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常委会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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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3052
事件名称: 1991年1月举行了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常委会会议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2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月25日
结束时间: 1991年1月26日

事件描述

1991年1月25日至26日举行了第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年登峰、陈克勤、李勤学、罗哲、杨加、阿旦木、拉玛、旦贝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 各乡人大主席团常委主席,县劳动人事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绕、年登峰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与会人员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公报、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纪要 (讨论稿)和卢世仁在州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甘肃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 二、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并原则通过会议的建议议程。 三、讨论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由原政治法律科、财政经济科、教科文卫科、民族宗教科分别改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和民族工作委员会,并确定各工委、办的主要工作联系范围。 四、会议决定免去旦木绸县扶贫办主任职务;任命陈福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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