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甘南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通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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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656
事件名称: 1982年《甘南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通过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13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5月29日
结束时间: 1982年5月29日
发生地点: 甘南藏族自治州

事件描述

1982年5月29日经甘南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该办法根据甘南不同地区经济、自然地理条件和人口增长情况,决定实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一、二、三”生育政策。即(1)国家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藏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2)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农牧民,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此类乡、村中,又区别两种情况,凡是山大沟深、地广人稀、劳力不足、交通不便、医疗卫生条件差的乡村,一对夫妇生育指标也可放宽到三个;在人口稠密、地少人多的生产队,一对夫妇也应只生育一个孩子。(3)牧区(碌曲、玛曲、夏河)和舟曲县的拱坝、铁坝、大年、插岗,迭部县的卡坝、阿夏、尼傲、达拉公社的藏族群众,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三个。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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