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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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058
事件名称: 1992年3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4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22日
结束时间: 1992年3月23日

事件描述

1992年3月22日至23日举行了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席热堡、其绕、年登峰、陈克勤、李勤学、罗哲、杨加、旦贝、完德才让、拉玛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劳动人事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席热堡,副主任其绕、年登峰分别主持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首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邓小平的重要讲话,然后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讨论通过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日程草案以及其他相关名单草案和文件草案。 二、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绕所作的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鉴于本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会议经过表决,增补拉玛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原则通过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原则同意县“一府两院”的五项报告。 四、会议决定任命杨双喜为县公安局局长,王作霖为县体委主任。 五、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经过审议,作出关于批准1991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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