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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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054
事件名称: 1991年6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常委会会议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6月13日
结束时间: 1991年6月15日

事件描述

1991年6月13日至15日举行了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席热堡、其绕、年登峰、陈克勤、李勤学、罗哲、杨加、完德才让、阿旦木、拉玛、桑吉草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各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县卫生局、县劳动人事局、县计生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席热堡,副主任其绕、年登峰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与会人员学习讨论《宪法》、《地方组织法》有关章节,州委召开的全州人大工作会议纪要,《甘肃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乡(镇)人大工作的辅导材料。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1年工作要点。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计生委主任张振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査组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四、会议决定免去魏国昌县公安局局长、席国柱县物价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豆格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职务;决定任命祁延明为县水电局局长,阿道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育和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罗哲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端印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豆格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卫国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卢瑛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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