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碌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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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143
事件名称: 2006年3月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碌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3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3月2日
结束时间: 2006年3月

事件描述

2006年3月2日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热布旦,副主任桑吉甲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才巴郎杰、严五九及常委会委员李玉明、慈高、乔卓玛、王志强、严勤、杨加保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蔡华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向红,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潭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斗格加,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贸委、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交通局、县农林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电局、县城建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科技局、县扶贫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七项议程: 一、听取县政府十二个组成部门关于争取2006年项目情况的汇报。县招商局副局长杨树光、县财政局副局长贡保旺德、县畜牧局局长王章明、县交通局局长才保、县农林局局长梁国平、县教育局局长王祁茂、县卫生局局长周永奋、县水电局局长黄贡保、县城建局局长王天义、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才让扎西、县科技局局长施钊、县扶贫办主任马建国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 三、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06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 四、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会议决定对近年来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贸委、县财政局、县水电局、县交通局、县畜牧局、县城建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农林局、县扶贫办、县电信局予以表彰。 五、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的决定。 会议决定对才尕、刘志勇、马井泉、斗绕、才巴郎杰、乔卓玛、李玉明、马建国、才保、贡主、更尕、加绕、安贡、格桑拉毛、斗格加、桑木周、耿登、东智布、吾固才旦、万玛才让20名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予以表彰奖励。 六、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玉明向会议作了汇报。 七、会议免去刘凯辉县人民法院郎木寺法庭庭长、文泰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南木真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杨桂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任命付德恒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录毛草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南木真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文泰山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桂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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