理。月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的,需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迟到或早退3次的,需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作出检讨;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按累计迟到或早退次数计算,每次扣款30元,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2.旷工的处理
  ① 无故旷工扣发当日工资,作为奖励基金,由财务处统一专户存放。
  ② 旷工达到或超过相应天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制度十五: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维稳值班制度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第二条值班人员应及时登记来访、来电、来函等各种信息,收集上报材料并交办公室人员管理,对于重要的信息要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值班人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值班人员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值班交接,保证值班工作的连续性,避免断档脱节。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值班事务的,应履行移交手续。
  第六条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情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不得迟报、漏报,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搞好办公室卫生和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第七条值班人员对涉及稳定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制度十六: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认真执行中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用车范围:主席、副主席及其他领导履行政协职能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的紧急公务,严禁公车私用现象的岀现。
  2.车辆调度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机关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指派司机出车。凡需长途用车者应提前一天告诉办公室主任,便于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机关车辆不得随意外借或出租,如违反规定,导致出现问题时,由出借、出租人负全部责任。
  4.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驾驶员应随时保证车辆停放在安全或恰当位置。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入库。凡车辆未入库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责;严禁擅自出车,凡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擅自出车致使车辆受损或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5.县内严格执行车辆定点加油和洗车制度,加油、洗车到指定加油站和洗车点并分车立账。
  6.严格车辆维修手续,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说明维修项目及概算。
  二、工作纪律
  7.驾驶人员对车辆要加强维护和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持车况良好、卫生整洁、行车安全。
  8.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超速和违章受到处罚,其罚款单位报销50%,司机本人承担50%。
  9.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相互团结支持,服从安排,热情服务,保守秘密,不准开“英雄车、疲劳车”,严禁酒后开车。
  10.驾驶员应遵守机关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休假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休假期间,驾驶员应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
  11•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辆、驾驶证及各类资料和年审手续,按时参加车、证年审。因资料丢失、违章等个人原因延误年审的,后果自负。
  制度十七: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014年5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临潭县委员会第十七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财务管理总则
  第一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开支”的原则,经费预算由主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条机关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签字的办法,大额的支出由主席或主席会议同意。
  二、经费开支审批手续
  第三条购置办公用品:在规定项目和计划内的开支及会议研究确定的开支,由分管副主席审批签字。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的,由主席或主席会议审批。
  第四条岀差。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时间和路线。凡出差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领借和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准借出差、开会、学习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增加逗留时间。除特殊情况并经县政协领导批准的以外,其超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凡出差票据,须有出差人、批准人签字并符合财务规定才准予报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按标准规定每月填报一次。当月的差旅费要在下月15日前填报,经办公室主任核实签字后,由分管副主席审批。
  第五条接待。属于接待性的费用,由办公室按规定事先做出计划, 报经主席批准后再按计划使用。其报销票据,须有接待经办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离、退休干部经费。由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七条借款。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因工作需要(如外岀考察学习、车辆年审等)各项借款,均须主席同意,并经分管副主席签字, 属于再次借款,须将以前的借款账目结清。
  三、财务管理监督
  第八条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九条财会人员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按月、季、年分别向领导报送财务计划和支出情况表。会计账和出纳账要完整统一。
  第十条会计有权要求本单位人员认真执行批准的用款计划,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若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本会领导有权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应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标准,支持财务人员行使工作职权。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五、单位和个人获奖统计表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所获奖项统计表续表附录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个人所获奖项统计表六、《临潭县政协志》编写审阅人员表

知识出处

临潭县政协志(1994-2015)

《临潭县政协志(1994-2015)》

出版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潭县委员会

本书内容包括:临潭建政初期主要工作、政协临潭县委员会成立与历届政协会议、中共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党组、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政协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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