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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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071
事件名称: 1994年6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常委会会议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6月28日
结束时间: 1994年6月29日

事件描述

1994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了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吴考、完德才让、李少龙、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副县长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劳动人事局、县水电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以下四项议程: 一、学习《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要点。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要点。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电工程设施管护情况的报告。县水电局副局长杨旦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查报告。 四、会议决定接受东尔英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蔡继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培仁县物资局局长、才让道尔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阿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才让道尔吉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才旦为县城建局局长,拉绕为县经计委主任,寇晓平为县物资局局长;任命曹五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会议讨论通过了第九次委员会议议程。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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